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管理细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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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8)进场材料设备无论甲供、公司购买或是班组自购,在转运、堆放过程中均要求轻拿轻放,避免因搬运不小心损坏材料设备。如照明灯具破碎,或桥架、配电箱、配电柜保护漆脱落,或损坏配电箱、柜内元器件。

(9)注意成品保护,对已施工完成品如条件允许采取保护措施,如缠裹保护膜,临时封堵等。 五、惩罚措施:

(1)不听从项目部统一指挥,统一管理,违抗项目部下达工程指令的,发生一次罚款5000~10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清除施工现场。 (2)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建设监理单位人员例行检查时,工组人员不服从检查意见,抵触、冲撞、谩骂检查人员的,每发生一次罚款500~2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涉事人员驱离施工现场,但不免除对工组责任人的罚款。

(3)工序施工进度必须按项目部计划时间完成。未能达到进度要求或移交不及时的,每滞后0.5天罚款1000元。如果在以后施工中通过相应措施将工期挽回,则将此部分款项返还。

(4)施工自检管控不严格或没有进行自检就通知项目部进行检查的,实测值超出允许偏差,每个检查项目罚款200元,并及时整改修正偏差满足验收要求。 (5)混凝土浇注时,必须安排专人看护隐蔽管路,。如发现没有安排专人看护每次罚款1000元,且立即指派看摸人员到岗。

(6)钢管不扫口,穿线时没有护口,发现一处,罚款一百元。 (7)配电箱不采用专用工具开孔,每处罚款500元。

(8)不按工艺要求操作,野蛮施工,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处损失一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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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9)材料设备搬运过程中不注意轻拿轻放,或故意抛扔,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罚款。有其它违反规范、规程行为的,公司酌情处以罚款。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服装、佩戴安全帽及胸卡,否则警卫人员有权禁止其入内。如在现场内发现本组人员安全帽、胸卡佩戴不全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并责令其立即佩戴齐全,否则驱离施工现场。

(11)施工现场内工人不得有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戏耍跑闹,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200元,酗酒、打架、斗殴涉事人员驱离施工现场,情节严重的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2)高空作业必须安排有熟练经验的工人进行操作,并必须佩戴安全带。如发现高空操作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带或未按要求佩戴,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并责令其立即佩戴或整改佩戴方式。

(13)施工作业期间禁止高空抛接乱扔小型构配件、材料,避免砸伤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现从严从重处理,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并对该工组进行严重警告处理。

(14)施工现场机具临时用电不得私接乱架,需要时必须到指定楼层电源箱进行连接,并检查线路的走向环境是否安全可靠。施工人员不按规定连接使用临时用电,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没收电源线及相关设备。 (15)教育班组人员不得私拿、偷盗施工物资,不得骚扰工地附近居民扰乱社会治安。如有违者每次处罚涉事班组1000~5000元,涉事人员交由警方处理,并承担因此给我公司造成的社会影响。

(16)建设、监理单位在每日例行检查过程中,或在每月定期组织的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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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联检过程中,如因电气组相关问题,导致项目部被建设监理单位或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的,该罚款全部由施工班组承担,并因此承担与此有关联的一切后续处罚损失。

(17)如因班组施工能力不足,人力、质量、安全、进度指标均达不到项目部有关要求,且屡罚不改,项目部有权无条件与其解除合同,班组无条件撤出全部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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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目部二组编制

承包负责人已熟知并无条件接受全部条款内容后,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