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道路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工程招标文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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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角洲和凤凰洲新区道路 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江西方圆投资咨询中心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

投标须知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红角洲和凤凰洲新区道路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工程 南昌市红角洲和凤凰洲新区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单位 设计研究总院 工程立项批准洪计投字[2002]31、63号,文件 [2003]51号文 工程概算约896万元 建筑面积 总投资 结构类型 及层数 总承包,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 合格 开工, 竣工,工期 日历天 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投标保证15万元 程专业承包 金数额 时 年 月 日 地 点 间 上午 时年 月 日 地 点 间 上午 时年 月 日 地 点 间 技术标正本一本,副本两本; 商务标正本一本,副本两本。 单 地 点 位 年 月 日 上午 时年 月 日 地 点 南昌建设工程交承包方式 工期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踏勘 招标答疑会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会 间 资金来源 上午 自筹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易中心 洪城路669号 已到位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 总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一标段:丰和大道(庐山南大道至凤凰七路)、凤凰五路(蝶子湖大 则

道至临江大道)、蝶子湖大道(庐山南大道至凤凰七路)、凤凰七路、凤凰三路(蝶子湖大道至临江大道)标志、标线工程及交通信号灯工程。

二标段:前湖大道、卫东大道(前湖大道至红谷八路)、岭北二路(赣江南大道至丰和南大路)、规划A3、A4、A5、A6路,望

城大道、岭口大道、学府路东西延伸段、赣江南大道和卧龙山路。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3)施工用水、电: 道路施工已完成,具备施工条件 ; (4)有关勘探资料:;

(5)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已完成 ; (6)其它:。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南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 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 投标人应出示: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

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3)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将被拒绝,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4) 。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投标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