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城乡一体化医保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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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城乡一体化医保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奎文区人民政府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医疗体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奎文区始终把这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当做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规范操作运营,逐步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城乡一体化运行,建立了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医疗保险全覆盖,全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大幅提高。

一、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背景和基本情况 2006年,奎文区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当年全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达到36599人,占全区农业总人口的72%。2007年,奎文区被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山东省省级试点区,截止到2010年底,全区共47287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2008年,奎文区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当年参加居民医疗保险38222人。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制度并存,造成了新的城乡二元结构。两种制度机制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不但提升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给城乡居民带来诸多不便,对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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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造成了严重障碍和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三个重复”。一是参保居民重复。城镇居民医保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由于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不统一,信息不能共享,存在部分村民重复参保的现象;二是财政补贴重复。按照并轨前城镇居民医疗及新农合人均财政补贴240元计算,区财政每年将加大补贴,明显增加财政负担;三是重复建立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均有自己的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势必增加管理成本,降低管理效率,浪费大量财政资金。

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日趋明显、城乡资源日益统筹整合的大背景下,实行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成为必然趋势。取消城乡差别,只有推进新农合、居民医疗保险两项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性和资源的共享性,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同等医疗保障”的基本国民待遇。为此,区政府专门安排区人社局、区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就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进行了专题调研,详细了解了两项医疗保险的参保现状、保障水平和群众的需求等情况。通过调研发现,因为奎文区是潍坊市的中心城区,社会平均消费较高,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险的保障需求也高,群众普遍反映的是“同在一个区居住,医疗报销待遇却是两个标准,应该统一政策,提高保障水平”。

2010年9月,奎文区完成“村改居”综合配套改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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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59个行政村全部撤村设居,7.5万农民转化为市民,实现农村变社区、农民变市民,在全市率先实现农村城市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区人社局借助这一有利时机,抓紧形成了实行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的意见,并对财政投入等进行了详细测算,积极向区领导汇报,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当年11月份完成了两项制度的并轨,将原参加新农合的47000多参保人员纳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机构、统一筹资时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参保对象、统一补偿待遇”,从制度上突破了原有城乡居民二元结构的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克服了制度的“碎片化”和参保人群的“户籍化”限制,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待遇均等。

二、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为顺利实现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工作,始终坚持做到“组织领导、政策宣传、协调配合和服务保障”四个到位,精心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村改居”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奎办字[2010]47号),对村改居后居民的社会保险问题进行了作了重点安排。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人社、财政、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对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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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对财政支出情况和两项保险并轨后的财政支持力度等进行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向区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区政府多次召开调度会议,研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轨有关意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公告、新闻、宣传手册及现场咨询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印制了《奎文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和《奎文区2011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30000份,以村改居后的社区为单位,组织集中宣传。重点宣传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对比,让广大居民了解和掌握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参保手续、报销程序及享受医疗待遇等具体政策规定,极大提高了广大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为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到位。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并轨工作过程中,区政府协调全局,区人社局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区财政局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到位,卫生局主动配合做好新农合交接工作。各部门加强联动,互相配合到位,做到了平稳对接、顺利过渡,使并轨工作得以顺利实现。特别是市人社局在我们两项政策并轨工作上给予了大力支持。每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截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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