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查办案件工作三个效果的统一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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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查办案件工作三个效果的统一

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指出,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努力取得办案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取得查办案件工作三个效果的统一,是党中央的要求,是科学发展观在执纪执法活动中的运用,是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在要求,是查办案件工作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 查办案件工作三个效果统一的含义

政治效果,是指纪检监察和执法机关的执纪执法行为对党和政府形象、社会政治稳定产生的影响和结果。良好的政治效果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社会效果,是指纪检监察和执法机关的执纪执法行为在社会生活、社会公众中产生的影响和结果。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利于体现法纪的本质,实现法纪的秩序、公平正义等基本价值,从而得到社会的认同。

法纪效果,是指纪检监察和执法机关的执纪执法行为在法纪严肃性、公正性上所产生的影响和结果。良好的法纪效果有利于体现法纪的原则,坚持在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严肃性。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取得办案工作三个效果的统一,这是由社会主义法律性质和党的纪律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是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三个效果统一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本质和规律的体现。政治效果是统领,社会效果是目的,法纪效果是基础。法纪效果如果离开了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就失去了基础。

三个效果统一对查办案件工作具有重要价值

进一步深化了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思想。三个效果统一,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查办案件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把坚决惩治腐败、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职责。要充分履行严肃惩处和教育保护两个职能,既严惩腐败分子又尊重爱护干部,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自觉把案件检查工作放到党委和政府全局工

作之中来把握,协调处理好查办案件与纪检监察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要统筹惩治和预防,把惩治和预防有机结合起来。

进一步明确了查办案件工作主要任务。三个效果统一的要求,是对查办案件工作主要任务的更高层次的定位。做到三个效果的统一,就要把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保驾护航作为查办案件的主要任务。要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围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围绕推进源头治腐各项改革,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案件;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商业贿赂案件。

进一步提升了查办案件工作的根本标准。三个效果统一的要求,是对查办案件工作价值取向的升华。一个案件处理的最终效果如何,就是要用是否达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这个更高的标准来衡量。要看对党和政府形象的影响,是不是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要看人民群众的反映,是不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要看有没有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规定办事,是不是取得了良好的法纪效果。

进一步创新了查办案件工作的科学理念。三个效果统一的要求,是对查办案件工作理念的拓展。查办案件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讲是非,又要讲利害,从大局上、政治上考虑和处理问题,注重办案的统合效果,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要从就案件抓案件、单纯办案、孤立办案的思维定式中摆脱出来,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政绩,保护干部也是政绩;惩治腐败是政绩,预防腐败也是政绩;查办大案要案是政绩,查办一般案件也是政绩的理念。

取得查办案件工作三个效果统一要做到“五个结合”

要把服务中心工作与完成基本任务结合起来,为政治和大局提供保证。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的中心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改革发展稳定是大局,各项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要务和大局。查办案件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任务,也必须围绕这个中心、要务、大局来进行。在查办案件工作总体把握上,要坚持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要处理好查办案件与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既要查办违纪违法问题,又要使涉案地区、部门和单位整个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不受影响,并促进工作。在案件处理程度及处理方式上,要看对党和政府形象的影响,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要把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与发挥执纪执法部门职能作用结合起来,形成查办案件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既是反腐败领导体制的要求,也是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的具体体现。要建立和完善办案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执法、金融、审计等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围绕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开展协调,以保证各部门能够紧密配合、优势互补、集中攻坚,顺利突破案件;围绕办案过程中相关政策和法律的适用问题开展协调,以保证各部门严格依纪依法办事,使政策法规纪律在运用上保持一致性,提高办案质量;围绕不同工作程序间的衔接问题开展协调,以保证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办案成本。

要把严肃惩处腐败分子与教育挽救干部结合起来,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既要注意继续保持办案工作力度,坚决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对腐败分子坚决惩处,决不姑息;又要注意在处理违纪党员过程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干部。对严重违纪违法而又拒不悔改的,从重处理。对虽有严重错误,但能够主动讲清楚问题并配合组织查清其他人问题的,从轻或免予处分。对有一般性错误的,给予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对经查清事实确属被诬陷的干部,予以澄清,给予保护。

要把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结合起来,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既是治标的重要手段,也是治本的功能,要把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取得办案工作综合效应。要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运用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纪、以案明法。要发挥查办案件的纠风功能,从个别案件中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从频发案件中发现和解决普遍性问题,从类似案件中发现和解决行业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源头治腐功能。注意发现发案单位制度体制机制建设上存在的漏洞,推进各项改革,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发挥查办案件的监督功能。在办案中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或者有轻微违纪问题不予立案的,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并督促改正。

要把律人与律已结合起来,加强自身建设。查办案件工作人员战斗在反腐败第一线,时刻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能力。一要提升办案的领导力。加强

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对依纪依法办案工作的领导能力,并以此带动整个办案队伍建设。二要提升办案的驾驭力。加强与办案相关的新知识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领域、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及时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脉络和变化趋势,提高驾驭查处大案要案、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三要提升办案的突破力。既要增强调查取证本领,又要强化案件突破本领,让被审查人员心悦诚服地接受纪律和法律的制裁。四要提升办案的公信力。执纪办案人员要谨言慎行,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改进作风,强化纪律,树立办案队伍的良好形象,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