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塔山煤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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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塔山煤矿文件

国同塔煤〔2011〕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的实施方案

大同市南郊区煤炭工业局:

为认真贯彻省、市、区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扎实开展国投大同塔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基础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确保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为核心,以开展“安全生产年”为契机,建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三深化”、“三推进”和“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突出现场管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精细化管理,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企业持续、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二、总体思路

树立人本至上的新思维,生命至上的新境界,法规至尊

的新标准,做到“百密无一疏”,实现人、机、环和谐统一的新理念;坚持“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原则,努力做到“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发展思路,努力创建“人员零损伤、系统零缺陷、设备零故障、管理零漏洞”的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2011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

2.重伤控制指标:煤矿2人。 3.轻伤控制指标:煤矿5人。

4.矿井杜绝水、火、瓦斯、顶板、煤尘、机电运输等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

5.“安全和谐型”班组建设:煤矿(选煤厂)标兵班组达20%,优秀班组达70%,合格班组达90%。

6.全员培训率10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四、组织领导

成立“国投大同塔山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建平

副组长:张宪顺薄喜福苏传云徐国才郝建英 成员:戚明元王浩芳代文祥张风林崔建稳

李天生李永清王连国白永红孙光炬

“国投大同塔山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煤矿安监部,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指导和协调。

五、具体安排

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保证煤矿安全的关键。煤矿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安全管理责任及其所属各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第一者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具体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