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粤府函〔2011〕162号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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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1年5月27日批复(粤府函〔2011〕162号),同意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方案。现将调整后的《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予以公布。本区划实施后将代替1993年颁布的《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和新饮用水源污染控制区区划》(穗府环字〔1993〕10号)和2003年颁布的《广州市番禺区沙湾水道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粤府函〔2003〕66号)。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现用饮用水源)

序号 保护区名称和级别 水质目标 水 域 保 护 范 围 西村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卫生河(含硬颈海引河)的水域。 石门水厂吸水口周围半径100米水域;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江村水厂吸水口周围半径100米水域;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白坭河五和至白坭河与流溪河交汇处(黄金围)共9.6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区域。 流溪河从李溪坝至西航道沙贝共45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卫生河(含硬颈海引河)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20米的陆域。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西村水厂一级保护区 Ⅱ 石门水厂一级保护区 Ⅱ 江村水厂一级保护区 Ⅱ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Ⅲ 1 广州西村、石门、江村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Ⅱ Ⅲ 西村、石门、江村水厂二级保护区 Ⅲ 西村、石门、江村水厂准保护区 Ⅲ Ⅲ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广州市境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其中西村水厂附近的二级保护区西航道沙贝至大坦沙广湛铁路处陆域具体范围为:从石潭南路与石井河共3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交接处沿石井河右岸顺流而下至罗冲肩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区域。 围,过石井河向东至增步公园,折向西石井河从汇入西航道的涌口(河南沿省食品有限公司内铁路线,经西沙)向上游延伸至潭涌汇入口的河段,场,西郊公园,向南过富力路,经富力新居,沿广湛铁路向西经青年公园,过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海口涌从汇入西航道的涌口向上西航道经大坦沙,沿市界向北经凤岗、游延伸至石丰涌汇入口的河段,两岸沙贝、横沙林场、大坪地、茶坑,过西航道经槎头,向南回石潭南路与石井河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交接处。 白海面涌从汇入流溪河的涌口向上游延伸至均禾涌汇入口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跃进河从汇入白坭河的涌口向上游延伸至葫芦涌汇入口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流溪河石角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下界(石角)至李溪坝共1.9公里的流溪河段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陆域。 域。 白坭河巴江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白坭河段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下界(新塘社)至白坭河西村水厂二级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陆域。 保护区上界(五和)共2.6公里的河段,序号 保护区名称和级别 水质目标 水 域 保 护 范 围 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西航道西村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下界(广湛铁路)至白鹅潭共3.5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前航道白鹅潭至海印桥共4.9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后航道从白鹅潭至洛溪大桥共8.6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沙湾水厂东侧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涌口涌至西侧吸水口上游1000米的大巷涌口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东涌水厂沿沙湾水道从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沿骝岗水道从吸水口至骝岗大桥,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沙湾水道东乡水厂吸水口周围半径100米水域;东乡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米(广佛边界紫坭西)至东涌水厂新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沙湾水道南沙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从紫坭西起,沿沙湾水道至大刀沙围头下游1000米共17.2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紫坭河6.2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李家沙水道上河至下河共1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榄核水道磨碟头水闸至沙栏共1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蕉门水道大坳口至上北斗共1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Ⅲ Ⅲ 大坦沙岛广湛铁路线以南陆域,以及西航道、前航道、后航道段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50米的陆域。 Ⅲ 沙湾水厂一级保护区 Ⅱ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200米的陆域。 沙湾水道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100米的陆域; 骝岗水道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100米的陆域。 东涌水厂(原吸水口)一级保护区 东涌水厂(新吸水口)、东乡水厂一级保护区 南沙水厂一级保护区 Ⅱ 2 番禺区南沙区 沙湾水厂、东涌水厂、东乡水厂、南沙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Ⅱ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Ⅱ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1000米的广州市境内的陆域,包括紫坭岛全部和大刀沙围一部分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具体范围为:从紫坭西至龙湾,沿东北向的外环高速公路南环段,经81高地、147高地、137高地、沙湾西村、沙湾南村、大朗、贰朗,至蚬涌后,转东经草河、滘仔、蟛蜞南,过大九律,沿大刀沙北岸向东1000米,经泊刀向南过沙湾水道至晒罾坊,转向西经石基、蚬滘,过骝岗涌,至太婆份、大乌、大灶屈,过西樵涌经西樵、横滘,过蕉门水道至裕生围、上三合、泗丰围、上万安围、平安围、中围,转西南经上围、合安、沙栏,过榄核河经下河,至李家沙湾水厂、东涌水厂、东乡水厂、南沙水厂二级保护区 Ⅱ 序号 保护区名称和级别 水质目标 水 域 保 护 范 围 西樵水道大乌头至西樵共1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骝岗水道骝江口南边月至太婆份共1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大九律0.7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沙水道向北至上河、沙湾水道起点上河航标,折向西北,沿顺德水道中泓线(顺德市与广州市行政分界)至紫坭西止。 秀全水厂一级保护区 秀全水厂二级保护区 Ⅱ 水库正常水位线的区域。 入库河流从河背至水库,入库河流从古岭至水库的河渠段,河渠内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200米的陆域。 具体范围为:从海布向北经陈径、下横坑、上横坑,经南山岭、老虎窜、河背,向东南经新塘布、杨氏塘、九丫川、古岭,沿一级保护区边界回海布(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3 花都区 秀全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Ⅱ 秀全水厂准保护区 Ⅲ 炭步水厂一级保护区 花都区 巴江水厂、炭步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Ⅱ 巴江水厂一级保护区 Ⅱ 4 连接福源水库和芙蓉嶂水库的灌渠共6公里的河渠段,河渠内的区域; 连接芙蓉嶂水库和洪秀全水库的灌渠共4公里的河渠段,河渠内的区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域; 岸陆域纵深20米的陆域。 连接九湾潭水库和洪秀全水库的流溪河花干渠共29公里的河渠段,河渠内的区域。 炭步水厂吸水口周围半径50米水域;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巴江水厂吸水口周围半径50米水域;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白坭河从炭步水厂吸水口上游3000米(鸭湖)至巴江水厂吸水口下游3000米(新塘社)共6.94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具体范围为:从鸭湖向东经火尧布、风水基、志公庄、大塘、飞鹅岭、马溪,向东南过白坭河,经新塘社、格桥村、石湖,向西北经南冲、坳头村、巴江水厂、炭步水厂二级保护区 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