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系版)关于开展2014年度“寻访身边的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机电工程系版)关于开展2014年度“寻访身边的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更新完毕开始阅读7b1e1c1f1711cc7931b7166b

关于开展2014年度“寻访身边的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机电工程系版)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我院学生中直面困难、勇于担当、敢于追求的学生榜样,通过典型推广,使“自强之星”的正能量影响身边的同学,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校风。院团委决定开展2014年度“寻访身边的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本次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与自强之星在一起 二、评选对象

1.乐观之星:积极向上、追求自立,在生活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有较为典型的自强事迹,突出乐观、自立、自强、自信精神,起到积极表率作用。

2.进取之星:有梦想并勤于利用身边的资源、渠道来充实自己,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学业、创业等方面,表现出敢于拼搏的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3.感恩之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活动、回报社会。能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效,在社会引起良好回响。

三、推荐方式 (一)集体推荐方式:

2.学生组织推荐:由各类学生组织(含院级学生组织、社团、院系学生组织等)推荐本组织成员参加评选。

(二)个人推荐方式:

1.同学推荐:由同学推荐身边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参加评选;

2.个人自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可自行登陆信息门户中的“学生通知”下载推荐表,并按评选程序递交材料。

各类推荐方式推荐人选不得重叠。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提名时间及申报材料:

提名阶段: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6日(交至机电工程系的提名时间为11月4日前)文件交至(负责人邮箱:542178209@qq.com;联系方式:15220898546、619546)

申报材料包括:(见附件一)

1.《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推荐表》; 2.自强事迹(不少于2000字); 3.事迹简介(300字以内);

4.高清数码生活照、学习照、工作照共10张(可附上与本人有关的媒体宣传报道材料); 审核评选阶段:

(一)资格审核阶段:2014年11月7日至10日

院团委对提名人选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评选,确定进入公选的20名“自强之星”候选人。提交申报表但未在全国自强之星专题网站上报名的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选。

(二)校内公选阶段: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 1.网络投票:截止11月21日;

11月21日前,通过资格审核阶段的20名“自强之星”候选人根据全国自强之星评选要求,发动同学进行网上转发投票支持,收集微博转发量、微信点赞量;

2.媒体投票:2014年11月18日至20日

对20名“自强之星”候选人的事迹通过展板的形式在校内进行宣传,并在当月《亲青报》上刊登自强之星的专题介绍,由校内同学剪下专用选票后进行投票。

3.综合网络专题投票、媒体投票结果,评选出14名“自强之星”候选人进入终审阶段,进入终审阶段的候选人将最终获得参与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的资格。

(三)终审阶段:2014年11月27日

自强之星候选人通过PPT的形式进行6-8分钟的自强事迹报告,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10名“自强之星”和4名“自强之星入围奖”。

(四)校内公示及表彰(2014年11月至2015年)。

1.对最终评选出来的10名“自强之星”进行为期三天的校内公示,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2.举办自强之星事迹报告会,对自强之星进行表彰颁奖,并将其事迹进行编辑整理,刊登于《青年》团刊。

如活动国家奖项奖励如下: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同时,组织各级团学组织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广泛传播自强之星的感人事迹。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4)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机电工程系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