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区中职会计技能赛项指南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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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备点钞票单指单张采用整把形式,多指多张采用散把形式。 ②选手持钞采用手持式或手按式均可,限时不限量。 ③点钞一律以坐姿形式进行。 ⑶比赛时间

①单指单张:5分钟。 ②多指多张:5分钟。 ⑷比赛规则

①比赛设现场裁判若干名,计时员1名。

②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比赛用练功券(100元面额钞券)、海绵缸(并配甘油)、扎条、笔、印章(采用“万次章”)、记录表(一张用于记录裁判设错,一张用于选手记录成绩)、点钞机等。

③赛前,各代表队领队抽签决定本队参赛场地和选手座位号。 ④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抽签号进入赛场。点钞一律以坐姿形式进行。

⑤单指单张以整把形式进行,按不少于50%的比例设置差错,每把错张不超过±4张,并在每把练功券的第一张和最后一张上写上把次编号。

⑥单指单张无设错的整把(即点验数为100张的把次),必须经过起把、点数、拆把、扎把、盖章等操作过程;设错整把必须经过起把、点数、在把条上记录差错张数等动作(用-4,-3,-2,-1,+1,+2,+3,+4等数字在扎条上注明差错张数),设错整把无需拆把也无需扎把。多指多张比赛必须经过抓把、点数、扎把、盖章等动操作过程,清点的每一正确把为100张。扎把,以提起任意一张不被抽出或散开为原则,需要拆把的,以勾断扎条为准。

⑦单指单张比赛时选手应按备用练功券序号顺序点钞,不得跳把,不得串指,不得甩把(即未经清点的把次不得作为已点把数)。点钞要求一张一张点,不得一指多张,每一把必须点完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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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否则不计该把成绩。

⑧扎把为扎两圈,以提起任意一张不被抽出或散开为准。盖章可点一把盖一章,也可以全部点完后一次性盖章,盖章以清晰可见为准。

⑨选手进入赛场后,不得移动备点练功券和其他用具,不得试点。主裁判发出“预备”口令时,选手可按个人习惯将备点练功券移动在合适位置,并起第一把在手。主裁判发令“开始”后选手才可点钞。最后30秒时,由主裁判预告时间,以便选手准备结束。比赛结束前,主裁判进行五秒倒计时,主裁判发出“时间到”口令时,选手应立即停止点钞、扎把和盖章等动作,按要求填写成绩记录单,将已点完的钞把按顺序整理,放入筐内交工作人员点验。

⑩比赛场地应划定警戒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⑸评分规则

①正确一把计10分,错误一把扣10分。单指单张最后一把未完成的不计分,多指多张最后一把已点张数按比例计分(错误时按比例扣分),最后一把得(扣)分=已点张数×0.07。

②没有扎把或扎把不符合要求的每把扣2分。

③没有盖章每把扣1分,没有拆把(除清点出的差错把外)每把扣1分。

④未经点数扎成一把(“甩把”),该把不得分并倒扣10分。 ⑤跳把该把不计分。

⑥主裁判发出“开始”口令前点钞(“抢点”),或者发出“时间到”口令后仍继续点钞的(“超时点”),各扣去10分。

⑹选手须知

①参赛选手必须服从裁判指挥,遵守规则,尊敬裁判,保持良好的赛风。遇有争议问题,应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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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选手应按比赛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赛场,按抽签号对号入座,并将参赛证、身份证、抽签号放在桌面的前部中间区域。

③主裁判发出“第一把起把--预备”口令后,选手可手持第一把钞票作好准备。主裁判发出“开始”口令后,选手即可开始点钞;

④主裁判发出“预备”口令后 ,迟到选手不得进入赛场。 ⑤主裁判发出“时间到”口令后,选手应停止点钞、扎把、盖章等动作,在配合裁判员完成成绩登记表后方可离场。

⑥候赛选手按组委会指定地点休息,以免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

⑺裁判员须知

①裁判员在设错和审阅选手成绩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②裁判员必须佩戴裁判员证进入赛场。

③裁判员随机分为两人一组,设错、阅卷和用点钞机点钞必须两名裁判员同时进行。

④比赛一经开始,裁判员不得任意走动或有其他影响选手比赛的行为发生。

⑤裁判员统一口令:发令包括“第一把起把――预备”、“开始”、比赛进行到四分钟时的“还剩30秒”和终场时间到前的倒计时“5、4、3、2、1--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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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会计电算化综合技能赛项点钞比赛成绩记录单

赛场号:

项目 清点结果(由选手填写) 01 06 11 16 21 26 02 07 12 17 22 27 03 08 13 18 23 28 04 09 14 19 24 29 05 10 15 20 25 30 座位号 准备把数 实点把数 (填写要求:凡正确把100张填写“0”,错误把在相应的序号中写错误张数,张如103张填写“+3”,97张填写“-3”) 选手成绩评定(以下由裁判员填写) 点对把得分: 扣分情况(由裁判人员填写): 1、点错把 10分× 把= 分 2、没有扎把或扎把不符合要求扣 2分ⅹ 把= 分 3、甩把 10分× 把= 分 4、跳把 10分× 把= 分 5、抢点或超时点扣 分 6.没有拆把 1分× 把= 分 7、没有盖章 1分× 把= 分 累计扣 分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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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签字 选手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