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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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各考区考场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划定。考试成绩计划在2018年8月29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资格复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

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资格复核工作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省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考试成绩公布后,接收全科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材料并复核。具体复核时间以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7。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8),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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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证书领取

各市证书发放工作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

省直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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