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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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标明确

建立起科学管理体系,各项工作标准、规章制度、管理手段完善,建立组织实施、考核评价、信息反馈的运行机制。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车间(分场、科室)、班组、员工和家庭系列活动。

7文明单位标兵的必备条件

7.1连续两次保持公司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7.2本次文明建设评价标准各项得分率均在95%以上。 7.3各项工作在公司系统位居前列,成果显著,有典型示范作用。

7.4企业无亏损。 8文明单位的否决条件

8.1未能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8.2未能完成资产经营责任目标。

8.3未能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稳定工作责任目标。 8.4发生重大及以上财经违规事件。

8.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外生育。

8.6不符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的相关要求,环境污染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造成严重影响。 8.7员工违法犯罪率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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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评价数据弄虚作假。

8.9三级单位申报文明单位,所属部门文明单位率低于80%的。

8.10其他不宜评为文明单位的情况。 9评价

9.1文明单位建设评价分为物质文明、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两部分,具体执行《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文明单位建设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部分直接采用资产经营责任目标、项目发展责任目标、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节能减排责任目标的考核结果和实际得分。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部分具体执行《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

9.2《评价细则》由即时工作指标、年度报指标和评价报汇总指标构成。《评价细则》的数据是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动态评价的主要依据,各单位要认真、如实、按时填报,不能只有年底一次性填报。 9.2.1即时工作指标

按《评价细则》内容即时填报指标变化情况。 9.2.2年度报指标:

每年1月上旬前,上报年度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的有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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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评价标准》和《评价细则》规定内容)。 9.2.3评价报汇总指标:

申报年的1月上旬前,报整个创建工作的有关情况,《评价标准》规定内容和《评价细则》两个年度报指标汇总平均。评价汇总指标是各单位申报文明单位的关键数据,要按时填写。

9.3 文明单位由各单位自行评价申报,按照动态评价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9.4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获得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单位,下一轮次仍需重新自我评价、申报和公司评审、命名。 10评审

10.1三级单位所属部门申报文明单位,其自我评价须经三级单位审核,公司文明办初审,公司文明委审查并公示,报公司党委审定命名。

10.2三级单位申报文明单位,其自我评价由公司文明办初审,公司文明委审查并公示,报公司党委审定命名。

10.3公司文明办根据各申报单位评价最终得分,征求公司本部各有关部门意见,确定初步名单。三级单位申报的,直接由公司文明办初审;三级单位所属部门申报的,三级单位负责审核并报公司文明办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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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三级单位要对所属部门的自我评价审核把关,并填写具体审核意见。

10.5 进入初步名单并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填写《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文明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三级单位所属部门经三级单位审核同意后于次年1月上旬前连同本次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公司文明办,三级单位直接报公司文明办。

10.6 各单位在申报公司文明单位的同时,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向上级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申报文明单位。 11奖惩

11.1 文明单位每两年评审一次,由公司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在公司工作会上进行表彰。继续认定为公司文明单位的颁发荣誉证书。

11.2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荣誉的,一经查实,由公司撤销其荣誉称号和奖牌,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12主要风险

12.1职工言行举止不文明、生活生产现场不文明,会严重影响企业社会形象。

12.2精神文明建设流于形式,会导致生产生活环境卫生长期脏、乱、差,发生职工违法乱纪现象,在企业内部形成各种不良风气,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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