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中关村科技园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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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文化创新,推进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进程,加快发展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做强中关村,为创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奠定基础。

(三)发展方针

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四个突破”,实现“四位一体”:

——把园区发展与国家重大技术战略实施结合起来,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若干重点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上,以及抢占技术与产业制高点上取得突破。

——把园区发展与国家重大制度创新的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先行开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大制度创新试点上,以及建设新型产学研创新体系上取得突破。

——把园区发展与首都经济发展和奥运带动战略结合起来,在首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升级和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供高技术产品和高技术服务上取得突破。

——把园区发展与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和京津冀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发挥中关村龙头地位作用,在形成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上取得突破。

——实现“四位一体”。使中关村科技园区成为国家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四)空间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3号)和《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关村科技园区实行“一区多园多基地”空间布局,总面积23252.29公顷,包括海淀园(面积13306公顷)、丰台园(面积818公顷)、昌平园(面积1148.29公顷)、电子城(面积1680公顷)、亦庄园(面积2678公顷)、德胜园(面积864公顷)、石景山园(面积345公顷)、雍和园(面积300公顷)、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面积963公顷)、通州园(面积1450公顷),以及若干特色产业集聚的专业园、产业基地和大学科技园。其中,海淀园是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主体和核心。

(五)发展目标

按照将中关村建设成为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涌现、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创新创业人才辈出、创业投资活跃、信用秩序良好、基础设施完善、资源集约利用、环境清新优美、文化氛围浓郁、社会和谐进步的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奠定基础的总体构想,“十一五”时期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高新技术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力争在软件、集成电路、移动通信、计算机与网络、光电显示、生物医药、环保新能源等七大领域形成特色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预计2010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0000亿元,比2005年翻一番;园区增加值相当于北京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左右。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开发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端技术和产品。企业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创制踊跃,技术转让和技术交易的数量和金额稳步增长。到2010年,争取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增加2—3个百分点;专利申请数和软件登记数双跨“万”。

企业竞争力显著提高。涌现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到2010年,预计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大型企业达到10家左右;出现一大批成长快、效益高的“瞪羚”企业和“小巨人”企业。

高素质人才显著增加。涌现出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创业投资家;一批市场意识强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一批一线操作经验丰富的高技能产业技术工人;一批能与国际接轨的专业中介服务人才。

创新创业环境显著改善。初步形成有利于科技企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创业孵化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介服务体系、企业信用体系,形成特色鲜明的中关村文化,初步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中关村区域功能显著增强。建成一批新的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集约利用土地、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取得明显效果,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社会发展相辅相成,中关村科技园区作为首都特色功能区初具规模。

(六)实施“245工程”

建设和完善两大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

推进和深化四项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信用机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机制、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机制。

聚焦和支持“五个一批”。一批重点产业发展、一批核心技术突破、一批重大创新项目落户、一批名牌企业产生、一批产业基地建设。

三、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一)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新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鼓励应用技术研发机构进入企业,扶持大企业与跨国公司共建技术研发联合体,形成一批持续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集团。发挥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鼓励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吸纳跨国公司和外地大企业在京设立研发中心。

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鼓励和支持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特色资源优势,联合相关机构,建立并完善专业性的公共技术支撑平台以及国家级工程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企业提供设计、测试、检验等专业化服务。实施“中关村开放式实验室工程”,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共建开放式实验室,鼓励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发挥科技条件资源优势,形成一批面向市场应用的公共开放实验室,为园区企业提供分析与检测的技术服务,帮助园区企业解决研发和技术难题。

推动以产业链为基础的创新网络组织形成。实施“中关村协同创新计划”,以产业链为基础,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企业标准联盟、技术联盟和产业联盟,引导和支持各类主体的协同创新活动,引导和支持产业链骨干企业开展竞争前的战略性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究开发。

发挥大学科技园的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作用。推进与高等院校共建大学科技园的工作,鼓励大学科技园建立专业孵化体系,转化科技成果。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园区内各大学科技(文化)园、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的建设和发展。

(二)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品牌、技术转移四大战略

知识产权战略。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继续推动“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建设,建立和完善促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市场交易和法律服务平台,继续实施“专利引擎”计划,支持企业申请国内外专利及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支持重点大企业形成专利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广应用现代化反盗版技术措施,综合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高技术手段,打击侵权盗版,为知识产品特别是电子出版物、网络著作的传播、使用、交易和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大力整顿和规范流通市场秩序,树立中关村科技园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形象。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加工和战略分析,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市场开拓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技术标准战略。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创制国家和国际标准,加大重大标准专项的资金支持力度,使园区企业在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管理、计算机与数字音视频、下一代互联网、闪联数字家庭产品标准等领域拥有国际话语权。支持园区企业在标准制定、开发、应用方面形成合作联盟,共同推进基于相关标准的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推广。

品牌战略。以塑造自主创新的企业及其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品牌为目标,鼓励中关村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民族品牌、产业报国”系列活动;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创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强国际竞争力。

技术转移战略。通过财政手段加大支持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确立大学院所技术转移责任与义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评价考核机制。加强对技术市场的培育、引导、规范、提高。制定并实施中关村产学研推进计划。

(三)重点领域技术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