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实施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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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实施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

作者:蒋秋艳

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10年第09期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人才困境日益突出。“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和推广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持,并相对缓解了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压力。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通过对当前“大学生村官”计划实施现状的阐述,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建立科学管理机制等具体途径,探索和完善“大学生村官”计划,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词:大学生村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9-0139-

源于1995年江苏省丰县“雏鹰工程”的大学生村官计划或政策,经过萌芽、发展和全面普及等不同阶段的流变,从星星之火,渐成如今的燎原之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按照各地政府的推广计划,预计到2010年大学生村官将突破20多万人。针对如此勃兴之现象,社会各界给予充分关注,进行不同视角的探索。

1 “大学生村官”计划实施的现状

经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目前选派优秀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任职工作,已经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开展。国家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选聘一批年纪轻、素质高、能力强的大学生深入农村基层当“村官”。以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年龄老化、思想僵化、知识退化等问题,对于“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健全村级治理结构,增强新农村建设的内发核心力,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进程”都有积极的作用。“大学生村官”计划作为农村村级组织建设的一项创新性工作,理论和实践上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1 “大学生村官”计划与当前农村基层政治民主选任政策相矛盾

村民自治的根本在于村民直接选举村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制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国家推出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中,规定选派一部分优秀的“大学生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则“大学生村官”也属于村委成员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