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更新完毕开始阅读7dc3aa52ad02de80d4d8408e

主要分布在 特点: 存在问题 解决办法

因此,需要加强管制的必要性:

2.8.1 村镇内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

2.8.2 应根据村镇不同的布局方式、环境特点,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

2.8.3 公共绿地应布置在村镇的中心部位或居民经常过路的地段、山岗、河滨等处。 2.8.4 街头绿地面积不宜过大,一般位于不宜建筑的地段。

2.9 水域及其它用地布局

寮步镇现有公共设施用地 km, 主要分布在 特点: 存在问题 解决办法

因此,需要加强管制的必要性:

2.9.1 农机站、打谷场应布置在方便田间运输和管理的地段。

2.9.2 大中型饲养场的选址应布置在村镇常年盛行风向的侧风位及通风、排水条件良好的地段,与其它村镇用地保持防护距离。

2.9.3

兽医站应布置在村镇边缘。

25

3.用地相容性规定

寮步镇目前土地利用存在功能混乱,布局混杂的状况。此次规划将进行适当调整,在明确各类用地性质基础上,合理协调各类用地的布局。

在实际中,建设用地作为单一性质用途的可能性并不存在,每一地块必须最低限度地满足人们在该地块上进行生产生活的需要,因此,每一类建设用地中可适当安排相应的、配套的其他不同性质的用地。寮步镇各类用地的相容性原则如下: 3.1 居住用地

3.1.1 在居住用地内可合理布置一定比例的一类工业用地及与居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公共设施如幼儿园、儿童游戏场、粮店、菜市场等。

3.1.2 居住用地中可引入公共交通线路,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

3.1.3 居住用地中结合地形,可安排合理的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附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包括公园、小游园、绿地,以及儿童游戏场等。

3.1.4 居住用地中的暂住区不得占用村镇绿化用地,可兴建必要的配套公建。 3.1.5 居住用地中严禁布置三类工业。

3.2 工业用地

3.2.1 一类工业用地可与居住用地混合布置,且可以与公共设施用地相邻。

3.2.2 高新技术园区应有大面积的绿地、高质量的通信设施、高技术的技能培训设施和高质量的工作、娱乐环境。

3.2.3 工业用地内可配建停车场、职工宿舍、食堂及一定的工厂管理建筑等。管理建筑包括行政管理建筑、生活服务建筑、辅助生产建筑(实验室)、交通服务设施、社会服务设施(产品营销、维修服务等)、辅助设施。

3.2.4 工业用地中除配置的综合服务公共设施外,可按工业职工人口配置运动场、游泳池等公共设施及成片集中绿地、工业区小游园等。

3.2.5 工业用地中宜布置一定的仓储用地。

3.3 其它

3.3.1 文化中心可与青少年活动中心、影剧院共同建设。

3.3.2 商业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体育中心、宾馆、公园、办公楼、影剧院等必须建设与之相配套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和自行车停车场及供本单位职工的自用停车场。

26

3.3.3 各类用地中均要考虑建筑的防火间距,并设置消防通道。

3.3.4 寮步镇对外交通的布置不得干扰村镇的消防公用设施建设。公路、高速公路应间量避免分割、穿越居住区或易燃易爆工厂仓库集中的地区。

3.3.5 在村镇的大型公共建筑前路段,应设置必要的人流集散场地如广场及绿地。 3.3.6 要综合考虑各项管线工程在各类用地中的综合布置。

3.3.7 重要公用设施、医疗单位或用电大户应单独设置变压设备或供电电源。

3.3.8 村镇道路还应与公路、高速公路等对外交通设施和桥梁防洪规划密切配合,合理配置站场、停车场等设施。

27

第四章 用地强度管制

1.寮步镇村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1.1 建制镇建设用地总量:

1.1.1 规划期户籍人口建设用地,人均<100m2/人; 1.1.2 规划期外来暂住人口建设用地,人均<50 m2/人。 1.2 中心村建设用地总量:

1.2.1 规划期户籍人口建设用地,人均<120 m2/人;

1.2.2 外来暂住人口建设用地总量不应超过中心村规划户籍人口建设用地总量的50%。

2.寮步镇各项用地占村镇建设用地的比例

2.1 寮步镇各项用地占村镇建设用地的比例应控制在表4-1的规定范围内。

寮步镇各项用地占村镇建设用地的比例(单位:%) 表4-1

类别 居住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绿地 建制镇 30~50 10~20 10~20 15~18 中心村 55~70 20~25 5~11 13~16 3.0~6.0(深) 道路广场用地

2.2 寮步镇村镇建设用地中主要用地的人均标准应控制在表4-2的范围内。

表4-2 寮步镇主要村镇建设用地人均标准 居住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绿地 8~10 m2/人 12~18 m2/人 5~15m2/人 建制镇 80 m2/户 20~25 m2/人 18~22 m2/人 12~17 m2/人 中心村 15~16 9~18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