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指南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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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组织保证

任何一个系统项目的成功建设,项目组织机构的保障是至关重要的,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也不例外。针对存在的横向协调联系多、纵向管理层次结构复杂、建设内容多等现状,建议首先成立相应的项目领导、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固定组织,以保证充分沟通、有效协调、综合管理和项目的持续运行。组织结构至少包括四个小组,如下图所示:

各小组负责的具体工作包括: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平台项目建设的领导工作,承担平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审核批准职责,以及针对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决策工作。

管理协调小组:由信息化主管单位和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项目设计、开发、实施、维护过程中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工作。

业务操作小组:由各相关单位中参与智慧城市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和运行的工作人员等组成,负责提出本应用单位的业务需求,参与项目建设与运行。

技术支持小组:由各相关单位中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的工作人员及信息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工作和业务,包括参与系统方案的制订、应用软件实施、系统培训、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

上述各小组均可有智慧城市运营商人员参与并具体投入工作。

8.2 平台运行模式

由于不同层级的政府(市、区县、镇)权限不同,各城市信息资源的汇聚点也会不同。基于此,平台将会有不同的运行模式。

8.2.1 本地化模式

本模式中,智慧城市应用系统所需的基础信息及服务均可由平台从本地获取,平台也仅为平台所在地的智慧城市应用提供服务。

8.2.2 平台互联模式

本模式中,部分城市智慧应用所需要的信息与服务将分别依赖于本地平台与其他平台,即:智慧应用除了需要本级各类数据库数据外,可能还需要用到上级乃至上上级公共信息平台的基础信息或业务信息,则需要通过本级公共信息平台与上级公共信息平台乃至上上级公共信息平台进行互联并获取信息或基于此信息的服务。为满足该需求,不同的公共信息平台之间通过接口服务路由转发和调用实现公共信息平台的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