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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劳教人民警察

六条禁令》的通知

【法规类别】警察警衔警械劳改劳教监所狱政 【发文字号】司法电[2006]第3号 【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布日期】2006.02.14 【实施日期】2006.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司法部关于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通知

(2006年2月14日 司法电[2006]第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监狱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为民意识,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司法部特制定《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以下简称\双六条禁令\。现就\双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司法部制定颁布\双六条禁令\是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领导和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双六条禁令\的重要意义,认真 1 / 2

学习,深刻领会,熟记规定,严格执行。

二、各地司法厅(局)、监狱局、劳教局要高度重视\双六条禁令\的贯彻执行工作,厅局机关的人民警察首先要带头执行\双六条禁令\。同时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三、各地要强化内部部署,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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