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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不利于我国公用事业的发展

垄断分为买方垄断和卖方垄断,在本次辩论中,我们谈论的是卖方垄断,也即是在市场或者行业中只有一个或极少数的厂商。这些厂商可以根据自身利益,调节价格、产量,进而获取超额利润。

一、我国公用事业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1978-1992年

改革开放以来,公用事业探索实行全民所有制下的个人承包,而非独家经营,进行企业化管理,但这个阶段根本上还是政府管理模式;

第二阶段:1992-2001年

仍在探索现代经营机制,价格方面改革的逐步到位吸引了大规模的外资和民间资本,但政府管理的体制没有实质性变化,只是经营上减少了一些政府部门的干预,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第三阶段:2001年至今

在中央政府的主导和支持下,市政设施业市场化改革全面实施。

二、为什么公用事业要进行市场化改革

1、供需矛盾:

随着经济发展,对基础交通、生活配套设施等公用事业的需求增长迅速,虽然政府加大了市政设施的建设和投入,但仍然不能和经济发展速度、需求增长速度相匹配,加上公用事业的资金缺口仅靠政府单一的财政收入,难以弥补,资金不足也限制了公用事业供给速度,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供求矛盾突出。 2、经营效率效果差、服务质量不佳:

公用事业垄断化经营,这些公用事业大部分在管理体制上实行高度的政企合一,投资体制上政府投资占据绝对地位,经营体制上国企垄断经营,价格机制上严格的计划控制。这些特征使得公用事业的经营政企不分、具有垄断效应、外部竞争压力过低,因而也没有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动力,使得效率效果大打折扣。

此外,由于公用事业的惠民性、公益性,即使公用事业的经营出现亏损,这些亏损也将被管理者归责于公用事业的特殊用途,进一步掩盖了由于经营不善和管理的薄弱。企业内部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效率低下,不能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 3、加大政府财政负担:

我国对公用事业采取低价格、高补贴的政策,公用事业的价格也由国家统一控制,价格基本不受供求关系和成本变动的影响,不能完全体现其价值,扭曲了价值规律。公用事业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浪费、不经济行为均由政府财政补偿或买单,加大政府财政压力。此外,政府垄断经营公用事业,财政资金成为了公用事业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更是加剧了政府资金的紧缺。

三、国外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方法(也是我国改革的可借鉴方法)

改革成功与否在于垄断还是竞争,通过合同竞争承包、特许经营、分拆或出售公用事业等措施,加大了公用事业相关业务的竞争性,进而提升经营效率效果、提高服务和产品的质量。政府应减少直接的行政干预,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和规制手段。

1、合同竞争承包

政府和承包者签订合同,使行政关系变为经济合同关系,政府对具体建设干预减少、监督职能发挥更充分。 2、特许经营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支付获得特许经营权的相关费用,不仅增加了财政收入,也迫使经营公用事业的企业不断提高经营效率效果,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经营成本。 2、分拆或出售

国家将公用事业企业整体出售给私营公司,或者将一个项目分拆为不同的部分,通过私营企业之间的竞争和利益驱动,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率效果。

四、公用事业垄断经营的失败案例:邮政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在半年时间里在绵阳邮政局投递商函累计250多万件,然而只有40多万份被邮发出去,而大量信函居然被卖到废品收购站。受害公司一怒之下将邮局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3000万元。而绵阳市邮政局的说法是,这些意外是由于小偷的光临所致。一时之间,邮政服务态度差、邮递时间长、收费高等充斥着社会舆论,而这些缺陷都和邮政的垄断经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公众对邮政实现市场化经营的呼声日益高涨。

如果邮政实现市场化经营,市场竞争势必会增大,为谋求生存,邮政企业不得不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对客户信件、包裹的保管也会更加完善。 2、电力 电信

五、公用事业市场化经营的成功案例:北京地铁四号线PPP项目

北京地铁四号线PPP项目作为国内轨道交通领域第一个正式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其以PPP模式引入社会投资人,开轨道交通领域市场化运作之先河。四号线项目打破了以往各地的轨道交通只由一家公司垄断经营的局面。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投资人,在缓解政府部门资金压力的同时,也促进了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运营主体的多元化,行业管理水平及服务水平获得了极大提升。通过PPP模式,政府部门转换了角色:其真正成为了监管者,履行监管者的职责。

六、推动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政策、法规

1、2002年,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将公用事业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设备的生产供应等要实行要实行招标和投标,鼓励多元化主体投资、合作,推动公用事业的市场化。

2、2003年,第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把打破垄断,开放市场,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写进了党的决定。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为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参与公用事业建设创造了条件,政府职能朝监管发展。 3、2005年,“非公36条”(《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支持非公有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改革。

七、公用事业市场化的范例及取得成果,阐述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

1、实质性成果

通过查阅我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发现,我国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建设区绿化覆盖率、每万人拥有的公共交通车辆、人均道路面积等等,均呈现了大幅度的上升,

有些比率更是接近百分之百。

2、初步实现了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

财政拨款不再占据公用事业建设资金的绝对地位,建设资金的富裕也提高了公用事业建设的供给规模和速度。比如:中央投资占城建资金的比重由1985年的12%下降到2005 年的1.2%;一些水务企业、管道燃气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城市供热企业、垃圾处理和城市绿化企业等也成为了上市公司,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产业实现了股票和企业债券的从无到有。

3、竞争格局出现,提高了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率

例如一些城市将市政设施养护作业对社会公开招标后,大大降低了养护成本,在服务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可节省资金达到20%~50%,市政、园林、环卫部门也从原来繁重的养护作业任务中解放出来。 4、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过程,也是政府不断调整自身角色、转变职能、重新定位的过程。例如:杭州市政府成立了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对城市供水、燃气、公交、热力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一方面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提高了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市政公用设施行业的管理效率和水平,使公用事业对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支持和拉动效应日益显示出来。

八、杂乱补充

认为垄断有利的可能观点: 1、规模经济

公用事业是一个网络,例如自来水,包括了制水、供水、排水、污染处理等环节,网络建设通过垄断可实现范围经济。公用事业通常基础设施投入大、回收期长,通过垄断可避免重复建设、实现整体统筹安排、实现规模经济。

整体实现统筹并不意味着整体效率最优、每个生产环节实现最优,并且这种统筹安排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垄断带来的规模经济效益不足以弥补由此带来的经营低效率。 对应举措:价值链优化:生产的每个环节由最具效率和优势的厂商分包;

政府牵头、统筹安排整体规划,也可避免重复建设。(就连公用事业建设的整体

规划也可招标进行,整个规划将产业链分解,对不同的模块分别招标,以实现整体和各分部的资源最优配置)

2、垄断企业获得超额利润,将有更充裕的资金进行创新与技术改革,提高效率 (反驳观点自己yy吧,应该不难)

3、市场有序发展,社会公众基本安全得以保证

例如:自来水企业,很可能为了牟利,向公众提供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自来水,造成市场的无序和混乱。

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强调的是市场的自由竞争,政府应减少行政干预,但我们并不是认为政府要完全放任公用事业的发展和经营,对于市场的规范、监管、对违法犯错行为的处罚的等等还是必要的,市场化并不等同于政府不再实施监督管理。 4、实现统筹发展 对于偏远地区,政府通过行政手段保证了这些地区的公用事业建设得以保证,若按照市场化改革,没有企业愿意到这些需求不足的地方进行投资建设。

对于偏远的、潜在市场较小的区域,也完全可以采用招标竞争方式,只是针对不同情况对中标的标准进行改变,比如:以需要政府补贴的金额作为条件,金额越低,中标可能越大。

也就是说政府可以通过对偏远地区的公用事业设施建设进行补贴,推动市场化改革。 5、市场化会使居民在享受公用事业产品时支付更高的代价

政府减少对市场的行政干预,市场竞争加剧,并不一定会使得居民无法再享受政府补贴。比如电力实施市场化改革。电价分为经营性电价和非经营性电价,倘若电改后实现完全市场化,那么用电量占80%的工商业,其经营性电价由于引入市场竞争,价格可望进一步下降,企业利润增加,进而上缴税收会有所增加。与此同时,居民、农业等非经营性电价会因市场化定价而暂时上涨,但政府可以从增加的税收中拿出一部分补贴居民用电。如此看来,电改对居民用电价格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反而使得社会整体层面上实现了资源利用效率效果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