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学》期末复习答题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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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案例分析: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何种税?

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的施工企业,公司每年的安装收入都在100万元以上。2007年3月,该公司设立了一个非独立核算的安装材料销售门市部;几年来,门市部的材料销售每年约在3-5万元。在申报纳税时,安装施工收入都是向地税局申报缴纳营业税,而门市部的销售收入则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4%)。

2008年4月,该公司与市供电局签订了一份安装500只电表的合同,电表及辅助材料的成本14万元,均由该公司提供,供电局按每只电表400元的价格支付材料费和安装费,该份合同于2008年6月履行完毕,合同款也全部收到。但该公司未申报缴纳营业税,其理由是:安装500只电表的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且材料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因此不应申报缴纳营业税。

7.进口应税消费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额的计算。(p234-235)

答:(1)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金顶公司2009年3月从英国进口一批货物,成交到岸价格折合5000万元人民币,已知该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5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5%。 请计算其应纳税额。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关税=5000万元×50%=2500万元

进口环节代征消费税=(5000+2500)÷(1-5%)×5% =394.7368万元

进口环节代征增值税=(5000+2500+394.7368)×17% =1342.1053万元

8.分类所得税制和综合所得税制的优缺点。(p265-266)

答:个人所得税的“分类所得课税模式”,是指把所得依其来源的不同分为若干类别,对不同类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分别计税的所得税制度。其优点在于:第一,它可按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实行差别待遇,通常对劳务性所得征轻税而对投资所得征重税,有利于事项特定的政策目标;第二,它可以广泛采用源泉征课法,从而既可以控制税源,有大大减少汇算清缴的麻烦,减少了税收成本。其缺点是:针对不同来源和性质的所得采取不同的税率和扣除标准,使得所得税的结构过于复杂导致税收成本增加,而且有时不能按照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纳税,不符合量能课税原则。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则是对纳税人全年各种不同来源所得的综合起来,减除

法定宽免额和扣除额之后的净所得,依据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计征的一种所得税制度。其优点是:第一,它将各种来源的所得加总,综合所得水平相同的纳税人,纳税能力相同,缴纳的税收相同,符合横向公平原则;第二,综合所得越高,表明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越大,因此要缴纳的税收越多,符合纵向公平原则;第三,综合所得税制平等对待各种来源所得,对各种所得实行相同的边际税率,纳税人难以通过转移所得或更改所得特性进行避税;第四,综合所得税制不会改变收益率,税前收益率相同的所得组合税后净收益率也相同,因此,他不会影响所得的最优组合,符合税收中性原则。其缺点在于:计税依据的确定较为复杂和困难,征税成本较高,不便于实行源泉扣缴,对个人申报和税务稽查水平要求较高,且以完善的信息设施和全面可靠的原始资料为条件。正因此,各国所实行的综合所得税都不是完全的综合所得税,而都在某些方面有所偏离。

9.转让定价的内涵。(P307)

?答:转让定价

(transfer pricing):从静态上说,转让定价作为一种价格,它是在关联企业之间的经济交往中形成的价格;从动态上说,转让定价作为一种贸易品价格的转移和让渡,与利润的转移直接相关。指关联企业之间为了实现关联企业的整体利益,采取有别于正常交易价格的定价办法来决定他们之间内部交易的价格或报酬收取或费用分摊,达到转移利润或改变利润状况的效果,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整体税负的目的,进行避税活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避税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抬高或压低商品、劳务价格或资金利率来转移利润;另一种是通过不合理地分摊成本、费用,改变关联企业的利润状况。

10.企业所得税计算中固定资产折旧的扣除。(p301)

?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

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11.企业所得税抵免的计算。(p302-303)

?答: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

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国泰君安咨询公司2008年度境内所得额为500万元,另外从美国华盛顿取得收入100万

元,该项收入在美国实际缴纳所得税26万元。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该居民企业的抵免限额是多少?2008年度在国内应当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抵免限额=境外所得×本国税率=100×25%=25万元

?2008年度在国内应纳所得税额=(500+100)×25%-25=125万元

12.工薪所得(p284)、劳务报酬所得(p286)、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的计算(p284)。

答:(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若一次收入畸高,即一次取得应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其中应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1 2 3 4 5 6 7 8 9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500元的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 5 10 15 20 25 30 35 4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3)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

纳税人取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由扣缴义务人在发放时代扣代缴。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收筹划:年终奖临界点

如果一个人的年终奖为6000元,除以12,得500,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的应纳税额=6000×5%-0=300元。但如果其年终奖为6001元,除以12,商数略高于500,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纳税额变成575.1元。

13.哪些情况下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p289)

答: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②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④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4.什么是财产税?它有什么特点?(p313)

答:财产税指以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由对特定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财产税具有以下特点:

(1)税源充足,收入稳定。 (2)属于直接税,税收负担较难转嫁。 (3)属于辅助性税种,大多为地方性税种,在功能上和所得税相辅相成。 (4)财产税大多属于地方税,在税制体系中处于辅助地位。

15.我国税收保全有哪些主要制度?(p393-395)

答: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8、44条规定,为实现保全税收的目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各项税收保全措施: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冻结与税收等值的存款。扣押查封与税收等值的财产。附条件地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