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S系统调试及软件恢复调试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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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制器或输出模件复位和断电,观察控制回路输出应无变化和扰动;检查备用主控制器或输出模件的运行状态应正确;反向再做一次控制回路试验,结果正确。

5.2.2系统容错性能试验

5.2.2.1在操作员站的键盘上操作任何未经定义的键,或在操作员站上非法输入一系列命令,检查操作员站和系统的反应,应不出错或出现死机情况。

5.2.2.2切除并恢复系统的外围设备,这时控制系统应不出现任何异常情况。

5.2.2.3任意拔出一块I/O卡件,屏幕应显示该卡件的异常状态,控制系统应自动进行相应的处理(如切到手动工况、执行器保位等)。

5.2.2.4在拔出和恢复模件(模件允许带电插拔)的过程中,控制系统的其他功能应不受任何影响。

5.2.2.5计算机控制系统通电启动后,关闭CRT和打印机电源(正在打印时和未打印时应分别进行),然后再打开电源,检查操作员站屏幕和系统应无异常反应。 5.2.3 操作员站人机接口功能试验

? 通过功能键盘或轨迹球/鼠标,在操作员站上对各功能逐项进行操作,检查各CRT

画面显示应正常,各功能键或按钮与各功能画面连接应正确,所有操作对应结果应正确无误。对于一些非法操作,软件应具有容错能力。 ? 检查操作员站权限设置正确,以操作员级别登录正常。

? 检查各主要流程画面、主要参数监视画面、实时趋势曲线显示画面等显示正常,

各动态参数和实时趋势曲线应自动刷新,刷新时间应符合要求。

? 检查各报警显示画面和报警窗口显示正常,报警提示和关联画面连接正确,报警

确认功能正常。

? 检查历史数据检索画面显示正常,输入需检索的数据(如测点名、测点编号)和检

索时间段,系统应正确响应,并显示相应的历史数据报表或历史数据曲线、历史事件报表、操作记录、报警记录等。若请求打印,则打印结果应与显示结果相同。 ? 检查报表管理功能画面显示正确,选中一张报表进行随机(召唤)打印,系统响应

正确,检查报表内容正确。

? 选择一幅流程图画面,触发屏幕拷贝功能,系统响应正确,检查硬拷贝和画面应

一致。

? 检查系统运行状态(系统自诊断信息)显示画面显示正常。 ? 检查操作指导和帮助画面显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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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画面清册检查各流程画面和参数监视画面等应无缺少。

5.2.4计算机系统运行维护

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维护包括投运前检查验收、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维护与定期维护、计算机系统的正常停用与长期停用中的维护,针对上述不同的情况其维护要求也不相同。

本条对系统投运前的检查项目及送电、试验、检修的验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及检查步骤。

? 计算机设备的环境温度、湿度和清洁度应满足设备运行的要求。 ? 各路电源熔断器应符合设计要求。

? 各控制站柜、I/O柜和现场过渡端子柜的柜号、名称标志明确,并内附端子排接

线图。

? 各控制站柜、I/0柜和现场过渡端子柜的各档公用电源线、接地线、照明线应连

接完好、正确、牢固;附件齐全、完好,柜内照明正常。

? 由现场进入中间过渡端子柜、现场控制站机柜的各类信号线、信号屏蔽地线、保

护地线及电源线,应连接完好、正确、牢固、美观;电缆牌号和接线号齐全、清楚。

6.计算机系统的上电、试运与投运

本工程机组计算机系统上电,不得随意直接合上电源,必须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6.1 上电准备工作

? 检查与DCS系统相关的所有子系统的电源回路,经确认无人工作。 ? 检查与DCS系统相关的所有子系统状况,是否允许DCS系统上电。 ? 系统投运所需手续齐全。 6.2 机柜控制站上电

? 合上UPS总电源开关。

? 合上各个机柜控制站内系统电源开关。

? 启动机柜控制站,自动进入系统运行,指示灯显示运行状态,并可通过自诊断程

序进行观察。

6.3 操作员站、工程师站和历史数据站等上电

? 合上系统UPS总电源后,从系统电源柜中合上到工程师站、操作台、历史站的电

源空开。CRT上出现显示,并进入操作系统,启动应用程序,或系统自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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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上各操作员站主电源开关,启动各操作员站,自动进入应用程序。 ? 按照上述步骤,逐台启动所有计算机;直至整个DCS启动完毕。

? 检查整个系统的通讯连接、CRT画面显示、各设备的运行状态等指示,应正常并

与实际状况相符,否则应予以处理。必要时可通过专用检查工具和专用软件等进一步进行检查。

7.仪器设备

在分散控制系统(DCS)系统受电及通道检查过程中使用的仪器主要有:

信号源、万用表、电阻箱、兆欧表、通灯等仪器。 8.组织分工

按照部颁《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5437-2009)的有关规定,各方职责如下: 8.1安装单位:

8.1.1准备必要的检修工具及材料。 8.1.2配合调试单位进行受电的调试工作。 8.1.3负责试运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消缺工作。 8.1.4负责有关系统及设备的临时挂牌工作。 8.2 调试单位:

8.2.1负责试运措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进行技术交底。 8.2.2准备有关测试用仪器、仪表及工具。 8.2.3负责受电的组织工作。

8.2.4负责试验数据的记录及整理工作。 8.2.5填写试运质量验评表。 8.2.6编写调试报告。 8.3监理单位:

按合同进行机组启动试运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督本方案实施,参加试运工作并验收签证。 8.4设计单位:

8.4.1提供受电过程中所需的全部资料。

8.4.2组织相关单位讨论、审查调试计划、方案和措施,并加以实施。 8.4.3参加试运阶段的工作检查和交接验收、签证工作。 8.5 DCS厂家:

负责技术支持,配合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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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安全事项 9.1 安全注意事项

9.1.1 严格遵守现场规章制度,不得随意乱动与调试工作无关的设备及系统;严禁热插拔DCS系统串、并行接口外设设备。

9.1.2 在DCS系统受电恢复和通道检查期间,应派专人随时检查各个机柜、各个操作站、 工作站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9.1.3 在DCS系统受电及通道检查期间,与系统调试无关人员不得在工程师站、操作员站上进行任何操作。

9.1.4 参加DCS系统调试的所有人员,不得随意修改系统组态,如发现问题,应由调试项目负责人通知相关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修改。

9.1.5 在工程师工作站和操作员站上严禁随意使用磁盘,如需使用自带的磁盘,须经DCS厂家工作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使用。

9.1.6 在DCS系统的每个机柜首次通电时,都必须测试电源电缆对地绝缘电阻,防止电压过大或短路对系统硬件造成损伤等。

9.1.7 除相关的工作人员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删除组态软件,软件系统应设有登陆密码,以防止上述事故的发生。如需修改,必须经过主要负责人同意。 9.2 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

序号 危险源 1 触电 控制措施 执行人 验收人 1. 工作前检查设备是否带 电 2. 检查带电设备是否有带电警示牌 2 计算机感染病1. 禁止在计算机上使用U毒 盘 2. 检查USB口在计算机功能中是否禁用 3 控制组态内容1、 制定相应的权限限制, 丢失或被修改 保证只有相关人员具备逻辑修改权限 2、 及时进行组态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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