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的实施意见-地方规范性文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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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2014〕2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274号)要求,结合我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工作成效,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府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以下简称政府服务)网上运行,打造“互联网+政府服务”体系,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全面推动我市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大数据支撑下的“互联网+政府服务”建设应用,提升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创新、优美、和谐、幸福芜湖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统一互联网入口,建设完善一站通政府服务平台(含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子平台)(以下简称一站通平台),实施统一用户认证,建设政务大数据库和各支撑系统,构建我市统一的政府服务信息化体系。按照“市直带头、县区跟进、全面应用”的思路,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分步有序推进一站通平台在全市范围的部署应用。

2.网上运行、便民惠民。全面优化梳理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公开发布政府服务运行办事指南信息。引导居民和企业办事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推进政府服务事项在一站通平台中规范运行,使平台与各级、各部门业务紧密结合,切实发挥实际效益。实施全程电子监察,全过程公开和监察各类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运行情况。

3.强化管理、长效运行。各级、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全市“互联网+政府服务”的业务梳理、规范运行、监督管理和组织保障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健全安全、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建设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委会(社居委)4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一站通”政府服务信息化体系,实现政府服务横向协同和上下联动。统一业务协同标准,推进一站通平台与国家、省部级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或自建业务系统全面对接。推进“一体化、一站式、零距离”的政府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升政府对个人和组织服务的精准化水平,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切实便民惠民,提高服务效能,以网上办理运行模式倒逼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开透明、依法行政。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梳理和发布政府服务网上运行事项。

1.推动政府服务事项优化梳理。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梳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事项梳理要明确申请条件、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事时限、固化办事程序,要优化事项办理流程,规范制定适应网上运行的办事指南。在全市办事指南发布运行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各级政府服务的事项内容统一、运行上下联动、并联协同审批,推进政府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

2.推进政府服务事项集中录入发布。各级、各部门负责在市政府权力动态管理系统中录入、审核、发布政府服务事项,要确保录入发布的网上运行事项符合权力清单和本部门工作实际,严格遵从录入的规范格式,明确界定办事环节和角色配置,实现政府服务信息公开、网上运行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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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政府服务事项动态更新和发布运行机制。各级、各部门负责政府服务事项在政府权力动态管理系统中的录入、发布和调整,以及在一站通平台中运行。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调整程序执行,权力清单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各级、各部门负责及时更新和调整相应的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的内容和办事指南;公共服务事项由各级、各部门根据社会服务需要,及时调整网上运行的内容和办事指南。

(二)加快推进“一站通”政府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

1.完善互联网入口建设。打造全市政府服务官方门户网站易户网、易企网及相应移动客户端。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政府服务事项的网上申请与办理,并建立完善的在线查询、咨询投诉和服务评价体系,切实将政府搬到群众家门口。

2.加快平台建设。结合我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际,开展“一库四平台”建设,建成政府权力动态管理系统(库)、“一站通”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监察平台等,构建全市统一的一站通政府服务平台体系。加快建设和完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电子证照应用平台、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网格化社会管理平台等核心支撑平台,全面保障“互联网+政府服务”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3.推进业务系统协同。明确易户网、易企网作为我市政府服务网上唯一门户,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全流程数据与一站通平台实时共享,实现业务协同和全程电子监察。制定我市政府服务网上运行的技术规范,实现与各级业务系统的充分协同。业务系统的协同由各部门负责,其中市直自建业务系统要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对接,省部级业务系统力争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对接。各部门新增自建或垂直业务系统,要在建设应用之前做好与市一站通平台对接的方案设计,主动实现业务协同。

(三)完善网上运行基础建设。

1.规范政务网络建设。政府服务网上运行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统一规划,做到网络节点对全市、县(区)、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委会(社居委)及各部门的全覆盖。

2.按需配置硬件设备。各级、各部门根据“六个一”的标准,即“一台电脑、一部打印机、一台高拍仪、一个身份证读卡器、一个CA电子证书、一枚电子印章”,按需选择和配备相应岗位的必要设备,并完成网络接入。

3.制定技术标准和服务指南。制定平台建设和业务协同的技术标准,编制政府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发布、运行管理等各阶段工作指南,规范网上运行服务指南和操作流程,保障网上运行正常开展。

(四)规范政府服务网上运行应用。

1.明确运行类型。网上运行明确界定为办理、受理、预约和查询等4种类型,其中各类政府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网上办理,服务事项从申请至办结全程网上办理,服务对象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材料,办结件可通过窗口自取或EMS邮寄送达;实行网上受理,服务对象网上提交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到现场提交原件材料审核后办理,办结件可通过窗口自取或EMS邮寄送达;实行网上预约,仅针对确需到现场“采集图像或指纹”等操作且在业务专网运行的事项,要在专设的预约窗口通过“网上预约管理系统”登记和优先办理,不得限定预约号;实行网上查询,仅针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裁决等权力事项,各事项运行状态和结果信息要在一站通平台实时发布并提供查询。

2.规范运行要求。政府服务网上运行采取“线上+线下”的统一认证受理模式,线上申请要求实名认证,线下申请由受理岗位直接登记受理,登记信息纳入实名认证体系。明确办事时限,对于线上申请事项,要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预审通过进入正式办理环节,办理事项严格按照承诺时间执行;预审不通过,要明确反馈具体原因。政府服务事项的所有材料要实现电子表单或电子影印件上传和流转,杜绝纸质复印件流转,涉密材料和法律法规明确界定需提供纸质材料的除外。窗口审核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已上传电子材料的纸质复印件。业务流转过程中按需规范使用电子印章。

3.实行电子监察。各级、各部门政府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管理,监察内容涵盖一站通平台预审、受理、审核、审批、办结等各环节运行情况。尚未实现业务系统协同的事项,各单位要在部门业务系统办理的同时,同步在一站通平台中录入办理各环节状态信息及上传相应材料,采取 “双轨制”方式过渡运行,全程接受电子监察。监察结果纳入效能监察和部门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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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

1.强化监督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互联网+政府服务”运行的监督管理,做好“线上”+“线下”运行模式的规范运行等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做好政府权力网上运行的监督监察和电子监察平台应用等工作。各县区和开发区明确部门,负责所属区域政府服务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

2.建立咨询投诉评价机制。市信息办负责建设政府服务网上运行的咨询、投诉和评价系统,居民和企业通过易户网、易企网等渠道进行政府服务的咨询、投诉与评价,由“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负责受理、办理和反馈。

3.加强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建立和完善本地化运行维护服务的技术保障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强化用户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主体,信息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切实保障我市“互联网+政府服务”的网络、平台、数据等安全。

三、工作进度要求

2015年8月前,完成智慧城市总体架构下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顶层设计,建设完善易户网、易企网,开发建成一站通平台等,构建“互联网+政府服务”体系。

2015年9月前,完成市直和驻芜单位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梳理和录入发布,正式上线易户网、易企网的网上办事入口,实现市级政府服务网上试运行。启动各县区、开发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梳理工作。

2015年11月前,实现市级政府服务网上正式运行全覆盖,深入推进市级政府服务网上运行应用。完成各县区、开发区政府服务事项优化梳理工作,实现各县区、开发区政府服务网上试运行。

2015年12月前,基本实现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各类政府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全覆盖,开展电子监察。建立健全技术标准、服务指南,推进运行保障机制建设。启动网上运行优化再造,应用电子证照,精简证明项。

2016年3月前,规范完善政府服务网上运行事项的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电子认证和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业务协同,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证明和审批环节,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2016年6月前,深化“互联网+政府服务”应用,扩大网上办理覆盖面,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机制和法规保障体系,推进政府工作方式和服务机制改革,打造全国领先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芜湖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加强对全市政府服务网上运行建设、应用和管理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办,负责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等日常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互联网+政府服务”运行的监督管理;市编办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统一和动态调整;市监察局负责监督监察和电子监察平台应用;市考核办负责目标考核;市效能办负责效能检查。具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管理职责的各级、各部门负责事项梳理、录入发布和网上运行具体工作。各县区、开发区负责落实本区域政府服务网上运行应用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考核评价。“互联网+政府服务”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科学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机制,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委会(社居委)四级督查制度,实现督查考核的常态化。

(三)加强宣传培训。坚持“分级、分类”的培训原则,围绕工作进展,依托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培训基地,采取专题讲座、观摩研讨、现场指导、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培训效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政府服务网上运行模式、服务内容以及便利性、必要性的宣传,让群众充分享受“互联网+政府服务”的信息惠民成果。

(四)持续深化改革。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推进大数据和电子证照应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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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办事程序,切实提速增效。通过信息化应用,倒逼各级、各部门改进工作方式、改革工作机制、健全法规制度,让改革成果惠及城乡所有服务对象。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

芜湖市“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潘朝晖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曹哨兵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汤德余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主任 史高江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晓梅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袁发林无为县政府县长 韦秀芳芜湖县政府代县长 胡金贵繁昌县政府县长 徐晓明南陵县政府县长 孙跃文镜湖区政府区长 王永辉弋江区政府区长 茆 斌鸠江区政府区长 向继辉三山区政府区长

纪良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陶建国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曹锦平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副书记 章世海市编办主任 朱瑞文市法制办主任 承孝敏市信息办主任 叶政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孝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编办刘天魁、市综治办季必陶、市法制办李萍、市政务服务中心夏良晨任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 http://www.fae.cn/fg/detail2013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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