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更新完毕开始阅读78a5ed30fad6195f312ba685

××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值税评估案例

一、内容提要

××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属专用设备制造业,由于该行业的生产

经营受市场影响较大,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品种繁多,产品多按需方要求定制,更有些产品是现场制作,难以准确对其库存情况进行核实和盘点,而且销售方式灵活多样,销售收入和生产成本难以控制,给税务机关的日常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我们根据有

关的预警值,将其确定为重点评估对象,由沙河市城区分局抽调人员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经过评估,查找出企业因政策理解偏差,而造成了少缴增值税436,968.19元。经过约谈和调查核实后,该企业承认了少缴以上税款的事实,对以上少缴的税款主动进行申报缴纳,并作了调帐处理。我们认为,通过对此企业的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增强了企业依法纳税的意识,为我们今后加强对该行业的管理积累了有效的经验。

二、案例分析 (一)、分析选案 1、评估对象选取

根据邢台市国税局下发的评估模型,该公司2008年至2009年1-6月企业税负为3%,低于于省局发布该行业的平均税负3.02%,特别是2008年度该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仅为2.33%,与省局增值税平均

1

税负相差较大。详见下表:

单位名称 ××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008年-2009年6月企业实际税负率 3% 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河北省平均税负 3.02%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列为重点评估对象,进行重点评估处理。

2、基本情况

××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系有限责任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位于沙河市建设路××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资质证书,注册资金1000万元,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为游艺机制造安装、冶金设备、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制造安装等。

200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9,346,102.47元(其中增值税业务收入74,622,987.00元),主营业务成本80,831,072.08元,主营业务毛利率22.91%,2008年度应交增值税1,741,244.69元,增值税税负2.33%;2008年度利润总额4,271,360.77元。

2009年1-6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439,474.20元(其中增值税业务收入30,449,968.66元),主营业务成本30,490,646.41元,主营业务毛利率22.79%,2009年1-6月份应交增值税1,409,642.05

2

元,增值税税负4.62%;2009年1-6月利润总额1,201,663.17元。

评估人员要求企业提供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财务报告及相关纳税说明资料,通过案头分析判断企业增值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评估数据分析

企业2008年1月-2009年6月增值税相关指标 相关指标 销售收入 增值税 税负率 2008年 2009年1-6月 合计

74,622,987.00 1,741,244.69 2.33% 30,449,968.66 1,409,642.05 4.62% 105,072,955.66 3,150,886.74 3.00% 企业近两年税收和财务指标 所属期 2007年 2008年 增减比% 财务指标 收入总额 其中:主营收入 产品销售成本 销售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利润 其它业务利润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125,001,123.19 99,346,102.47 125,001,123.19 99,346,102.47 107,025,298.12 80,831,072.08 876,709.93 1,089,722.08 15,010,358.92 15,130,569.83 9,360.03 57,084.26 2,088,756.22 2,294,738.48 10,906,454.34 11,342,116.85 -523,198.01 -377,450.72 200.00 92,800.00 49,473.20 728,985.34 1,100.39 4,000,477.28 4,271,360.77 -20.52 -20.52 -24.47 24.30 0.80 509.87 9.86 3.99 -27.86 -100.00 -46.69 -99.85 6.77

增值税评估指标的选取: (1)增值税税收负担率

增值税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主营业务收入) ×100%

3

增值税税负率=(3,150,886.74÷105,072,955.66) ×100% =3% (2) 弹性分析法

增值税弹性是增值税进销项增长速度的比值,反映进销项变动的同步性和相关性。评估数据取自该企业2007及2008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销项税额增长速度=(评估期销项税额-上年同期销项税额)/上年同期销项税额

=(12,685,907.85-19,743,278.66)÷19,743,278.66 =-0.36

企业进项税额增长速度=(评估期进项税额-上年同期进项税额)/上年同期进项税额 =(10,962,651.20-16,699,341.17) ÷16,699,341.17=-0.34

增值税弹性=企业销项税额增长速度/企业进项税额增长速度 =-0.36÷-0.34 =1.06

增值税弹性接近1,说明该企业产销正常。 (3) 利润率评估法

评估期利润率=评估期利润总额/评估期销售收入×100% =4,271,360.77÷99,346,102.47×100% =4.3% 4、指标的配比分析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