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 污染防治普查技术方案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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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样品分三批采集,第一批和第二批集中在三类重点区域,第三批则集中在一般农区开展样品采集工作。

7、方案论证

根据本地区农产品产地的实际情况和以往工作基础,制定本地普查实施方案,并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进行专家论证,报农业部相关部门审定。

8、普查培训

按照全国普查培训进展情况和培训内容,结合本地区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对本地区人员进行培训。普查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培训技术规程、解读技术方案及采样技术、采样质量控制、采样点的设计与布臵、调查表格填写,资料收集与使用技术,数据库建设与信息统计、制图、GPS的操作与使用技术等。培训将按工作进度要求逐步展开,分期、分批、分类进行。所有参加普查各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参加培训,所有培训必须进行考核。全部工作实行考核合格上岗制度。

9、采样队伍建设

各县以县级能源站为依托,经培训后承担土壤样品的采样工作,每县建立两支由2-4人组成的采样小分队,全省共需组建采样队伍60支,人数控制在140人以内,每个采样队配臵GPS1-2台,数码像机1-2台及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并落实交通工具,确保采样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2014各年度所列的项目县应在当年完成所下达的采样任务,并完成土壤样品处理工作(5目尼龙筛),所采样品经规范编码和整理后应随同调查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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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一起报送到省农科院土肥所。由省能源站和技术合作单位负责完成样品的送检工作。

2014年度安排采样任务主要集中在一般农区,由于路程偏远,点位相对较少,技术力量相对较弱,由省能源站委托采样或组织专业小分队完成本年度采样任务。

10、踏勘采样

踏勘采样综合考虑我省农业生产季节等因素,分批进行。踏勘采样前统一采样工具、器材、设备、资料等。踏勘采样由熟悉县、乡情况的农技人员当向导,依据采样方案点位设臵要求,制定出采样区域的点位设计方案,点位设定要明确到地块(名称),在采样现场修正GPS定位数据并提取现场影像资料,以乡镇或有明显地物做为出发参照起始点,在GPS上操作航迹导航,并在GPS上保留航迹,采集耕层土壤样品。一般采样深度0—20cm。采集样品根据地块地形,路径以方格法、梅花点位法、S状法、平行法为主,一个样点至少取3-5个样,用四分法量取2公斤样品,同时现场填写“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样点位登记表”,1个采样点填写1张。本表以县为单位汇总后,装订成册二份,送省级农业环保站原始档案留存,不得随意丢弃,并上报项目执行组1份备案。

附表中的 “乡(镇)基本情况调查表”,1个乡镇填写1张。此表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县农业环保站组织填写。本表必须在2013年6月底前填写完毕,加盖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县农业环保站公章后报到省农业环保站。各省级农业环保站应将本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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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为单位汇总后,装订成册,作为原始档案留存,不得随意丢弃,并上报项目执行组1份备案。

附表要求的“县域自然及社会经济状况调查表”,1个县填写1张。此表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农业环保站组织填写。本表必须在2013年6月底前填写完毕,加盖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农业环保站公章。省级农业环保站应将本表以省为单位汇总后,装订成册,作为原始档案留存,不得随意丢弃,并上报项目执行组1份备案。

(四)样品分析及数据审核 1、样品分析

样品检测单位应当具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资格,并通过农业部环境监测总站审核的检测机构承担。确定由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青海省土壤分析检测任务。

土壤样品分析方法 序监测项目 号 1 Pb Cd 2 Pb Cd Cr 3 4 5 6 7 8 9 Cr As Hg Pb Cd Cr As 有效态Pb Cd pH 土壤CEC 有机质 分析方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王水回流消解 原子吸收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原子荧光法 等离子发射/质谱法(ICP/MS) DTPA提取 原子吸收分光度法 离子选择电极法 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中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和交换性盐基的测定(同样适用酸性土壤) 土壤有机质测定 方法来源 GB/T17141-1997 NY/T1613-2008 NY/T1121.12-2006 HJ491-2009 GB/T22105-2008 报批稿 GB23739-2009 NY/T1377-2007 NY/T1121.2-2006 NY/T1121.5-2006 NY/T295-1995 <土壤理化分析> NY/T1121.6-2006 2、数据审核

测试数据校验根据《全国重金属普查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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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数据库建设 1、数据录入和资料归档

按照项目统一提供的软件录入所有采样点的数据,待以后导入专家系统软件中。项目各阶段产生的数据资料,一律按将来农业部规定的数据资料管理方法归档保存。

2、专家系统软件

本次普查,将建立以县为基本行政单元的专家系统。该系统包括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和数据字典等,既可用于县级范围的数据资料处理,亦可汇总形成省级和全国范围的数据资料库。专家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常规统计与分析、专题数据挖掘、综合评价方法、产地安全区划方法、禁产地划分等,软件还将提供各种报表和系列制图方法。

六、普查实施阶段

普查工作从2012年10月开始,至2016年6月结束,分为普查准备阶段、样品采集与分析阶段、汇总统计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0月~12月) 成立普查机构,落实经费,广泛动员,统一思想,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具体来说:

1、成立由农牧厅、财政厅、环保厅、国土厅、水利厅、测绘局等部门组成的青海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青海省农业生态环境与可再生能源指导站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的普查工作。同时,成立由农牧厅、农科院、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和省生态能源站有关人员组成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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