上海市房地产开发流程图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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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RA 30日内 项目用地计划审核意见书申请 文件清单 1 市政配套设想 DPC 15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报批 批准后30天内 UPB 40个工作日 文件清单2 查阅规划,确定土地 CMC 即到即办 国 有 土 HLRA 30日内 地 申请选址意见书 文件清单3 申请工程报建审核文件清单4 项目用地预审 可行性论证 出具意见,核定设计范围,发出文件清单6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 市政审核意见 通过招标、拍卖 式 与 DPC 15个工作日 CMC 10/20个工作日

或协议方 HLRA签订土地申请可行性报告批准 让 合 使用权出建筑工程施工图 文件清单7 设计方案送审 同,并支付定金设计文件审查 文件清单8 CMC 文件清单10 15个工作日 UPB UPB 30日内 报批初步设计 40个工作日内 文件清单9 HLRA 30日内 申请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文件清单 5 申请建设用地审批 出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 领取建设工程施工审查证书 文件清单11 HLRA 30日内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HLRA 出供地方案,报政府批准 国 有 土 地 转为国有土地 接下页 MCLO鉴证 与CLO签订《征地费包干协议书》 承上页 政府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UPB 文件清单 12 25个工作日内 需要拆除附着物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文件清单13 支付土地出让金 约定受让人拆除 无附着物或 附着物同时转让的 自行拆迁或委托拆迁 30日内 至HLRA 约定由HLRA 拆除的 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申请拆迁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文件清单 14 HLRA 30日内 领取 拆除后 颁发许可并公告 办理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CC/DPC 15个工作日 办理市政公共设施和能源供给手续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委托工程监理公司 申请项目列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办理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统计登记 申请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000万以上项目 其他项目 DPC 15个工作日 CMC 15个工作日 申请批准《开工报告》 文件清单15 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文件清单16 项目开工建设 工程竣工后1个月内 HLRA 申请核发土地使用证

流程注释:

1.上述流程图以上海市相关规定为基础制作,其它地区的审批程序可能有所不同。

2. 上所有的天数均指相关政府部门完成相应审批程序所需的工作日。 3. DPC:发展计划委员会 4. UPB:城市规划管理局 5. HLRA: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6. CMC: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7. CLO:建设用地事务所 8. MCLO:市建设用地事务所

文件清单:

一、建设用地计划审核意见书

申请《上海市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审核意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证书或外资企业法人证明、注册证书; 2、上报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有关文件; 3、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质证书; 4、经划示的用地范围图;

5、审核部门认为需要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报批项目建议书

报批《项目建议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1、 《项目申报单位报批函》;

2、 房地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 项目范围地形图;

4、 若地块涉及转性,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土地改性的批复; 5、 地块房地产权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6、 有关合作开发或土地补偿协议。 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项目建议书以及批准文件或其他计划批文;

3、建设基地范围内如涉及原有单位用地的必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和原有单位对建设项目的意见。 4、环保、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对项目选址的审核意见(可采用并联审批); 5、工业项目和其它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及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应加送以 1

1

申请和核发《上海市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审核意见书》,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使用区县用地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使用市用地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市房地局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提交有关材料。

市或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应自受理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的,分别由市房地局或市房地局委托的各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核发《上海市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审核意见书》,并盖“用地计划审核专用章”。超越区、县建设用地审批权限的,还需加盖市房地局审核章。 四、《上海市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审核意见书》一式四份,分别送建设单位、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房地局综合计划处,一份由核发单位留存。

下资料:

⑴有关工艺的情况,对水陆运输、能源和市政、公用配套(包括电力、给排水、道路、煤气和通讯)的基本要求;

⑵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影响以及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建设有制约的控制要求; 6、大中型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

7、由市测绘院晒印1:500、1:1000或1:2000的建设基地实测地形图3份,其中需要划示城市规划道路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包括河道、高压线、绿地、地铁、轻轨等控制线),在其中1份地形图上正确划示本单位用地范围,拟建工程基地界线或扩建范围,不同的用地范围应用不同的色笔划示且应各自封闭。

四、工程报建审核

申请工程报建审核,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定申报表; 5、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 7、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落实证明; 8、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总平面图。

在立项批复中已明确招标组织形式的,前款第4、5项材料可不提交。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包的,前款第4、5项材料可不提交,还需提交代理合同。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附1/500或1/1000地形图6份(向市测绘院晒印,其中一份应详细划示用地拆房范围),总平面设计图1份;

2、属迁建单位,必须详细填明原址地点、土地、房屋面积并附图;

3、凡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地块的建设工程,需加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复印件)及附图各1份;

4、有关建设工程地计划批准文件; 5、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应提交下列材料:

1.计划部门项目批准文件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规划部门关于建设项目批文及用地范围图;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七、可行性报告报批

申请批准可行性报告,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有效期内项目建议书的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