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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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高字?2009?24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

和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多渠道、多模式培养人才的路子,促进我省各类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01?1号,以下简称?方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的意见?的通知?(鲁教高字?200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以条件定发展,

走内涵发展之路。严格选拔标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深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促进全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二、选拔类别和范围

(一)选拔类别:分为学分互认、普通专升本两个类别。 (二)选拔范围: 1.学分互认

普通本科院校(不含“985”“211工程”院校、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专科(高职)学生。

2009年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的专科学生,均实行“1+3”或“1+4”学分互认模式。学分互认考试时间安排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以往学分互认试点工作情况,自2010年起,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的专科学生,是否继续进行学分互认试点工作待论证后确定。

2.普通专升本

我省普通本科院校和专科学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在校期间已参加过学分互认选拔但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

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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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控制招生规模。根据就业状况、生源情况以及本科院校的办学条件、培养能力,确定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选拔比例和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以及招生计划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选拔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公开、公正、公平、择优;

3.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考核)相结合。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2.学习勤奋,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和运用知识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记过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4.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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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

学分互认、普通专升本考生在本校报名并由本校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到济南大学报名,济南大学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允许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师范类专业,允许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非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专业可与毕业专业不同,但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中的一个专业。

各高等学校学分互认、普通专升本考生的报名及信息上报工作均应在2009年12月16日前完成。

五、考试组织

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16、17、18日。 考试工作以主考学校为主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为各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1门为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学生分别考俄语或日语;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和报考外语类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语文),1门为计算机(报考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考高等数学)。

公共课和普通专升本的专业综合课的命题、考试和阅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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