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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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200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根据上级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建设“平安路桥”战略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区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改善,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治理效果明显。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单位、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保证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范围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拆解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宾馆、商场、市场、饭店、医院、学校、印刷、娱乐、宗教场所;“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出租房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日常管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依据本通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系统)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部署,督促辖区(系统)内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

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3、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春运高峰等因素,认真组织好矿山、运输、用电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健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交通方面的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矿山、隧道和其他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石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水库、河流等作为排查治理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易发重大隐患事故的行业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化工企业、加油站、危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建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