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 - 审计抽样》应用指南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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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应用指南

附录4:(参见本指南第13段)

选样方法

选取样本的主要方法包括:

1.随机选样(使用随机数生成工具,如随机数表)。

2.系统选样,即用总体中抽样单元的总数量除以样本规模,得到样本问隔,例如,样本间隔为50,然后在第一个50中确定一个起点,其后每数到第50个的抽样单元就是所选项目。虽然可以随意选择起点,但如果使用计算机随机数发生器或随机数表,样本可能更随机。在使用系统选样时,注册会计师需要确定,总体中的抽样单元的排列方式不会使样本间隔正好与总体的特殊模式相对应。 3.货币单元抽样是一种金额加权选样方法(参见本指南附录1),在这种方法中,样本的规模、选取和评价产生了以货币金额表示的结论。

4.随意选样。在这种方法中,注册会计师选取样本不采用结构化的方法。尽管不使用结构化方法,注册会计师也要避免任何有意识的偏向或可预见性(如回避难以找到的项目,或总是选择或回避每页的第一个或最后一个项目),从而试图保证总体中的所有项目都有被选中的机会。在使用统计抽样时,运用随意选样是不恰当的。

5.整群选样是指从总体中选取一群(或多群)连续的项目。整群选样通常不能在审计抽样中使用,因为大部分总体的结构都使连续的项目之间可能具有相同的特征,但与总体中其他项目的特征不同。虽然在有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检查一群项目可能是适当的审计程序,但当注册会计师希望根据样本作出有关整个总体的有效推断时,极少将整群选样作为适当的选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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