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者之家太阳能工程合同-final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规划者之家太阳能工程合同-final更新完毕开始阅读67d92feaf121dd36a22d8256

7.1 发包人负责的工作:

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4.2款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7.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承包人支付返工费,工期相应顺延。因上述原因造成施工质量问题或返工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7.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7.1.4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7.1.5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7.1.6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7.1.7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交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设施资料,保证相关数据的真实和准确;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1.8 审批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

7.1.9负责外部联系和协调工作,并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7.1.10 保证施工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及时到场开展工作;

7.1.11 组织并参加工程阶段性验收、总体验收,协助承包人做好7.2.17的相应工作; 7.1.12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窝工、停工等,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7.1.13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款项,如发包人付款不及时则工期相应顺延; 7.1.14 审批承包人开工申请、竣工报告、施工图预算书、工程竣工结算书;

发包人须在收到承包人上述报告或文件(不含结算书)10日内审核完毕;超过期限未予答复视为认可; 7.1.15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 5 -

7.2 承包人负责的工作

7.2.1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4.3款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要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7.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25 年;

7.2.3承包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2.4承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7.2.5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并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部门所需的各类备案及审查;

7.2.6 负责承包人自购材料、设备的保管、看护;

7.2.7 负责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等工作,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7.2.8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劳动组织、设备配备、工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安全质量保障体系、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施工方案),根据项目具体进展于项目实施前10天报发包人审批;

7.2.9严格按施工图纸及燃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工期交工。服从发包人现场代表及监理人员的管理;

7.2.10于开工之日前派出现场施工负责人,专职工程技术人员; 7.2.1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发包人对施工单位管理的若干规定; 7.2.12做到文明施工,保护好施工现场及临近设施;

7.2.13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进度完成状况统计报表,发生工程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人; 7.2.14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请进行竣工验收(可进行阶段性验收和总工程验收)。 7.2.15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 6 份。

7.2.16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的,负责无偿返工;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损失的,承包人负责相应赔偿。

7.2.17设备调试、试验等相关事宜双方协商如下: 设备调试前应书面通知发包方,由供电负责人对电气连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通电调试 或试验。 8 质量、验收和保修

8.1 承包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如下相关验收规范执行: 设计依据和设计范围

- 6 -

设计依据:

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 年版) GB50057-94

3、《铁路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规范》(2005 年版)TB10001-2005。 4、《太阳光伏电源系统安装工程设计规范》CECS84:96

5、《太阳光伏电源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CECS85:96 设计范围:

1、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计。 2、电源逆变配电并网系统设计。

3、太阳能光伏发电通讯网络系统设计(预留接口,后续配置网络)。 4、太阳能光伏电池方阵安装设计。 5、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建筑设计。

6、太阳能光伏阵列清洁系统设计。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请进行竣工验收(可进行阶段性验收和总工程验收)。 8.3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后 7日以内,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验收工作,并于 15 日内验收完毕。特殊原因不能验收的,应做书面反馈重新商议验收时间;发包人逾期没有组织验收且不做书面反馈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8.4承包人应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8.5 本工程的保修范围为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内容中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 8.6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应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定最低保修期,该条例未规定的,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发生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维修。

8.7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要求提前使用的,视同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从提前使用之日起计算。

9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9.1本工程总预算为185 万元(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元整)人民币。除非发包人同意,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本合同预算价格。

如发包人调整设计方案,调整后的工程量不得超过原约定工程量,否则承包人有权收取增加部分的工程费用。

9.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根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价格信息等据实结算,超过本合同所述价格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3 付款方式

- 7 -

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9.3.1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承包人付总工程款的20%,人民币37万元(大写:叁拾柒万元整)

9.3.2工程主要设备电池板到场后7日内即付总工程款的60 %,人民币111万元(大写:壹佰壹拾壹万元整)

9.3.3 工程完工调试验收合格后7日内。即付总工程款的15%,人民币27.75万元(大写:贰拾柒万柒仟伍佰元整),留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工程无质量问题,7日之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9.4发票: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相关发票。 9.5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 10 设计变更与签证 10.1 设计变更

10.1.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承担相关费用,在接到变更通知之前,承包人不得随意变更施工组织和方案。

10.1.2 承包人可以根据施工情况提出设计变更建议,发包人采纳后委托设计方出具设计变更或直接出具现场签证加以确认。

10.1.3 由于发包人提出变更,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0.2签证

10.2.1签证的内容:由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等。

10.2.2签证的报送和审批程序:以上变更发包人(或委托监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果口头通知,承包人应在此3天内形成书面材料并交发包人进行确认,超过时限未予答复视为认可。

10.2.3签证部分的结算:详见工程取费计价程序表。 10.2.4由于变更造成的延误工期应予顺延。 11 安全施工

11.1 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施工安全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11.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并上报相关部门。 12 不可抗力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