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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新政研究P5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货币的增长不等于实体经济的增长,不管股票和房地产的价格上涨卡尼集团研究总部

总第156期 2009年8月27日 如何迅速,最终创造财富的还是实体经济。7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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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远超过同期GDP增幅,这在长期而言是不可持续的,同时也引发了市场对资产价格泡沫和银行不良贷款的担忧。

尽管从长期看调整不可避免,短期之内货币政策被动转向的压力并不大。这主要得益于疲软的物价(特别是食品价格)。中国央行调查统计司发布的《2009年二季度宏观经济形势分析》认为,CPI会在今年三季度末触底,也就说CPI至少在年内不会回升到危险的水平。

在这样的背景下,宏观政策调整的时机和幅度将主要取决于决策者的主动选择。对此,投资者的神经已经高度紧绷,7月29日中国央行在《2009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出对货币政策进行“微调”,随即引发沪深股市大跌。

目前,中国官方对宏观经济政策的态度,主要可以概括为两种趋向。一是国家领导人反复强调维持当前宽松政策环境的决心,上周末,总理温家宝在江苏考察时再次强调,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不动摇。

二是央行和银监会机构对贷款增长带来的泡沫风险日益警惕,开始运用多种政策手段控制流动性增长。上周五,央行副行长苏宁将此解释为,在货币政策基调不变的前提下,运用市场化手段对货币政策的重点、力度、节奏进行微调。

7月人民币新增贷款3559亿元,不到6月的四分之一,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9%,亦较6月33.6%的增速有所放缓,这也是“四万亿”计划出台以来固定资产投资增幅的首次回落。同时,市场利率明显上行。7月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32%(132个基点),比上月大幅提高了0.41个百分点(41个基点),从中不难看到“微调”的影子。

可以预期的是,未来几个月,货币政策的“不动摇”和“微调”将同时存在。相比对未来通货膨胀和资产价格泡沫的担忧,决策者对当下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忧虑将居于主导地位,并影响政策的基本走向。

理性看待铁矿石市场“中国价格”

近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与澳大利亚第三大矿石企业FMG公司签订了为期半年的长期供货协议,全球铁矿石市场首次出现“中国价格”,沉闷的铁矿石谈判终于吹进一股新风。

与超级铁矿石进口大国的地位极不协调,作为每年进口5亿吨铁矿石的大国,我国享受的价格待遇却不如那些进口数千吨水平的小国。据统计,因为缺乏统一的“中国价格”,我国钢企每年多付的买矿款项高达数千亿元!造成这种局面的,内外因兼有,但终究还是内因所致。即国内钢企各自为政,分别与海外矿石企业谈判,以至于被各个击破,海外矿石巨头甚至用行贿攫取商业秘密的方式占得谈判主导权、定价主导权。

“中国价格”的首次形成,无疑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建立进口铁矿石谈判的“中国价格”迈出的非常重要的一步,但也只是刚刚迈出的第一步。我们对铁矿石首现“中国价格”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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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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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56期 2009年8月27日 首先,这第一步只是拿下了我们必须攻克的诸多山头中的小小一个。根据谈判惯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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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将参照与FMG公司达成的结果,继续与力拓、必和必拓、淡水河谷作进一步的谈判。与FMG达成的长协价能否对三大矿山产生实质性影响,目前来看还不明确。毕竟,FMG的产品基本上全部出口到中国,在日本、欧洲市场还是空白,而三大矿山企业的市场遍及中国、日本和欧洲。此外,FMG目前2000万吨左右的生产规模,只有淡水河谷的1/17、力拓的1/7、必和必拓的1/5。2008年,中国铁矿石进口量为4.85亿吨,FMG此次协议的铁矿石出口量只能满足不到10%的中国需求。

三大矿山巨头的反应也证明了这一点。就在中国钢协与FMG公司签订了长协价当天,必和必拓重申粉矿价格只比去年降33%,淡水河谷不予置评,而力拓的一位负责人则表示:中钢协与FMG达成价格与力拓2009年铁矿石价格无关。

其次,理性看待“中国价格”,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长效谈判机制的建立,长远地规范铁矿石市场秩序。这个第一步虽然催生了“中国模式”的铁矿石谈判机制,但这一机制的确立和成熟还有待时日,国内铁矿石市场秩序的规范更是任重道远。国务院已明确规定,中国进口铁矿石由中钢协代表中国钢企统一组织对外谈判。政府有关部门也开始着手对铁矿石市场加强监管,频出重拳整治国内铁矿石市场秩序。比如:为防止国内炒作,将对进口铁矿石实施统一价格;严格代理制度,解决有的企业买不到铁矿石的问题;对进口铁矿石的流向进行监测,严格监督审查铁矿石进口资质等。如果中国钢企能够以此为契机,从各自为战的无序混乱市场向着规范合作的共赢统一市场迈进,我们就会在国际市场上赢得更多的话语权。

铁矿石谈判首次实现“中国价格”,可谓“万里长征迈出第一步”。无论是铁矿石还是石油,价格究竟谁说了算,你不努力争取,是没有人会白白赐给你的。铁矿石谈判迈出“中国价格”第一步告诉我们,团结凝聚力量,制度维护利益。只要在这条路上坚持走下去,中国企业在价格谈判中才会迈出“第二步”、“第三步”??

〖新政解读〗

国有股转持需要进一步的国家政策

从股票到现金还要有一个过程,并且是一个十分复杂而敏感的过程。随着转持份额的进一步加大,其复杂性、敏感性将更强。国有股转持之后还有难题待解。

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即将开始划转程序。这意味着,全国社保将成为A股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划转本身不会有什么问题,即使有少数国有股东提出异议,也只是数据、口径上的差异,不会影响大局。倒是国有股划转社保以后,有些难题是不能不及早考虑的。因而,国家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予以干预。

众所周知,国有股转持,是为了解决社保基金严重缺口的问题。要和实际国情出发:国有股转持当然可以缓解社保基金缺口之急,但是,实际情况恐怕并不这么简单。按照测算,未来社保基金需求在10万亿元左右,目前实际拥有量只有3万亿元。而且,从股票到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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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有一个过程,并且是一个十分复杂而敏感的过程。在减持过程中,随着转持份额的进一

步加大,其复杂性、敏感性将更强。国家在制定相关政策出台时尤其,还应考虑到投资者方卡尼集团研究总部

总第156期 2009年8月27日 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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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分红是股票“变”现的最理想方式,但是,分红所能获得的收益与社保基金的巨大缺口相比,无疑是杯水车薪。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步显现,社保基金将面临大规模支付问题,股票变现就是必然的结果了。在这样的情况下,难题也就出现了:

首先,股票如何抛售?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当然应该在股价最高时抛售。但是,一方面,股票的价格不是随人的意志而转移的,最高价抛售只是一种愿望和想法;另一方面,社保基金需求量大的时候,未必就是沪深股市兴旺的时候,所以抛售未必能够取得最大的效益。

其次,大规模抛售股票,会不会引起股市震荡?如果不抛售股票,又如何满足社保基金支付需求?这是一对矛盾,也是一个难题。

第三,在转持达到相当比例的情况下,抛售会不会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形象带来影响?这也是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

此外,社保机构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后,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

虽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持有机构不干预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但这一要求却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明显冲突。因为,既然是企业股东,且是大股东,就必须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不仅是自身利益的需要,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法律与行政规章之间,规章应当服从法律。那么,持有机构作为大股东,如何在《实施办法》与国家法律之间找到平衡点呢?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原打算将优质资产装入上市公司的地方,由于国有股被划转,影响了地方利益,地方政府正在与企业商量对策。可以预料,以民营化的方式避免地方利益被中央划走的行为又将发生。一些原本可以装入到上市公司的优质资产,很有可能通过组建民营化公司来运作。

以国有股转持的方式,扩大社保基金来源渠道是必要的,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方针的体现。但是,社保基金要走入平稳、健康之路,还是要靠自身发挥造血功能,如加大征收力度、调整征收结构、扩大征收范围等,而不能依靠输血;对转持以后可能出现的一些难题,要早作考虑,早谋对策。

国家拟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全额收购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作的关于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草案提出,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确定并公布对电网企业应达到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最低限额指标。此外,合并此前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国家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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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提出,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卡尼集团研究总部

总第156期 2009年8月27日 家电力监管机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依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年度收购指标和实施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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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确定并公布对电网企业应达到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最低限额指标,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负责最低限额指标的实施。

草案还提出,电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最低限额指标,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收购不低于最低限额指标的上网电量。发电企业有义务配合电网保障电网安全。

有必要指出的是,现行可再生能源法虽然规定了全额收购制度,但是主要是通过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履行并网协议来解决,实施中由于双方企业利益关系和责任关系不明确,缺乏对电网企业有效行政调控手段和对电网企业的保障性收购指标要求,难以落实全额收购的规定。

此外,草案还强化了电网企业规划和建设配套电网设施的责任,是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的重要前提。草案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置范围,发展和应用智能电网等先进技术,完善电网运行管理,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

而现行可再生能源法对电网企业规划和建设配套电网设施没有做出规范,电网规划和建设滞后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情况突出,造成一些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难以及时并网发电,已经严重制约了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

中国对稀土产业控制更加严格

中国的稀土储量、产量在全球占绝对优势,但由于产能过于分散,一直是“黄金”卖出“土豆”价,这种尴尬情况有望在《2009~2015年稀土工业发展规划》颁发后得到改观,近100家稀土分离企业通过重组将削减到20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副部长苗圩在“2009中国包头稀土产业发展论坛”上,已研究编制了《2009~2015年稀土工业发展规划》和《稀土工业产业发展政策》(下统称《规划》)。从参与《规划》制定的权威人士处获悉,目前《规划》尚未最终制定完毕,仍处于征求意见中,但大体框架和细则已经完毕。

据这位人士披露,《规划》中规定,为了解决国内产业集中度低的问题,国家将对近100家稀土分离企业进行大重组,重组后将削减到20家,不会出现此前几年计划的组建南北两大稀土集团,企业在兼并重组中发挥的空间将越来越大。在兼并重组的同时,针对外资进入中国稀土行业,也有着非常严格的标准。

稀土企业大洗牌

据上述权威人士透露,此次通过兼并、联合和重组等方式,逐渐构建以若干大型企业集团为主导的稀土产业格局,提高产业集中度、走集约化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