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麟凤镇中心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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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开展各类大型校外活动必须按程序报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职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并及时向虎门镇党委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寻求各部门的支持援助。

(七) 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校园及周边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拨打11 0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遇有学生、教职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作出处理。 (八)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处置措施

强化门卫值班。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实行盘查确认、登记准入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六、责任追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学校稳定工作负总责;安全副校长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管理好、开展好学校所有安全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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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 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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