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更新完毕开始阅读7ca5950bf12d2af90242e665

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交回结余资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以―-‖号填列。 58-60:略。

61、项目资本:反映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的项目资本,根据―项目资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2、中央财政性资金拨入:反映中央财政通过基本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渠道拨入,并作为项目资本的部分。

63、地方财政性资金拨入:反映地方财政通过基本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渠道拨入,并作为项目资本的部分。

64、项目资本公积:反映经营性项目取得的项目资本公积,包括投资者实际交付的出资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差额等,根据―项目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填列。

65、中央财政性资金形成:反映中央财政性资金形成项目资本公积部分。 66、地方财政性资金形成:反映地方财政性资金形成项目资本公积部分。

67、基建借款:反映建设单位借入并偿还的各种基本建设投资借款。建设单位基建借款来源包括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投资借款、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投资借款、向国外政府、国际金融组织等借入的国外借款以及其他投资借款。但应根据偿还主体不同,区分填列科目。由建设单位偿还的,如:各级政府统一借入并转贷给建设单位的资金,填列本科目;未由建设单位偿还的,如:各级政府统借统还并无偿拨付给建设单位的资金,不填列本科目,应填列财政性资金对应科目。

68、企业债券资金:反映建设单位用于基本建设的企业债券资金以及应付债券利息。

69、待冲基建支出:反映实行投资借款的建设单位当年完成的所有待冲销的交付生产单位使用的资产价值,根据―待冲基建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0、应付款合计:应付款合计=应付器材款+应付工程款+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及福利费+其他应付款。

71、应付器材款:反映购入器材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根据―应付器材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72、应付工程款:反映已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但尚未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根据―应付工程款‖的期末余额填列。

73、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反映有偿调入设备、材料及有偿转入未完工工程的应付价款。根据―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的期末余额填列。

74、应付票据:反映建设单位为抵付货款和工程价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5、应付工资及福利费:根据―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76、其他应付款:反映除上述应付款项以外的其他应付、暂收款项,根据―其他应付款‖的期末余额填列。

77、未交款合计:未交款合计=未交税金+未交基建收入+其他未交款。

78、未交税金:反映建设单位应交未交的各种税金。根据―应交税金‖的期末余额填列。 79、未交基建收入:反映建设单位应交未交的基建收入。根据―应交基建收入‖的期末余额填列。

80、其他未交款:反映建设单位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基建收入以外的其他款项,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1、留成收入:反映建设单位按规定从实现的基建收入中提取的留归建设单位使用的各种收入,根据―留成收入‖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2、资金来源合计:资金来源合计=基本建设拨款合计+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借款+待冲基建支出+应付款合计+未交款合计+留成收入=36行资金占用合计。

三、投资项目表(财建02表)

本表反映建设项目自筹建起至本年年末止资金来源和资金支出累计情况。编制本表的目的:①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②考核分析投资效果;③为编制竣工决算提供资料;④了解项目基本属性及行业分布。

主要指标填列方法如下:将属于报表统计范围的所有项目按项目名称逐项填列,逐级上报的数据软件中均应包括所有项目分项内容,逐级上报的纸版报表中可只显示合计数。

1、项目自动编号:本码由四位数字组成,由软件根据项目排序从0001号开始自动生成。 2、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全称,不能少于4个字符(2个汉字)。

3、单位性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不含驻外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单位‖划分,以数字―1‖、―2‖或―3‖代表。

4、基建程序进度:按照―在建‖、―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已办理竣工决算‖、―停缓建‖划分,以数字―1‖、―2‖、―3‖或―4‖代表。其中:

在建项目:指已立项并安排投资但尚未完工的项目,包括已安排投资未开工项目。

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分两种情况,一是资产已交付使用,竣工决算未编制;二是资产已交付使用,竣工决算已编制,但尚未批复。 已办理竣工决算项目:填报当年批复竣工决算项目。

停缓建项目:根据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及其他原因,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再建设或短期内整个项目停止建设。

5、项目规模:按照大中型、小型划分,以数字―1‖或―2‖代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项目为小型项目。

6、项目性质:按照新建、改扩建和其他划分,以数字―1‖、―2‖或―3‖代表。其中:

新建:指从无到有建设,或者在原有基础上,经建设,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原值三倍以上。

改扩建: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性或扩大性建设,且建设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未超过原有固定资产原值三倍。

7、项目类型:按照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划分,以数字―1‖或―2‖代表。其中:

非经营性项目:为社会公众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非盈利性投资项目,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人民团体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用房;科教文卫体、民政、劳动社保及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项目;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监狱、劳教所、消防设施、法院审判用房、检察院技术侦察用房等政法设施;环境保护、水利设施项目及其他。

8、建设管理模式:按照公私合作关系、代建制、项目法人模式、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或指挥部模式、基建处/室模式和其他划分。以数字―1‖、―2‖、―3‖、―4‖、―5‖、―6‖代表。选择―其他‖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具体模式。其中:

公私合作关系:指政府与民营机构(或私营企业、国营公司、特定专业领域的企业财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授权民营机构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具体模式包括设计-建造(DB)、设计-建造-融资-经营(DBFO)、建造-拥有-运营(BOO)、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购买-建造-营运(BBO)、建造-租赁-营运-移交(BLOT)、经营许可证、运营与维护合同等。

代建制: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即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项目法人模式:为某一建设项目专门设立的独立机构,负责工程建设的项目策划、资金筹措、

建设施工、经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等全过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由政府行政首长担任,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由项目建成后的使用或经营单位组建,工程完工后,转为经营管理班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或指挥部模式:由政府成立临时的专门机构,负责某一工程建设与监督管理全过程,机构负责人由政府部门主管领导担任,其他管理人员从有关政府部门或单位临时抽调,项目建成后即撤销。

基建处/室模式:经常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和机关事业单位,设有基建处/室,专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9、项目行业性质:按照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划分——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水业;5、建筑业;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批发和零售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其他。具体行业包含细类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

10、项目所属支出大类:按照项目所属支出大类划分,以具体数字代表:1、三农;2、保障性安居工程;3、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4、教育卫生科学文化等社会事业;5、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6、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7、灾后恢复重建;8、其他。具体支出包含细类参见填报软件系统。

11、开工年份:已开工项目反映实际开始施工的年份;已安排投资未开工项目以及停缓建项目反映立项批复的开工年份。年份以四位数字填列,如―2011‖。

12、竣工年份:资产已交付使用项目,反映实际竣工验收年份;其他项目反映预计竣工年份。年份以四位数字填列,如―2011‖。

13、项目已批概算数:经批准的项目概算总投资,概算如有调整,需经批准,否则不能填报调整后的概算数,但可在备注栏内注明。

14、投资资金来源:反映项目资金已筹措情况。总计数=财政性资金合计+其他资金合计。资金不论是否形成项目资本和资本公积,均按资金来源渠道填列。

15、财政性资金:合计数=中央财政性资金小计+地方财政性资金小计。包括财政性资金拨入作为项目资本和资本公积部分。

16、中央财政性资金:小计数=中央基建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央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他。 17-21:略。

22、地方财政性资金:小计数=省级财政性资金+地市级财政性资金+县及县以下财政性资金。 23、省级财政性资金:略。

24、地方政府债券:2009年开始,由财政部代理发行以地方政府冠名的债券。本科目反映由各级政府统借统还的地方政府债券。 25-26:略。

27、其他资金:合计数=银行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其他。包括非财政性资金投入作为项目资本和资本公积部分。

28、银行贷款:反映建设单位向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借入的各项贷款。

29、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反映建设单位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三类融资平台)向银行借入的各项贷款。

30、利用外资:反映建设单位收到的国外资金。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对外发行债券和股票等对外借款、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等。

折算汇率为本年年末汇率。

向国外政府、国际金融组织等借入的国外借款,根据偿还主体不同,区分填列科目。由建设单位偿还的,包括各级政府统借统还并转贷建设单位资金,填列本科目;未由建设单位偿还的,由各级政府统借统还并将借款无偿拨付给建设单位资金,不填列本科目,应填列财政性资金对应科目。

3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反映由一些国家的政府共同投资组建并共同管理的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国际金融机构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组织。

32、外国政府贷款:反映外国政府向本国政府提供的、具有一定赠与性质的优惠贷款。 33、外商直接投资:反映外国投资商以外汇现金、设备(或实物)、技术、专利或其他方式投入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

34、自筹资金:反映建设单位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等方式筹集的资金,以及单位自有资金。

35、企业债:反映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

36、股票融资:反映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包括配股)筹集的资金。

37、其他资金:反映建设单位收到的除以上各种资金之外的资金。包括集资、社会捐赠资金等。

38、社会捐赠:反映建设单位收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无偿捐赠的财产。

39、投资资金支出:反映自筹建起到本年年末止累计发生的投资支出。总计数=交付使用资产小计+在建工程+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

40、交付使用资产:小计数=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41-47:略。

48、当年投资支出:反映本年年初到本年年末止累计发生的投资支出。

49、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反映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或已办理竣工决算项目已筹措资金在项目竣工后仍未全部支出留有结余部分,由系统根据―基建程序进度‖筛选竣工项目,并按公式―结余资金=投资资金来源总计-投资资金支出总计‖自动计算生成。

50、竣工项目超概金额:反映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或已办理竣工决算项目投资资金支出超过已批概算数部分,由系统根据―基建程序进度‖筛选竣工项目,并按公式―超概金额=投资资金支出总计-项目已批概算数‖自动计算生成。

51、在建及停缓建项目结转资金:反映在建项目及停缓建项目已筹措资金尚未全部支出需结转至以后年度支出的部分。由系统根据―基建程序进度‖筛选在建及停缓建项目,并按公式―结转资金=投资资金来源总计-投资资金支出总计‖自动计算生成。

52、是否使用财政性资金:系统根据―投资资金来源‖项下―财政性资金‖填列情况自动识别生成。

四、资产基本情况表(财建03表)

本表反映本年年末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不含驻外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基本情况。编制本表的目的:①了解国有单位资产存量情况;②掌握国有单位新增资产情况。 主要指标填列方法如下:

一是本表按单位填报,不按项目填报。单位指作为资产使用方的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不含驻外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是单位填报数据应与报送财政部其他司局的有关数据一致。具体资产范围参照《固定资产分类及代码》(GB/T 14885-2010)填列。

三是本表分为―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不含驻外机构)资产基本情

况‖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基本情况‖两类,填报单位根据单位性质选择一类填列。 1、固定资产: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原值。 2-8:略。

9、土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将―土地‖计入―固定资产‖部分。 10、无形资产:略。

11、土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将―土地‖计入―无形资产‖部分。

12、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自本年年初到本年年末止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原值。 13-18:略。

19、固定资产净额:固定资产净额=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4:略。

25、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反映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本年年初到本年年末止已经完成建造、购置过程,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原值。 五、项目统计分析表(财建04表)

此表由系统根据02表自动分类汇总生成。其中:

生产性投资:具体包括―行业‖分类中的(一)至(五)类,即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水业,建筑业。

消费性投资:具体包括―行业‖分类中的(六)至(十九)类,即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基础设施投资:具体包括―行业‖分类中的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水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信息传输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