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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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乡县委办公室 东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决策、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出台或审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为从源头上规避、预防、控制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0〕21号)文件精神,现就建立东乡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估原则

(一)权责统一原则。重大事项的承办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对评估结论负责。

(二)合法合理原则。评估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开、公正,体现公平,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三)科学民主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深入调查研究,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征求意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充分论证,确保评估工作全面、客观、准确。

(四)以人为本原则。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群众承受能力,统筹考虑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以人民群众是否拥护作为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公平与效益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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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评估范围

(一)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决策。包括医疗、教育、住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用事业、食品药品安全、涉农利益等领域政策的制定或重大调整。

(二)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包括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重大改革、改制。

(三)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规划、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项目。包括大的城镇规划、城镇建设、道路交通、水利建设、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矿产资源开发等。

(四)涉及较大利益诉求群体的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 (五)其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评估内容

(一)合法性。主要评估事项内容、程序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

(二)合理性。主要评估事项内容是否符合本地、本部门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三)可行性。主要评估事项内容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四)安全性。主要评估事项内容对所涉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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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影响,群众对该影响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是否有相应的风险规避、防范、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评估主体

政策的拟定部门、决策的提出部门、改革的实施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是风险评估的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评估工作。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牵头部门为承办部门。

重大事项的相关乡镇(场)或县委部门、县直单位负责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后,并报县委政法委审核、县政府审批。

五、评估程序

(一)制定评估方案。承办部门对已确定的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二)组织调查论证。承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拟决策事项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预测、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三)确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评估为A级;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群体性事件的,评估为B级;部分群众意见有分歧,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C级。

评估为A级和B级的,承办部门要制定化解风险的工作预案。 (四)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承办部门就评估的事项、风险的分析、评估的结论、应对的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五)审批部门审定。承办部门将评估报告连同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化解风险工作预案一并上报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审批。审批部门视情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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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对已批准实施的重大事项,承办部门要密切监控运行情况,及时调控风险、化解矛盾,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应进行评估的事项做到不评估不决策,不评估不实施。并把评估结果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重要依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水平。

(二)严肃责任查究。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实施评估,或组织实施不力、走过场,以致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将严肃查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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