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自白》好书、现实、必读、关于留学生的故事的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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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次中国之旅,使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已不再是叔叔。我内心在告诉我,这就是我要找的白马王子。所以,当他次年来美进修时,我展开了我一生中对异性最主动也是最认真的追求。虽然他坦诚地告诉我他有一个很爱他的妻子,一个很可爱的女儿,但这一切都阻挡不了我这个接受美国文化长大的COLLEGEGIRL对爱的冲锋。为了证实他家庭幸福或是打断我的妄想,他甚至以极迅速的行动把在中国也身居高职的太太和孩子接到美国陪读。对于这一切,我不但没有气馁,反而很快就成为他太太最亲近的朋友和他女儿的英文家教,频繁的来往,几乎成为他家的一员。

这时的我已不再计较什麽名份,只要能天天看到他就是最大的满足。眼泪和企盼伴随著我渡过了一个个难熬的夜晚,但也浇灌了我对这份爱的决心。俗话说,爱的力量是最伟大的。终于有一天,在他太太的默许下,我们开启了浸满了欢乐时而也有痛苦的三人行的爱的风帆。我终于得到了他的爱,成为她的妹妹,他女儿的阿姨。这一段时光,是我一生永远难以忘怀的一刻。在他完成进修後,我们甚至驾著这沉重的爱之船驶回了中国大陆。

但中国严酷的社会现实和人性自私的本能很快就将这本来就摇摇晃晃的小船倾覆。他忽然间同时面临著上司及舆论的巨大压力和妻子孰去孰留的摊牌。面临在大陆高官厚碌前程似锦和到美国默默无闻前途末测的抉择中,他毅然选择了後者和我。

回到美国,他失去了原有的一切!为了爱,他付出了他整整前半生的努力,变成一无所有。为了生存,打餐馆,送报纸,做装卸工。

他好像忘记了他过去的所有的风光∶毕业于中国大陆名校,头冠诗人美名,最年轻的高干。这一切对他,恍若隔世。

一天晚上,他为一家城中区餐馆送外卖,他竟糊里糊涂地走进了奥可利夫的毒品交易区,被一伙毒犯当做是警方的密探,打得头破血流,整整躺在医院里二个星期,险些丧命。那些天,我几乎时时刻刻地为他祈祷。甚至打电话到中国求他在法律上还是他妻子的她来美把他劝回去,不要在美国与我一起受苦。当两个痛苦的女人在他的病床前通话时,他却强打精神地开玩笑说他有齐人之福,所以才大难不死。尽管我哭著劝他伤好後立即回国,重归士途。他说他一生从不走回头路,过去没有,将来也永远不会。从此,他更加玩命地工作打工,有时一天同时打三份工∶天不亮就去送报纸;白天在一家电脑公司作仓库工;晚上到PIZZA店送外卖。每天仅睡三四个小时。看到他渐渐削瘦的面庞,我常常面镜而泣。後悔不该拉他到美国来如此搏命?? 八年艰难困苦的日子过去了,我们终于在美国实现了许多人向往的美国梦∶住五仟尺的大房子,开名牌轿车。拥有自己的公司,并在大陆台湾设有工厂。尽管如此,他依然是很瘦很累,很少露出笑脸。每当我劝他不要太拼命时,他总是不置可否,依然如故。 我知道他为我所付出的一切实在太多太多,我知道仕途在中国男人心目中的地位和重量,我知道当他得知夕日的同学同事甚至他弟弟已升至部省级领导职务时的那种失落的心情。他太需要平衡和安慰,而这种内心深处的创伤必须有一个了解他,并为他所信任的人去轻轻地抚摸。我终于按捺不住忏悔的心情,拨通了她的电话。在整整三个

小时的国际长途电话中,我哭诉了我们这些年的艰辛与幸福,我告诉她我内心的感觉与痛苦,我乞求她来一次美国,帮帮我抚慰一下我们都深深爱著的他。我知道她的学识和胸怀远比我要宽大,她对于他的了解与关切甚至比我还深,如果不是她的事业心太强,她是不会放弃他的。然而命运却常常这样捉弄人。

在她答应的一刹那,我的心几乎停止了跳动。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又干了一件傻事,一件不该做却一意孤行的事。我心灵的深处隐藏著一种难以言状的恐惧感。当年他为了我而毅然放弃了在国内的一切,明天会不会为了她而重拾过去?我不敢再往下想下去?? 昨天,他又到外州参加展销会去了。对于她的到来,他还一直蒙在鼓里,我没有勇气告诉他。明天会是什麽样?我无法面对我自己。我终与鼓起勇气向你说了出来,但我在心中还是会战战兢兢地向上帝祈祷。

人生自白---------

<<大厨>>少君

我是第一次到休斯顿的这家最有名的中餐馆吃饭,据说当年布希总统的年夜饭都是从这里订做的,然后空运到华盛顿给他老人家;因为他当总统之前是这家的常客。我和我朋友吃完饭後,对菜的品质一阵夸奖引来了老板的注意,当得知我是北京来的就一定要我去见见我的一位老乡。----本文主角,今天当班的大厨。

他个头很高,大约有一米八六的样子,身体开始发福,很壮很胖。对於老板的介绍,他像对天天见到的油锅一样,不冷不热地点点头,然後毫无表情地听老板和我们应酬。

老板带我们走出厨房时,用一种不知是惋惜还是玄耀的口气说出一句话∶大吴是你们大陆中国科技大学的高材生,聪明能干,是块好料。

为了弄清这位科大高材生为什麽会成为一位能干的大厨,我费了很多精力和时间,最後终於请他开口说话了??

叫我小吴好了。以前同学们都这麽叫我,问我对美国有什麽感觉?告诉你,每次开车在四十五号公路上超过七十五英里的时候,我就希望突然有一辆大货车横著撞过来,把我的本田小货车撞个粉碎。这就是今天我对这个高度现代化社会的真实感觉。我过去从来不信仰什麽,一贯我行我素,而今天我信命,信那个与基督教所信仰的上帝不尽相同的上帝。我相信大多数从中国大陆来美国的人,都曾有过这种欲灭自我的潜在意识,只不过有人历时较长,有人只是一瞬间而已。

我是学近代物理的,但我至今搞不懂世界上为什麽会产生人类这麽一个会思维的高等动物?而时常骚扰人们正常生活的烦恼和忧愁,又是受到一个什麽样的电磁场的作用?

十几年前我考进科大时,高考平均分数是九十六点八,一直到毕业,我都自认为或被认为是一个有前途的科学工作者。毕业分配到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以後,我像那些所有自认为智商很高、感觉中国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