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打小报告》文献综述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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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地从事此类活动。其次,从认知角度看,面对真实的“正义行为”,教师和孩子进行一定的讨论,这会使孩子逐步学会分辨何种情况下正义感和责任感应该直接表现出来,何种情况下责任感和正义感是需要暂时隐藏起来的,在此基础上,他们将明白正义感和责任感的表现是需要理性的。最后,从行为的角度看,在学生和教师分析讨论之后,可以鼓励学生妥善处理好刚才发生的事情,让学生完整地经历一次富有正义感和责任感的行动,以此让他们体验到自己是有能力表现正义感和责任感的。[19]

赵连娣认为:学生打小报告是由于班级规则或荣誉受到损毁。随着幼儿品德的进一步发展,幼儿已产生了责任感,特别是当教师提出的要求没有达到或班级的荣誉受到损毁时,爱“告状”的幼儿便会挺身而出。因为他们缺乏处理问题的能力,所以只能通过“告状”求助于教师。同时,学生对“规则”的理解有误也会导致其打小报告。在幼儿园,总有个别班级,幼儿“告状”极为频繁。我们认为,这种情况多与教师对“规则”的认识有关。如果教师认为“规则”只是为约束幼儿,维护班级利益而制定的,过多地强调“规则”的执行情况,尤其是用大量时间贬斥所谓违规行为,其结果必然导致幼儿“告状”行为增多。[20]

(3)妒忌、报复

除了以上原因,小学生打小报告还可能出于妒忌心理。所谓妒忌心理,赵连娣说:“嫉妒心是指幼儿与他人比较时,发现自己不如别人而产生的一种由羞愧、愤怒、怨恨等组成的复杂消极情感。”[21王春燕所说:“嫉妒作为一种心理活动,是人类精神发育中自然出现的现象。引起幼儿嫉妒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他人的外貌、财富、能力、名誉、地位、享受等均可引起某些孩子的嫉妒心理。幼儿的嫉妒表现在各个方面、各个场合、各种活动中。幼儿的嫉妒心理产生以后,往往容易吧抱怨指向别人或想方设法攻击对方;同时,过分的嫉妒会使孩子的性格变得古怪起来,比如神经过敏、执拗、推卸责任、爱打小报告等。”[22]学生产生了妒忌心理后,往往就很容易与他人产生矛盾,接下来就可能会衍变为报复心理,王佳楠在分析原因时就说到:“打小报告是对有矛盾的同学的一种报复。”[23] 对于出于妒忌心理的学生,学者也给出了以下意见,像刘红说到:“以平常的心态对待每一个有嫉妒心理的孩子;帮助孩子认清危害, 转消极的嫉妒为竞争

的动力(皮革马力翁效应) [24] 。 郑立说:“对那些妒忌心强的同学,,则要通过长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学会正确看待自己和别人,学会分享别人的成绩、荣誉和快乐。必要时,可劝说那些妒忌心理和报复心理过重的同学到心理咨询中心寻求帮助。”[25]若葵建议到:“以讲故事的方式告诉孩子,那位做错了的小朋友可能不知道那样做不好,才做错了事,他们也愿意做好孩子。所以,最好给他们两次机会,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如果他们不珍惜,再选择告诉老师。同时,让孩子明白,友谊是珍贵的、宽容也是好品质,爱“ 打小报告”的孩子很难有真正的好朋友。”[26] (4)求助心理

引发告状行为的原因由高到低依次为: 寻求保护、被别人攻击、明辨是非、关心同伴、维护规则、试探教师对行为的态度、缺乏交往技巧、表现自己、恶人先告状、报复、嫉妒。其中, 寻求保护和被别人攻击是儿童告状的主要原因。[5]

老师应马上予以帮助, 把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告诉学生;帮助他们调整心态, 帮助其鼓起勇气,增强信心,掌握工作方法, 以自己的行动树立威信。[4]请能力强的学生先去解决, 处理这种矛盾, 让学生能够自己解决问题, 形成正确的是非观, 激发他们的自信心, 减少“ 告状” 情况的发生。[15]

(5)外因

除了上述学生自身的原因,还有一些是来自外部的因素: 一、家庭方面:

田立华等人认为,孩子爱告状源于一些家长的教育观念没有摆正。赵连娣提到,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父母总不忘叮嘱去幼儿园的孩子子:“有事找老师。”客观上说,这句话并没有错,但父母这种一有事就找老师的意识对幼儿独立性的培养却非常不利。并且有些父母过分关注或夸大幼儿的情绪体验。若“告状”事件发生在父母身边,有些父母出于感情原因,不但不鼓励孩子独立解决问题,反而亲自出马,为孩子讨回所谓的“公道”。但往往令父母尴尬的是,当他们还在为孩子的得与失争得面红耳赤时,作为“当事人”的幼儿却早已“化干戈为玉帛”了。[27] 毛晓瑜认为,这充分暴露了父母在养育儿童的过程中, 忽视了自己作为教育者的责任, 这不仅对学生的成长没有任何帮助, 还会使孩子对父母产生过分

地依赖, 孩子下次遇到问题还是只能束手无策或者痛哭流涕了。[28]

对此,赵连娣认为,成人首先应改变对幼儿的认识,充分了解幼儿心理发展的特点,并把幼儿当作独立的、有着自身发展需要的个体,而不把幼儿看作是成人的“私有财产”或附属品。同时,还要不断改变自身的教育方式,重视幼儿独立性的培养,提高其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这样,幼儿“告状”行为才会自然减少。[29]

刘冰提出了以下具体的对策:

首先,家长要分清孩子告状的目的,对症处理。

有意识地为孩子创设自我解决问题的机会和条件,包括设置困难,让孩子多些锻炼,多些经历。同时,教育孩子多看别人的优点,让他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要用平常心看待。也要帮助孩子建立自信、懂得欣赏自己和别人,并给他提供一些怎样自己去和小朋友“谈判”或讲道理或解决问题的建议,要给他这样的概念:他自己是有能力去对付这些难题的。也可以利用一些文学作品中的事例、人物行为来教育孩子,将自己孩子和其他孩子的矛盾编成故事,加上和好的结尾,暗示孩子正确的做法。

其次,面对爱告状的孩子,家长可以是倾听者,聆听孩子并复述孩子的话;可以是协助者,引导孩子解决问题。比如:他这样做对吗?他没有遵守规则,你可以怎样帮助他?也可以是同理者,让孩子尝试用“同理心”思考。比如:如果你被欺负了,你会怎么做?如果换了你你会这样吗?[30]

毛晓瑜建议,发挥教师和家长的合力功能。

小学教师在学习学生心理知识的基础上, 要和家长建立良好的联系, 定期向家长分发小学生心理方面的相关资料, 及时与家长进行交流, 共同分析孩子告状行为产生的原因, 科学地解决问题。此外,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邀请小学生心理学方面的教授、专家给老师和家长开设有关讲座, 提高教师和家长的认识水平。[31]

二、学校方面:

这方面主要是教师对学生产生的影响,教师的态度和认识上的错误。 毛晓瑜认为,低年级学生因年龄小, 各方面能力比较弱, 教师出于对孩子的关心和保护, 对他们的告状行为往往采取告则处理的态度, 这很容易强化低年级

小学生的告状意识。随着年龄增长和对学生要求的变化,教师对中高年级学生的告状逐渐采取要求学生自行解决的方式。这样, 告状行为就因失去互动一方——教师的支持而出现减少的趋势。[32]

赵连娣认为,造成学生爱告状的一部分原因是出自教师对 “规则”的错误理解。如果教师认为“规则”只是为约束幼儿,维护班级利益而制定的,过多地强调“规则”的执行情况,尤其是用大量时间贬斥所谓违规行为,其结果必然导致幼儿“告状”行为增多。[33]

对此,毛晓瑜给出建议:首先,学校可以邀请小学生心理学方面的教授、专家给老师开设有关讲座, 提高教师的认识水平,还可以利用网络平台, 针对学生告状事件中的棘手问题,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家长之间互通信息, 借鉴经验, 从而对症下药, 提高处理问题的正确率。

教师可以借助日常活动中的一切机会, 适时地启发学生, 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 互相帮助, 共同学习, 与人友好交往, 并使学生感受到这样的行为带给自己的帮助和心情上体会到的愉悦和幸福, 从而一直保持这种良好的观念和行为, 取得更大的进步。其次, 教师要及时转化学生因自尊、好胜而产生的嫉妒心理。教师可以借助真实案例或讨论会的形式, 帮助学生认识到一味嫉妒、不思进取的后果, 培养学生公平竞争的意识, 鼓励他们通过正当的手段取得成功。在这期间, 教师要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及时反馈, 对学生的努力和进步要予以肯定和表扬。此外, 教师要成为学生“宽以待人”的榜样, 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使学生受到启示, 对因为受到了伤害想通过“告状”来解决的孩子, 教师要先安慰他、开导他, 再帮助他明白用“告状”来解决问题, 并不是最好的方法, 要学会宽恕、谅解。[34]

三、社会方面:

毛晓瑜等人认为小学生的告状行为还与社会环境有关,小学生对周围的事物总是充满了好奇, 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周围人、事或物的感染, 进行模仿。他们模仿的行为有些是积极向上的, 但也难免充斥着一些消极因素。例如, 在生活或影视剧作品中, 小学生看到某些人从“告状”这一行为中获得了好处, 就有意识的模仿, 在生活和学习中, 自己学着去做。

对此,教师和家长发现这种情况后, 要及时引导学生出模仿不良行为的误区, 让他们自己意识到这种“告状”行为的目的是可耻的, 对他们的错误行为进行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