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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的决定

(吉政发[2008]1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服务型、法治型政府建设,增强全省经济特别是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减少行政审批和年审年检项目各50%以上”的任务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前两次已经取消和下放876项行政审批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305项(附件1);减少和下放年审年检项目42项(附件2),保留行政审批权限297项(附件3),保留年审年检项目21项(附件4)。这次减少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分别占全省2005年以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的51%和67%。

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这次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目录,立即与市(州)、县(市)政府部门对接,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对于取消和暂停执行的权限,要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善后工作;对于下放和部分下放的权限,要组织系统的培训,认真进行业务指导;对于委托和授权的权限,要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明确权利和责任;对于转变管理方式的权限,要真转实转,变审批为服务;对于保留的权限,要简化办理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

各市(州)、县(市)要积极配合,做好承接工作,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保障各项权限落实到位。要把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纳入政府政务大厅或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阳光行政”,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坚决杜绝新的收费养人问题,绝不能因审批量的加大而增加机构和人员。要结合承接工作,认真研究本级政府职能转变问题,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要用好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切实增强地方经济发展活力。同时,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向社会下放、落实权限工作。

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后,省政府各职能部门继续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要搞好制度建设,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和高效运行。

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是解放思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吉林经济振兴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做出的郑重承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防止明放暗不放或变相回收、截留等问题。对于落实不到位,以及借机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的,要严肃查处。今后,要严格控制新增行政审批和年审年检项目,新增设时要履行报批手续。要以本次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省直部门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目录 2.省直部门减少和下放年审年检项目目录 3.省直部门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权限目录 4.省直部门继续执行的年审年检项目目录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省直部门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目录

┏━━━━━┳━━━┳━━━━┳━━━━━━━━━━━━━━━━━━┳━━━━━━━┳━━━━━━━━┳━━━━━━━━━━━━━━━━━━━━━━━━━━┓ ┃ ┃部门 ┃部门 ┃ ┃下放方式 ┃ 最终管理和 ┃ 备 注 ┃ ┃总序号 ┃ ┃ ┃ 行政审批权限名称 ┃ ┃ 落实部门 ┃ ┃ ┃ ┃名称 ┃序号 ┃ ┃ ┃ ┃ ┃ ┣━━━━━╋━━━╋━━━━╋━━━━━━━━━━━━━━━━━━╋━━━━━━━╋━━━━━━━━╋━━━━━━━━━━━━━━━━━━━━━━━━━━┫ ┃ ┃ ┃ ┃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和用汇类项 ┃ ┃市(州)、县 ┃将现行省级核准权限全部下放,即中方投资额3000万 ┃ ┃ 1 ┃ ┃1 ┃ ┃ 下放 ┃(市)、省级开发┃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汇额1000万美元以 ┃ ┃ ┃ ┃ ┃目的核准 ┃ ┃ ┃下的其它项目,由市(州)、县(市)发改委(局)、 ┃ ┃ ┃ ┃ ┃ ┃ ┃区 ┃ ┃ ┃ ┃ ┃ ┃ ┃ ┃ ┃省级开发区核准。 ┃

┣━━━━━┫ ┣━━━━╋━━━━━━━━━━━━━━━━━━╋━━━━━━━╋━━━━━━━━╋━━━━━━━━━━━━━━━━━━━━━━━━━━┫ ┃ ┃ ┃ ┃ ┃ ┃市(州)、县 ┃将现行省级核准权限全部下放,即总投资1亿美元 ┃ ┃ 2 ┃ ┃ 2 ┃ 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 ┃ 下放 ┃(市)、省级开 ┃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 ┃ ┃ ┃ ┃ ┃ ┃ ┃ ┃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市(州)、县(市)发改委(局) ┃ ┃ ┃ ┃ ┃ ┣━━━━━┫ ┃ ┃ ┃ 3 ┃ ┃ ┃ ┣━━━━━┫ ┃ ┃ ┃ 4 ┃ ┃ ┃省 ┣━━━━━┫ ┃ ┃发 ┃ 5 ┃展 ┃ ┃改 ┣━━━━━┫ ┃ ┃革 ┃ 6 ┃委 ┃ ┃ ┣━━━━━┫ ┃ ┃ ┃ ┃ ┃ ┃ ┃ ┃ ┃ ┃发区 ┃ ┃ ┃ ┃ ┃ ┃ ┃及省级开发区核准。 ┃ ┣━━━━╋━━━━━━━━━━━━━━━━━━╋━━━━━━━╋━━━━━━━━╋━━━━━━━━━━━━━━━━━━━━━━━━━━┫ ┃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节能产品 ┃ ┃ ┃ ┃ ┃ 3 ┃ ┃ 取消 ┃ ┃ ┃ ┃ ┃ (除工业产品外)的认定 ┃ ┃ ┃ ┃ ┣━━━━╋━━━━━━━━━━━━━━━━━━╋━━━━━━━╋━━━━━━━━╋━━━━━━━━━━━━━━━━━━━━━━━━━━┫ ┃ ┃ 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 ┃ ┃ ┃ 4 ┃ (除工业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 取消 ┃ ┃ ┃ ┃ ┃ 项目外)的审批 ┃ ┃ ┃ ┃ ┣━━━━╋━━━━━━━━━━━━━━━━━━╋━━━━━━━╋━━━━━━━━╋━━━━━━━━━━━━━━━━━━━━━━━━━━┫ ┃ ┃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除工业 ┃ ┃ ┃ ┃ ┃ 5 ┃ 企业项目外)节能措施的设计、 ┃ 取消 ┃ ┃ ┃ ┃ ┃ 建设及竣工后的验收 ┃ ┃ ┃ ┃ ┣━━━━╋━━━━━━━━━━━━━━━━━━╋━━━━━━━╋━━━━━━━━╋━━━━━━━━━━━━━━━━━━━━━━━━━━┫ ┃ ┃ 除工业企业外的其他产业技术研 ┃ ┃ ┃ ┃ ┃ 6 ┃ 发资金(含科技三项费)项目审 ┃ 取消 ┃ ┃ ┃ ┃ ┃ 批 ┃ ┃ ┃ ┃ ┣━━━━╋━━━━━━━━━━━━━━━━━━╋━━━━━━━╋━━━━━━━━╋━━━━━━━━━━━━━━━━━━━━━━━━━━┫ ┃ ┃ ┃ ┃ ┃ 中介服务收费:除国家和省制定标准以外的中介服务 ┃ ┃ ┃ ┃ ┃ ┃ 收费标准的审批授权各市(州)、县(市)价格主管 ┃ ┃ ┃ ┃ ┃ ┃ 部门。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