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与答案(合同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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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5)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乙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对甲公司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5.「答案」

(1)A、B两个企业签定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包括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合同成立有效。在本案中,B企业并不知道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王某超越了内部权限,因此王某的代表行为有效,买卖合同成立有效。

(2)A企业有权在6月5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3)未办理登记,不会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筑物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其他的抵押合同都是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因此,以机器设备进行抵押,自签订之日起合同生效。 (4)机器设备的所有权不能直接归A企业所有。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因此,\如B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直接归A企业所有\的约定无效。

(5)应先行使对B企业的抵押权,再要求C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物权法》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A企业有权要求B企业支付其80万元的补偿金。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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