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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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车间、危险品库及桶装库与储罐区使用或储存有机溶剂及多种化学制品,尽量采用密闭操作、加强通风等,操作人员配备专用保护用品,防止有毒物质的吸入,并设有冲洗设施。根据使用化工原料的特性,分别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与安全要求。

2、水环境

(1)区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区域协调水污染防治措施

协同斜江河上游大邑县,以及南河上游邛崃市城区联合推动斜江河和南河上游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主要包括斜江河、南河的TP污染物排放。加大斜江河和南河、小南河治理力度,限期达到III类水目标,减少支流污染负荷进入干流。提高流域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实现流域养殖业整体退出,提升流域整体自净能力。

②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完善规划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加快1.99万m3/d现有邛崃第三污水厂提标升级工作和邛崃第五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确保2020年底前建成投运。污水厂出水主要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执行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建成后,区内现有企业直接入河排污口须全部封闭。

严格新建企业的审批,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各项制度,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提高技术起点,结合资源配置和环境承载力,积极扶持资源及能源耗量小、废水排放量小、污染因子较少且易于治理的项目。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体系,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实施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末端治理等手段来实现区域内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③中水回用措施

规划环评要求: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片区污水处理厂应加快建设进度,并预留用地建设中水回用措施,至2025年,处理出水的20%达到中水回用的标准,

配套建设中水回用管线,用于城市及工业园区内绿化、市政用水等非生产性用水;待规划远期条件成熟时,积极推广中水回用于就近工业企业的冷却用水等生产性用水,远期回用率逐步达到30%。

(2)企业水污染防治措施

新、改、扩建涉磷项目须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总磷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流域办〔2015〕31号)要求实行总磷排放减量置换;引入企业若涉电镀工序,废水中重点污染物铅、汞、镉、铬、砷实现“零排放”,其他行业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3、声环境

与规划区外居住区相邻的地方,应设置足够的绿化隔离带(局部地段可增设屏障措施),或对周边近距离居住区等采用新型材质的隔声门窗等;对城市道路敏感地段实行限速、禁止鸣笛、规定车流量。加大对有关防治建筑施工噪声的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防止建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推广低噪施工设备,积极采取消声、隔声和吸声等有效措施,以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加强入园企业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声源强度;针对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通过总图布置,合理布局,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经距离衰减实现厂界达标。严格按照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要求,管理和监督各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情况,确保各类企业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弃物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进行城市建设中的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集、中转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和效率。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密封式运输,采用综合处理方法进行处理。从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角度控制工业固废产生量,引导企业系统内部减量化和循环利用,降低单位产品固体废物产生量。提高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综合利用,减少其对环境的危害,建立综合回收利用和有效治理良性循环体系,规划在园区内建设一处集中危废集中处置场。

建议园区管委会建立危废管理机制,对企业危废的产生及处置情况进行监

管,对重点排污企业的固废处置及堆放措施进行针对性的监管,危废应统一收集送至危废处理中心,建立年度固废处置专项台账,以满足区域危废处置要求。

规划环评要求积极推进成都市危废处置项目的建设,建成后优先处理区内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建议将企业危废暂存纳入统一管理,强化园区危废暂存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降低危废暂存的环境风险,规划环评要求,危废处置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应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强化选址论证,完善三防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六、规划环评提出的调整建议 1、对产业定位的优化建议

斜江河以西:若涉电镀工序,重点污染物铅、汞、镉、铬、砷要求实现“零排放”;若涉电镀功能集中区,须申请规划建设指标,划定专门区域,另行编制申报规划环评手续,配套建设电镀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涉铬、汞、镉、铅、砷重金属电镀废水零排放。

斜江河以东:(1)鼓励现有化工、医药企业优化升级、整合、转型。(2)禁止新建化工、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或与居住区紧邻且存在重大环境风险源的项目。

2、对规划用地布局的优化建议

东区:(1)协调羊安场镇与工业发展方向,场镇不宜向南扩展,工业控制向北拓展。(2)规划区斜江河、南河一侧自然岸线30m纳入生态保护范围,禁止开展采矿、挖沙取土、爆破或工业活动。(3)加快区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现有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改,禁止引入涉及培烧工序的锂电池制造项目,与居住用地相邻一侧建议布局装备制造及装配、研发、物流等废气污染轻的项目。(4)控制来龙社区现有居住规模,在区内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之间设置隔离带,要求后续居住区(含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时强化选址论证,完善环保手续。

西区:(1)区内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之间设置隔离带,与牟礼镇居住片区相邻一侧禁止引入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涉及有毒有害、异味排放明显的项目。(2)其他新引入项目应充分论证选址、厂区总平面与城区和周边企业的环保合

理性,严把产业门槛,确保环境相容。(3)建议在新邛路两侧规划的研发用地禁止引入生产性企业,规划的横一线以北的工业用地建议引入机械加工等轻污染类企业。

七、入区企业环境负面清单 (一)鼓励入园的产业

与规划区主导产业相配套产业,企业效益明显,对区域不造成明显污染,遵循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项目。

(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总体原则

(1)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列入国家产能过剩的项目,列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限制及禁止类的项目。

(2)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各类污染防治规划及要求的项目。 (3)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先进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4)与园区生活空间冲突或经环保论证与周边企业、规划用地等环境不相容,与居住区紧邻且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项目。

(5)禁止新建石化、煤化工、酿造、焦化、水泥、多晶硅、单晶硅、火法冶炼、铁合金、制浆(含废纸制浆)、屠宰、印染染整、皮革鞣制、抗生素类制药项目。

(6)其他与规划环评要求不符的项目。 2、负面清单

结合规划的主导产业和主要环境制约因素,规划环评提出如下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规划区项目建设首先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等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其次要符合四川省及成都市制定的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表1 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负面清单

行业分类 大/中类 384 电池制造 新能源 398 电子原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09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禁止类 以矿石为原料的锂盐制造、铅蓄电池制造(仅组装的除外) 单晶硅、多晶硅原材料生产 邛崃市为大气非达标区域,不宜再新引入废气污染严重的项目; 制定依据 新材料 以矿石为原料的火法冶炼、铁合金项目 含焙烧、炭化工艺的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对区内现有化工、医药产业进行提升,整合,鼓励现有化工企业进行节能环保改造,实现从化工、医药、家具产业逐步形成以新能源,化工 现有 产业 医药 家具 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2 肥料制造 263 农药制造 267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27 医药制造业 271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指抗生新材料为主导产业的功能素类制药) 区; 禁止新引入家具生产性项目 按上版羊安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 21家具制造业 八、规划环评总体结论

规划的实施有利于推进城市发展进城,促进邛崃市的建设,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评价认为,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措施,可有效减缓因规划实施造成区域环境不良影响,经优化调整后的规划产业定位、发展规模、空间结构布局总体合理,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规划方案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