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报和2011年定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定)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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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1—

目 录

一、总说明???????????????????????????????????????(2) 二、报表目录??????????????????????????????????????(6) 三、报表表式 (一)基层年报

1.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年、月报通用表一)(H101-1、H201表)?????????(9)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年、月报通用表二)(H101-1、H201表)????????(10) 3.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投111表)??????????????????????????(11) (二)综合定报

1.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信息情况(H403表)????????????????????? (12)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月报宏观表(按法人在地统计口径,含房地产开发投资)(穗统投401表) ?(13)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跟踪情况一览表(穗统投402表)????????????????(14)

(三)基层定报

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报告表(H202表)????????????????????????(15)

四、附录

(一)修订说明 ?????????????????????????????????????(16) (二)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17) (三)指标解释 ?????????????????????????????????????(21) (四)审核要求 ?????????????????????????????????????(39) (五)常见问题解答 ???????????????????????????????????(43) (六)填报要求 ?????????????????????????????????????(50)

—2—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一、总说明

(一)制度制订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制度的性质

本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的基本需要。各区、县级市和业务主管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尽量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相重复。

(三)制度的统计范围及填报单位 1. 统计范围

(1)2010年年报统计范围为:在广州地区范围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2010年年报城镇建设项目投资在城乡分组中填“1城镇”,农村非农户建设项目投资在城乡分组中填“2农村”,农村农户在城乡分组中填“3#农户”,汇总表中“2农村”包含“3#农户”。

(2)2011年定期报表统计范围为:在广州地区范围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统计范围具体包括:

①城镇单位或机构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项目、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不论其房主是否属本地的常住户口均应包括)项目、私营个体等投资项目。

②农村非农户投资项目、农村农户建房和购置生产性设备投资等项目。 ③部队、人防单位投资建造和购置民用项目。 统计范围不包括:

①大修理、养护、维护性质的工程(如设备大修、建筑物的翻修和加固、农田水利工程和堤防、水库的岁修、铁路大修理等)、临时性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②国防、军工、人防建设投资项目。 ③投资购置商品房项目。 2.填报单位

(1)凡在广州地区范围内进行计划总投资达到统计起报标准(2010年年报为50万元及以上,2011年定期报表为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单位(机构)及个体户,均作为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填报单位。

(2)区、县级市统计局和业务主管部门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情况填报单位。

(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经济贸易委员会(局)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局)为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信息情况汇总填报单位。

(4)两个及以上单位合资建设的项目,一般以主持项目的单位作为填报单位。

(5)2010年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必须以建设项目为基层填报单位,即一个建设项目填写一张基层表。

(6)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农村农户投资以街(镇)、村(居委会)为填报单位整合上报。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3—

2010年年报,城填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农村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均可打捆填报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以下的城填个人建房、新建或推倒重建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农村农户建房和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超过2000元的农村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但捆绑后上报的完成投资额必须小于500万元。2011年定期报表按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为统计起报标准执行。

(7)单个固定资产投资单位(机构),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国民经济行业相同的多个建设项目,可合并视为一个项目作为填报单位进行上报。

合并上报的项目基层表,建设性质按投资比重最高的项目的建设性质填写;建设阶段填“本年正式施工”;开工时间填其中最早开工项目的开工时间。

新开工项目不能合并到以前年度开工的项目中,只能单独填写基层表(500万元以上项目)或与其他新开工项目(500万元以下项目)合并上报。

(8)凡有建筑和安装工程投资的单位,需报送本年1~8月由外地驻穗建筑业企业累计完成本投资项目的建筑和安装工程投资额。

外地驻穗建筑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指在广州市区域外注册和取得建筑施工资质,并在广州区域内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

(四)调查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投资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投资额、房屋建设规模、土地使用、资金来源和投资效益等情况。

(五)本报表制度执行的标准和代码

本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和业务主管部门及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调查对象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和业务主管部门可在本报表制度中增加个别指标,但不得打乱指标的排列顺序和改变统一编码。

(六)报表的组织实施方式

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由市、区(县级市)、街(镇)统计部门共同管理,组织实施。 1. 管理方式:

(1)国家安全部门(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直报广州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2)除国家安全部门(单位)外,任何单位(项目)不论属于何种隶属关系、何种登记注册类型,均由法人单位(项目)办公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统计局进行统计管理。

(3)纳入国家、省、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单位和广州地区范围内跨市、区建设的项目投资单位,统计报表报送实行“双轨制”,即:按投资单位办公所在地向当地区、县级市统计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的同时,抄报(送)广州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4)为保持各区、县级市年内统计数据的衔接,凡在本年度跨区迁移办公地址的单位,其年内统计归口管理方式维持不变,即该单位年内统计月报和年报仍按原渠道报送原址所属的区、县级市统计局,待次年2月定期报表起才按新址归属所在区、县级市统计局进行统计管理。

2. 工作职责:

(1)广州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①负责对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国家安全部门(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布置及培训(包括报表使用程序的培训)。

②组织区、县级市统计局年报的会审。

—4—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③定期对各区、县级市统计局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评估。

④负责对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专业进行统计工作的考核。

⑤根据跨区项目在相关区域投资比例的资料,每月月后12日前向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反馈含跨区项目在内的项目在地统计资料。

⑥每月20日前向各区、县级市统计局下发本处掌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料。 ⑦协助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完成对固定资产投资单位统计工作的质量抽查任务。

⑧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定点观测制度,以便于及时掌握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定点观测单位具体名单及工作要求另文通知。

⑨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信息,不定期开展各种快速调查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查工作。 ⑩协调各区、县级市统计局交换其掌握的法人地址和项目地址分离项目的有关资料工作。

11协助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对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

(2)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专业:

①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填报单位上报统计报表的方式和时间。

②负责对辖区内各街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国家安全部门除外)、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建设和市政局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布置及培训工作。

③负责本辖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和存档备查工作。 ④负责对属下街镇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单位的统计数据进行数字质量评估和考核。 ⑤负责本辖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信息公布和报道工作。

⑥定期与区、县级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建设和市政局以及城监等部门取得联系,定期登陆“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http://61.144.19.76/jgb)、广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http://gztz.gzplan.gov.cn)、广州市建筑工地施工许可数据平台(http://www.gzcc.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http://www.gzgp.org/)”等相关网站,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收集项目统计资料来源,建立和维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资料库,并进行长期有效的统计跟踪。

⑦每月月后20日前向广州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月报宏观表(按法人在地统计口径,含房地产开发投资)》,表式见本制度第13页。

⑧每月月底前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跟踪情况一览表》(表式见本制度第14页)和各区、县级市统计局所收集的项目在本辖区而法人单位在其他行政区的投资项目资料,报广州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以便其在各区、县级市间进行协调。

⑨各区、县级市统计局投资专业必须根据每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查工作的要求,对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而未作统计的单位(项目)进行统计工作的布置及跟踪,并纳入年内相应的投资报表进行统计。

⑩必须坚持投资项目统计报表由项目单位填报的制度,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和乡镇(街)统计部门不得代基层填报统计报表。

11定期报表上报市统计局后一周内随时待查。 ○

(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经济贸易委员会(局)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局):

①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每季向广州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报送本部门《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信息情况》,表式见本制度第12页。

②各区、县级市的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建设和市政局每季向所在区、县级市统计局报送本部门《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信息情况》,表式见本制度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