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公路常规设计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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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作为带状结构物,其施工面受地形的限制很大,应该注意在不同的地形条件下选择不同的施工机具及施工方法。

第4章 道路技术等级的确定

经调查该地区近期交通量资料如下:

表4-1 交通量资料

车型 三菱FR415 五十铃NPR595G 江淮HF140A 江淮HF150 东风KM340 东风SP9135B 五十铃EXR181L 数量 250 140 100 200 350 120 110 表4–2 汽车折算系数

汽车代表车型 小客车 中型车 大型车 托挂车 车辆折算系数 1.0 1.5 2.0 3.0 车辆折算系数 1.5 1.5 1.5 2.0 1.5 3.0 3.0 查《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得小客车和中型载重汽车折算系数如下:

交通增长率:γ=7% 道路必经点:无要求 交通量计算:

N1=(250+140+100+350)×1.5+200×2.0+(120+110)×3.0=2350辆/日 远景设计年限为15年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 N15=1995×(1+γ)

n?1=2350×(1+7%)

15?1=6060辆/日〉5000辆/日

查《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可知,一级公路的设计年限为20年,二级公路的设计年限为15年。一级公路一般能适应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日交通量为15000—30000辆(四车道)或25000-55000辆(六车道),二级公路一般能适应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日交通量为5000—15000辆。

故根据《标准》,应建二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第5章 技术指标的研究与确定

本设计为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查《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可知,作为集散公路,混合交通量较大,平面交叉间距较小,设计行车速度宜采用60km/h。

5.1 平面设计技术指标的确定

5.1.1 直线

5.1.1.1 直线的适用条件

(1) 路线完全不受地形,地物限制得平原区或山区得开阔谷底; (2) 市镇及其近郊或规划方正得农耕区等以直线为主体的地区; (3) 为缩短构造物长度,便于施工,创造有利的引道条件; (4) 平面交叉点附近,为争取较好的行车和通视条件;

(5) 双车道公路在适当间隔内设置一定长度的直线,以提供较好的超 车路段。 5.1.1.2 直线的最大长度

直线的最大长度应有所限制,当采用长的直线线形时,为弥补景观单调之缺陷,应结合沿线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规范规定,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最大直线长度为1200米,本设计速度不大于60km/k故无最大长度限制。 5.1.1.3 直线的最小长度

规定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

同向曲线间的直线最小长度为6V,即360米。 反向曲线间的直线最小长度为2V,即120米。

当直线两端没有缓和曲线时,可直接相连,构成S形曲线。

本设计中采用大半径曲线相连或曲线间通过缓和曲线构成S型曲线。

5.1.2 圆曲线

圆曲线是平面线形中常用的线形要素,圆曲线的设计主要确定起其半径值以及超高和加宽。

5.1.2.1 圆曲线的最小半径

(1) 极限最小半径 (2) 一般最小半径

平面线形中一般非不得已时不使用极限半径,因此《规范》规定了一般最小半径。

(3) 不设超高最小半径

当圆曲线半径大于一定数值时,可以不设超高,允许设置与直线路段相同的路拱横坡。

表5-1 圆曲线半径 (m)

技术指标 一般最小半径 极限最小半径 山岭重丘二级公路 200 125 不设超高 最小半径 路拱?2.0% 路拱?2.0% 1500 1900 5.1.2.2 圆曲线的最大半径 选用圆曲线半径时,在地形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应尽量采用大半径曲线,使行车舒适,但半径过大,对施工和测设不利,所以圆曲线半径不可大于10000米。

5.1.2.3 圆曲线半径的选用

在设计公路平面线形时,根据沿线地形情况,尽量采用了不需设超高的大半径曲线,最大半径为4000米,极限最小半径及一般最小半径均未采用,设置曲线最小半径为600米。 5.1.2.4 平曲线的最小长度

公路的平曲线一般情况下应具有设置缓和曲线(或超高,加宽缓和段)和一段圆曲线的长度;平曲线的最小长度一般不应小于2倍的缓和曲线的长度。由缓和曲线和圆曲线组成的平曲线,其平曲线的长度不应短于9s的行驶距离,由缓和曲线组成的平曲线要求其长度不短于6s的行驶距离。平曲线内圆曲线的长度一般不应短于车辆在3s内的行驶距离。

平曲线的最小长度:70m

平曲线中圆曲线的最小长度取:35m 5.1.2.5 关于小偏角的曲线长

《规范》规定:山岭重丘区转角等于或小于7°时,平曲线长度一般值是500/αm,低限值是70m。

5.1.3 缓和曲线

缓和曲线的最小长度一般应满足以下几方面: (1) 离心加速度变化率不过大; (2) 控制超高附加纵坡不过陡; (3) 控制行驶时间不过短; (4) 符合视觉要求; 因此,《规范》规定: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缓和曲线最小长度为35m.。一般情况下,在直线与圆曲线之间,当圆曲线半径大于或等于不设超高圆曲线最小半径时,可不设缓和曲线。

5.1.4 行车视距

行车视距是否充分,直接关系着行车的安全与速度,它是公路使用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行车视距可分为:停车视距、会车视距、超车视距。

《规范》规定,二级公路设计视距应满足会车视距的要求,其长度应不小于停车视距的两倍。工程特殊困难或受其它条件限制的地段,可采用停车视距,但必须采取分道行驶措施。

对于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停车视距St取40 m,超车视距Sc一般值取200m,低限值取1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