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阳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文件0000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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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罗阳镇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江苏阳光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文化路分理处 账 号:32001657138052501576

16.3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附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而不予评审;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1条款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1条款和第32条款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6.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6.6.3投标人隐瞒真实情况、串标或弄虚作假的。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三份投标文件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包含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文字采用WORD格式,营业执照等采用JPG格式);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应采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加长或加宽的图表允许折叠)。

17.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且投标文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7.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经确认的校对章;

17.4投标报价汇总表必须有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章,并附有相应的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若本单位无相应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但应随附委托书、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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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复印件及专业造价员证书复印件或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中介单位公章);

投标报价必须附有详细的工程单价分析表,工程单价分析表应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一致。

17.5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及盖章。

五、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封袋上均应标明:

招标工程项目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

2012年4月16日9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印章。

3、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若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并标识的,本招标代理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款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9.3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拒绝或原封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9.4 到投标截止期为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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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不能更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0.2 投标人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款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封袋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六、开 标

21、开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邀请全部的投标人参加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以便开标时验证。否则将可能被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权。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1.2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21.3 首先说明标有“修改”或“撤回”字样包封的投标人名称,随后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逆顺序当众宣读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工期、投标质量承诺等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21.4 开标会议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3、驻场监督人员宣布开标评标纪律;

4、项目业主作赣榆县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情况介绍; 5、主持人介绍赣榆县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有关情况;

6、主持人介绍核验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人员的资格确认情况; 7、宣布监标、唱标、记录人员名单; 8、投标人代表抽签确定唱标顺序;

9、启封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第21.3款规定宣读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级、修改或撤回通知以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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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它内容。投标人签字确认;

10、开标会结束。

2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2.1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识及签署的;

22.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完整、字迹模糊不清、难于辨认或删改处未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经确认的校对章的;

七、评 标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罗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部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3.2 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 24、评标内容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工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更改投标报价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7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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