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方法论试题(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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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 单项选择题( 每题2分,共15题,记30分) 1、《合同法》第125条第1款所规定的: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的所使用的词句、……进行解释,那么按照合同的所使用的词句进行解释的方法属于:( )

A、文义解释 B、体系解释 C、目的解释 D、习惯解释 2. 这些豆子是从这个口袋里拿出的,所有从这个口袋里拿出的豆子都是白色的 ,因此这些豆子应当是白色的。以上推理过程称为:( ) A、演绎 B、归纳 C、设证 D、类比 3、辩证推理的法理根据在于:( )

A、不同的情况应做不同的对待 B、同类的情况应做相同的处理 C、规律的普遍性 D、联系的普遍性 4、《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内涵和外延不确定、具有开放性的指导性规定,在法律方法论中属于:( )

A、不确定概念 B、法律原则 C、法律规则 D、一般条款 5、在法律解释的位序中,居于首位的应是:( )

A、合宪性解释 B、文义解释 C、体系解释 D、历史解释

6、《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在实践中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侵犯肖像权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民法通则》第100条已经不能满足公民肖像权保护需要。这时出现了( ) A、法律规范冲突 B、法律漏洞 C、法外空间 D、法律模糊

7、在大陆法系国家,法源最常见的形式是( ) A、制定法 B、判例法 C、习惯法 D、惯例

8、广东省四会市“莫兆军案件”表明,作为司法三段论中的小前提中的案件事实应当是:( )

A、生活事实 B、证明事实 C、法律事实 D、客观事实

9、欲知个别得先了解总体,而欲知总体又先要了解个别;欲知局部需要先知整体,欲知整体又先要知局部,这种在个别与总体、局部与整体之间相互对照,从而使认识不断提高的过程叫做:( )

A、推论 B、推理 C、诠释 D、证明

10、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包容(完全或者部分的)关系的刑法规范,这种现象称为:( )

A、规范冲突 B、法条竞合 C、法律漏洞 D、法律拟制

11、在法律方法论上,不确定法律概念和一般条款的具体化通常被称为:( ) A、法律解释 B、法律推理 C、漏洞补充 D、价值补充 12、下列选项中,属于立法解释的选项是:( )

A、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 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解释 C、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 D、司法部的解释

13、《唐律疏义》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这说的是( ) A.类比方法 B.当然解释方法 C.体系解释方法 D.目的解释方法

14、在麦克弗森诉别克汽车(Macpherson v. Birk Motor Corp.)一案中,卡多佐法官在一系列先例中得出了应适用此案的法律规则:具有急迫危险性的产品概念应扩大到对人身有危险性的一切物品,危险品的制造者负有仔细加以制造的义务和责任,这种寻找法律规范的方法属于( )

A、演绎推理 B、辩证推理 C、归纳推理 D、实质推理

15、“禁止逃向一般条款”的含义是指:( )

A、有具体法律规定时,应适应一般条款,无论适用一般条款与适用具体规定得出的结论是否一致。

B、有具体法律规定时,应适应一般条款,如果适用一般条款与适用具体规定得出的结论不一致。

C、有具体法律规定时,不应适应一般条款,如果适用一般条款与适用具体规定得出的结论一致。

D、有具体法律规定时,不应适应一般条款,无论适用一般条款与适用具体规定得出的结论是否一致

第二题 判断分析题(对问题中的命题进行正确或错误的判断,并进行分析。每题4分,共5题,计20分)

1、法律思维的特征要求:实质优先于形式。 2、刑法一律禁止类比。

3、如果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内容不一致且制定时间不同,则新的下位法优于旧的上位法。 4、体系解释优先是基于法的安定性的要求。 5、法律不应规定和不宜规定的事项是法律漏洞。

第三题 案例分析题(要求准确回答问题,并运用法律方法展开分析,要点清楚,层次清晰,每题10分,共2题,计20分。) 第一题:

事实:

某居民小区输电变压器遭雷击,致使该小区几十户居民家中电器全部被毁。小区居民向法院起诉供电公司,依据《民法通则》第123条,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以《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抗辩,认为第107条适用所有的民事责任,而原告认为107条一般免责条款“不可抗力”仅适用于一般民事侵权责任,不适用于特殊民事侵权责任。 争议焦点:“不可抗力”免责条款是否不适用于特殊民事侵权责任。

相关法条:

1、《民法通则》第123条: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73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

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3、《民法通则》第10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侵权责任法》第29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侵权责任法》第69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民法通则》第153条: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要求回答:请对争议问题提出你的观点,说明你所运用的法律方法,并写出你的论证理由。 第二题: 事实:

张某购买江景房一套,耗资200万元。入住后发现根本看不到江景,遂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起诉房产商:以不实宣传欺诈消费者,要求退房,并支付双倍赔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购房的行为是否是消费行为?是否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 相关法条: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按照商品或服务价款双倍赔偿损失”。

要求回答:请对争议问题提出你的观点,说明你所运用的法律方法,并写出你的论证理由。 第四题 区别题(要求先回答所区别的事项的概念,并按照区别点逐项进行区别,不可以用表格形式,共15分)

1、请区别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7分) 2、请区别文义解释和客观目的探究(8分) 第五题 案例分析题,写出规范的案例分析过程,,本题目15分) 题目:

清华大学电机系4年级学生刘海洋,于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

硫酸的饮料,倒在了北京动物园饲养黑熊和棕熊景区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3只黑熊、1只马来熊和1只棕熊受到不同程度的严重伤害。 相关法条:

1.《刑法》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2.《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