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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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及《关于2018年推免生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科研、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系主任和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组长:魏子栋

成员:陈科、李泽全、胡小华、董立春、胡宝山、向斌、魏顺安、季金苟、李杨、曹渊、黎学明、陈昌国

工作人员:陈红梅、何巧艺、赵成兰、陶熊新

二、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

推免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80分,或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5.5分;

4. 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本专业前40%(重大校〔2017〕43号文件《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其余情形可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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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院推免生指标分配

按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限额以一定比例分配到各专业,并兼顾各专业差异。

四、优选条件

(一)直选条件

满足表1所列条件的学生,不占学院指标,由学校单列计划。

表1 重庆大学本科生创新类成果列表* 序号 类别 获奖等级 1.1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2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1]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2.1 3.1 备注:

[1] 获奖对应等级,且排名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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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一等奖 特等奖、一等奖 Outstanding winner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ICM) Finalist winner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1] 特等奖、一等奖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1] 金奖、银奖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1] 金奖、银奖 微软“创新杯”(Imagine Cup)全球学生大赛(中国) 特等奖、一等奖 Jessup国际模拟法庭竞赛 国际比赛获奖、中国区一等奖 中国机器人大赛(决赛)[1] 冠军、亚军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决赛)[1] 冠军、亚军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特等奖、一等奖 “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总决赛) 冠军、亚军、季军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总决赛) 冠军、亚军、季军 Best Delegate、Best Mediation 中国模拟联合国大赛 Award、Outstanding Delegation 全球决赛获奖、亚洲区域赛金ACM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全球决赛) 奖 中国方程式赛车大赛[1] 总成绩第1名、总成绩第2名 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1] 一等奖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信息安全技术专题邀请赛、模拟电子系统设计专题邀一等奖 请赛)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1] 一等奖 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一等奖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一等奖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SCI三区及以上、 SSCI/A&HCI/权威社科期刊)[2] 在校期间获发明专利授权[3] [2]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作者署名单位为重庆大学,论文内容与学科相关,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学院组织的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公开答辩会;

[3] 专利权人为重庆大学,且在原始发明人中排名第一,专利内容与学科有关,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学院组织的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公开答辩会。

*具体细则参见《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通知附件《重庆大学本科生创新类成果列表》。

(二)奖励加分条件及办法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评优、社会实践等活动成效显著,所获成果不符合表1所列直选条件的,实行加分奖励,按附件3“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进行加分。如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一名学生奖励总加分不得超过0.4分。

(三)其他优选条件

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且符合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第1、2、3条规定的学生,不受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中第4条“平均绩点专业排名前40%”的限制,需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考核合格方能获得初选资格。此类学生须经本专业三名及以上教授联名书面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考核通过,考核结果、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和教授联名推荐函进行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表示考核合格,纳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建议,报教务处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处理。

获得初选资格的学生,皆须参加综合成绩排名。有突出贡献的主要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学生综合成绩由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成绩和奖励加分构成。

综合成绩=学分绩点×0.7+综合测评成绩×0.3+奖励加分

学分绩点按本实施办法附件1《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号)计算。

综合测评成绩按本实施办法附件2《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打分。

奖励加分按本实施办法附件3《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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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分值细则(试行)》计算。

六、推免工作时间及程序

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时间及程序见表2。

表2 推免工作时间及程序

时 间 7月6日 7月6日-9月3日11:30前 9月3日~9月4日 9月4日9:00~11:00 9月4日 工作内容 学院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辅导员处。 ? 辅导员核实加分材料并计算加分项; ? 教务计算学生学分绩点。 ? 学生核对学分绩点和加分并签字; ? 有效申请人及加分项公示。 ? 学术论文、专利公开答辩; ? 专家联名推荐学生考核。 学院向学校递交相关材料 学院统一上交学生发表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评审结论 学院组织综合测评并确定初选名单 学院推免初选名单公示 辅导员收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查验原件,分专业汇总申请人名单。 教务汇总学分绩点及加分项,准备好学生核实签字表。 学院教务负责组织 学院教务组织相关考核并公示 包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细则、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直推学生相关材料。 交教务处备案 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学院,以备查验。 综合成绩按专业排名公示,不得空缺,公示时间3天。 ? 《2018年推免生资格名单》(附件3)到教务处培养科 ? 附件3电子版发邮件至jwcpy@cqu.edu.cn) 公示无异议后,推免生资格名单统一由学校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推荐工作结束。 ? 接收录取事宜见“推免服务系统”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 请推免生密切关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信息和有关后续通知。 备注 9月4日 9月6日 9月7日前 9月13-15日 9月18日 学院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具有推免资格的初选学生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校内网站上公示审定后的推免生名单。 接收录取工作。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 9月18~ 20日 9月25日 9月26 ~ 10月25日

七、推免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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