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律地位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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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律地位及法律规制完善

摘要:随着市场化经济的逐渐扩展,跨国公司作为特有的经济主体在世界范围开展着各项业务,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成长为一个庞大的团体。人们突然发现,如果不及时在国际关系当中确立跨国公司的国际地位与法律地位,将有可能导致跨国公司由于无限制的获取利益而产生病态的发展趋势,不仅对世界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恶劣影响,也会对跨国公司总部所在地的社会、市场、环境、经济等方面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跨国公司这一独立的经济概念在法律当中的地位逐渐提升,因此也针对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律问题展开了多方面的探讨。本次研究将针对跨国公司在国际法律当中的地位进行深入研究,并引申至我国跨国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为我国市场经济以及对外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的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跨国公司;法律地位;国际法;世界经济;对外贸易

目 录

目 录.............................................................. 2 引 言.............................................................. 3 一、问题的提出...................................................... 4 二、跨国公司国际法律地位的理论溯源以及评析.......................... 5

1.跨国公司概念界定 .............................................. 5 2.跨国公司法律地位主体资格的争论 ................................ 6

2.1 跨国公司客体论........................................... 6 2.2 跨国公司主体论........................................... 6

三、跨国公司国际法律地位及其确定标准的辩明.......................... 8 四、当前跨国公司行为法律规制的困境.................................. 9

1.国际关系实践为跨国公司成为国际法主体提供了可能性 .............. 9 2 国际立法实践呈现确定跨国公司成为国际法主体资格的趋势 .......... 9 3 司法腐败现象日趋严重 ......................................... 10 4 媒体对错误判决的报道,加重了公民对司法的不信任 ............... 10 五、完善我国对跨国公司行为法律规制的建议和措施..................... 11

1.股东参与过度 ................................................. 11 2.董事的利益冲突 ............................................... 11 3.跨国公司中合资分公司的内部风险 ............................... 11 4.完善立法,强化法治建设 ....................................... 12 5.构建全方位社会监督体系 ....................................... 12 六、结语........................................................... 14 参考文献........................................................... 15

引 言

资本主义市场化使得现代企业的发展由于对外投资的理念影响,导致跨国公司形成并以极其迅速的发展趋势开始扩张,目前已经成为了全球经济化的主力集团,同时也成为了具备重要作用的社会关系实体。但是目前的跨国公司是否已经成为了法律主体,或者说国内与国际的立法当中能否对跨国公司进行准确的地位划分,以此来规范与制衡跨国公司的所有行为,成为了目前国际经济与法律界的研究热点之一,尤其是在法学界当中的争议较大,主要争议点在于跨国公司是否具有法律的主体地位,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跨国公司是在国内法当中具有主体地位还是在国际法当中具有主体地位?法律,可以通过对主体的行为、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制衡与调整,使得主体能够实现社会价值,而跨国公司在法律当中不具备明确的主体地位,将使得相关立法设计或法律适用性方面大打折扣,因此对于跨国公司的法律主体地位研究将变得尤为必要及重要。

一、问题的提出

全球化的概念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不仅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同时也拉近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界限,将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的构建与协调,使得国家、国际组织、经济实体以及个人之间能够形成互相依靠的有机关系。在这种背景下,西方的发达国家之中出现了极具全球化代表性的跨国公司,其携带着大量的资金与技术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不断的流通,通过对多个国家与民族的跨越,对国家和民族的权威与传统进行冲击,从而影响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跨国公司的出现的确改善了一些贫困地区的经济环境,同时也改善了商品市场中某些条件的限制,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跨国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进行经济发展时,在人权、当地内政、劳工政策、环境污染、经济腐败方面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的声讨不绝于耳。另外一方面,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进程,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优质的产品以及服务,高效的管理模式,先进的市场意识使得我国的绝大多数民众盲目追从跨国公司的市场步伐。但是一系列跨国公司所引发的恶性事件,例如肯德基的苏丹红,德芙巧克力的死虫子等,引发了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的警惕与关注,但在这个时候人们才发现,对于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律地位与法律规制并不完善,由于其不是传统的国际法主体,无法进行相应的限制与制裁。本文将从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律地位与法律规制角度出发进行深入研究,为完善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律地位与相应的法律法规提出有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