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用户的分类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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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燃气用户按照使用性质共分为:居民燃气用户、商业燃气用户、工业燃气用户。 一、居民燃气用户

居民燃气用户设施是指用户燃气管道、阀门、计量器具、调压设备、气瓶等、居民用气相关要求如下: (一)居民生活的各类用气设备应采用低压燃气,用气设备前(灶前)的燃气压力应在0.75~1.5Pn的范围内(Pn为燃具的额定压力)。 (二)居民生活用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

(三)住宅厨房内宜设置排气装置和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四)家用燃气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利用卧室的套间或利用与卧室连接的走廊作厨房时,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

2、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不宜低于2.2m。 3、燃气灶与墙面的净距不得小于10cm。当墙面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燃气灶的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距木质家具的净距不得小于20cm,当达不到时,应加防火板。

4、放置燃气灶的灶台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

5、厨房为地上暗厨房(无直通室外的门和窗)时,应选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并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应与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连锁。 二、商业用户

商业用户设施主要包括:引入管、阀门、过滤器、计量器具、补偿器、调压设备、配套管道等。商业用气相关要求如下:

(一)商业用气设备宜采用低压燃气设备。 (二)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商业用气设备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亦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处。

(三)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上密闭房间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2、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4、宜设烟气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器。

5、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通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2)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3)应满足排除房间热力设备散失的多余热量所需的空气量。 三、工业用户

工业用户设施主要包括:安全放散装置、过滤器、计量器具、补偿器、调压设备、加压设备、自动切断、仪器仪表、阀门、配套管道等。工业用气相关要求如下: (一)在城镇低压和中压B供气管道上严禁直接安装加压设备。

(二)在城镇低压和中压B供气管道上间接安装加压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压设备前必须设低压储气罐。其容积应保证加压时不影响地区管网的压力工况;储

气罐容积应按生产量较大者确定。

2、储气罐的起升压力应小于城镇供气管道的最低压力。

3、储气罐进出口管道上应设切断阀,加压设备应设旁通阀和出口止回阀;由城镇低压管道供气时,储罐进口处的管道上应设止回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