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汇编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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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工作科长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实施<档案法>办法》以及其他档案法律、法规。

二、在分管档案工作的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全机关档案业务的开展和建设,抓好下属单位档案材料的形成、归档和管理工作。

三、制定中心档案工作计划,总结档案工作情况。

四、负责检查档案管理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制及其它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组织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负责对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抓好档案库房的“八防”工作(防盗、防火、防光、防鼠、防虫、防潮、防高温、防尘等),确保档案的保密与安全。

八、按时参加上级主管机关和本机关的档案工作会议,并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

九、负责到期或超过保管期限档案的鉴定和销毁的组织工作。 十、如果档案管理工作中发生违法事件或发生泄密、丢失等造成档案损失时,分管档案工作的科长应负相应的责任,自觉接受处罚。

十一、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员责任制

一、热爱档案事业,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依照《档案法》,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的全部档案,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四、熟悉室藏档案内容,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热情准确、及时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

五、负责制定并严格执行档案的各项管理制度。

六、在现有的条件下,努力做好档案保管的“八防”工作,尽职尽责,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七、负责对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编目工作。按区档案局的要求参加有关业务培训。

八、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对破损或褪变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做其它的技术处理。

九、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工作,履行借阅手续。定期催还借出的档案,同时对收回的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

十、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十一、负责到期或超过保管期限档案鉴定与销毁的提出及具体工作的准备,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十二、定期向分管科长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十三、如果档案管理发生违法事件或发生泄密、丢失等造成档案损失时,专职档案员要负相应的责任,并自觉接受处罚。

十四、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实施<档案法>办法》,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档案业务水平。

二、负责管理、收集本部门(单位)文件材料,力求使本部门(单位)文件保持齐全完整。

三、负责本部门(单位)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归档案卷要按照国家标准,符合各门类档案质量要求,并确保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归档时间要在每年的5月底前完成。

四、负责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带回的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办公室兼职档案员除负责办公室人员外,还要负责局领导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带回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五、积极为领导或承办人提供文件材料。

六、个人不得擅自带走和销毁文件材料,不得长期保存原件和积压文件材料。

七、认真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 八、在工作调动时,要办理文件交接手续。

九、如果档案管理发生违法事件或发生泄密、丢失等造成档案损失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自觉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