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区环境景观规划设计导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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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区环境景观规划设计导则

第一部分 总则

1.住区景观规划设计总则

1.1住区景观规划设计的时代背景及发展目标 1.2 适用性

本导则适用于我国二十一世纪居住区景观环境规划设计,它基于现行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住宅设计规范等,也对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及住宅设计等具有一定引导作用。 1.3 社会性原则

住区的景观设计应具有亲切宜人的尺度感,并体现社区文化,促进社区人际交往,引导人(群)的交互行为及社区休闲健身活动。提倡公共参与景观设计、建设和管理。

1.4 经济性原则

住区景观设计应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及地方经济现状,结合地方实情,注重节能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尽可能地采用新技术,新方法。 1.5 生态性原则

住区景观设计应尽量保留原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善原有不良的生态环境,不单纯考虑人的需求,还需保证整个住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1.6 观赏性原则

住区景观设计应满足大多数居民视觉审美要求,并力求反映出自身特色,避免盲从俗套。

1.7 地域性原则

住区景观设计应体现所在地域的自然环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具有时代特点地域特征的空间环境。(见《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建设技术要点》 1.8 历史性原则 尊重历史,保护和利用历史性景观。对于历史保护地区的住区景观设计可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调节。

1.9 重视物业管理在住区景观营造中的作用及相互联系,协调统一。

1.10 除遵守本导则外,还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等。 各地区可在此导则的基础上、针对各地实情制订地方性景观设计导则及相关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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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场 地 设 计 及 总 体 布 局

2.场地设计

2.1 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等的要求 2.2 考虑场地景观规划设计的可行性——从场地的基础条件、地形地貌、土质水文、气候条件、动植物生长情况、市政配套设施等分析场地景观规划设计的可行内容及规划实施的相应措施。

2.3 考虑场地景观规划设计的经济性——从场地的基础条件、地形地貌、土质水文、气候条件、动植物生长情况、市政配套设施等来综合考虑住区景观的规划设计内容及实施过程,发挥土地在景观规划中的经济效益。 3.总体布局

3.1 规划结构与环境景观规划设计 3.1.1 重视景观规划的整体布局 住区规划时,应对住区的整体结构进行一体化考虑,使公共空间与私密空间的环境达到最优化。住区景观规划设计应考虑环境空间的整体效果,采用合宜的用地配置方式(如硬、软质景观的结合及比重),并通过合理的配套设施布局(水、电 管网设施,变电站、垃圾房、车库等辅助设施的布局及美化等)来达到住区整体意境及风格塑造的和谐。

3.1.2 与住区外部环境的关系

景观设计应通过借景、障景、对景等,使住区内外关系及系统调协。 滨临城市河道的住区宜充分利用自然水资源,设置滨水景观绿带;临近城市公园或其它类型景观资源的住区,应有意识地留设景观视线通廊,促成内外景观的交流;毗邻历史古迹保护区的城市住区应尊重历史景观,满足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其它相关规定。

3.1.3 开放空间及绿地分级

根据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居住区开发空间分为居住区中心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等)和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

其中,居住区公园应≥1.0Ha,最大服务半径为800~1000M;小区游园≥0.4Ha,最大服务半径为400~500M;组团绿地≥0.04Ha,最大服务半径为150M;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2,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

此外,公共绿地总指标,应根据组团≥0.5M2/人;小区(含组团)≥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1.5M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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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注重整体景观的文化性、地域性、个性特征,带动居民社会群体活动,通过

景观实体规划设计提升居住社区的精神价值 3.1.5 结合住区规模考虑分期开发,利用原有地形地貌特征及植被条件,通过坡地、

水体、植物等特色景观的规划设计为住区开发创造更高价值

3.1.6 注重住区景观规划设计的生态性,保障风、光、水、气等环境质量指标符合

相关要求。 3.1.7光环境

1. 住区外部空间应争取良好的采光环境,促进居民的户外活动;

2.在气候炎热地区,需考虑足够的荫庇环境,如建筑阴影区、树荫、覆顶亭廊

等,以方便居民户外活动;

3.选择硬质、软质材料时需考虑该材料对光的不同反射程度,并用以调节住区

外部空间受光面与背光面的不同光线要求;住区小品设施设计时宜避免采用大面积的金属、玻璃等高反射性材料,减少住区光污染; 4.户外活动场地布置时,其朝向需考虑减少眩光;

5.在满足基本照度要求的前提下,住区室外灯光设计应强调舒适、温和、安静、

优雅的生活气氛,不宜盲目强调灯光亮度; 6.住区的道路照明宜在15~20LX;

7.光线充足的住区宜利用日光产生的光影变化来形成外部空间的独特景观。 3.1.8 通风环境

1.住区内部住宅建筑的排列应有利于通风,如点条结合、高低错落、底层架空等; 2.为调节住区内部通风排浊,宜构建绿化带、水道、花廊等景观通道;

3.户外活动场地的设置应根据当地不同季节的主导风向,并有意识地通过建筑、植物、景观设计来迎/挡风;

4.住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宜达到二级。 3.1.9 其它

1.温度环境:住区外环境的场地设计,应通过建筑、植物、水体等来促成北方寒

冷地区的冬季保暖和南方炎热地区的夏季降温;

2.湿度环境:通过水工程设计及植物呼吸作用,住区的相对湿度宜调节在30~60%;

3.声环境:城市住区的白天噪声允许值宜≤45dB,夜间噪声允许值宜≤40dB。靠近噪音污染源的住区应通过设置隔音墙、人工筑坡、植物种植、水景设计、建筑屏障等防噪。住区环境设计中宜考虑用乐音来增强居住生活的情趣; 4.嗅觉环境:在住区内部应引进芳香类植物,排斥异味、臭味植物及垃圾等; 5.视觉环境:景观设计中应综合研究组景元素的色彩、质感、韵律、尺度、视景等。

3.2 居住区建筑设计与环境景观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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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重视建筑的空间组合(如排列式,向心式等)及住区景观绿地的服务半径,

充分发挥景观绿地的使用效率,力求尽可能多的居民在户内即可欣赏住区景观,促成住区景观的均享。

3.2.2 建筑造型的多样化与景观设计相结合

1.底层架空式建筑适于我国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的南方城市,北方城市需慎用。建筑物架空处理时,应对住区气候环境条件(如湿度、通风等)进行可行性分析,尽可能地保护原有基地上的良好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或利用架空底层种植耐阴性植物。架空底层还应作为居民在户外气候条件恶劣时的半公共活动空间,并配置适量的活动设施。(如南宁新兴苑、深圳百仕达小区、昆明金康园、上海泰德苑、台湾“乡城汉唐”等) 2.平台花园的构筑应结合当地地形条件及使用要求,平台下部空间宜作为停车

库、辅助设施用房或商场、俱乐部等,平台上部空间宜作为安全、美观的行人使用场所。平台花园设计时应分析研究平台下部结构,根据下部结构的承载力及小气候条件进行种植设计。平台式花园的设计应解决好平台花园的给排水及下部采光问题,并结合采光罩进行景观规划设计。(如香港太古城等)

3.地方性建筑形式:建筑设计时,宜与外界的山、水环境等相结合,通过建

筑自身形体加以高低组合变化等,突出地方特色,强化住区景观的可识别性,如下沉建筑、覆土建筑、阶式建筑、山地建筑、临水建筑等。

3.2.3 建筑外立面处理

形体──住区建筑的立面设计提倡简洁的线条和现代风格,并反映出个性特

点。

材质──鼓励建筑设计中选用美观经济的新材料,通过材质变化及对比来丰富

外立面。建筑底层部分外墙处理宜细。外墙材料选择时需注重防水处理。

色彩──居住建筑宜以淡雅、明快为主。在景观单调处,可通过建筑外墙面的

色彩变化或适宜的壁画来丰富外部环境。

室外管线及建材设施──住宅建筑外立面设计应考虑并预留室外风机、管线等

室外设施的位置,保持住区景观的整体效果。应严格控制和引导居民入住后对建筑外立面的“二次施工”。

3.2.4建筑屋顶:平顶、坡顶

根据地方气候、地理条件、周边环境及居民喜好等选择合适的屋顶形式,在

美化建筑第五立面的同时丰富城市的天际轮廓线。

3.2.5 建筑造型及风格,与住区内外环境的联系(沿街立面的处理)

建筑设计不拘一格,鼓励高水平的建筑设计,鼓励尊重并改进住区景观环

境及周边城市公共空间整体性的建筑形态,建筑高度、体量和密度等应满足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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