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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段小学生打小报告行为研究综述

摘要:

小学低段学生打“小报告”的行为较为常见。不合时宜或是频繁的“小报告”会给班级管理带来很多的困难。研究学生“打小报告”行为也是小学生社会性发展领域中一项有价值的研究课题。由此,本小组在以往研究基础上,从学生“打小报告”的原因、特点、对策、影响等方面进行整理分析,为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小学低段、打小报告

一、名词解释

1、小学低段:小学一二年级。

2、打小报告:学生个别向老师反映其他同学的不良行为表现,因为往往是在暗地里、在别人不知晓的情况下“ 偷偷”反映,所以有人把这种行为称做“ 打小报告”。

3、告状:在杨翠美、刘晶波《 5 ~ 7 岁幼儿告状行为策略分析》一文中指出“幼儿告状行为”是指: “ 幼儿在幼儿园日常生活中为自己受到来自同伴某一方面的侵犯, 或者发现同伴的某种行为与幼儿园的集体规则、教师的某项要求不相符合时, 向教师发起的一种互动行为, 这种行为的突出目的是要阻止同伴的行为”[1]。

在董国强《教师如何对待学生的“告状”》一文中指出“告状”:一是当事人请求司法机关审理某一案件;二是当事人向另一人的上级、长辈诉说自己或别人受到个人欺负或不公平的待遇。学生的告状则是向学校领导或教师诉说自己受到的欺负和不公平的待遇,要求帮助的行为[3]。

从上文来看,研究者们在定义“告状”时都是主要针对幼儿即从幼儿园到小学阶段的学生在学校所表现出来的认为同伴的不当行为而向老师诉说、寻求帮助的行为。本小组在整理时认为 “告状”和“打小报告”是一样的意思只是说法不一样而已,所以在定义时应该明确指出一下,以免产生歧义。

二、类型

打小报告的类型根据不同的维度可以分为很多种,纵观那么多文献,我们

选取了其中几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比如:

杨翠美和刘晶波文中将小学生打小报告分为如下类型:

(一) 以自我为导向的告状。以自我为导向的告状指幼儿向教师告状时仅关注自己单方面的利益。试图改变对方的行为以符合自己的意愿。

(二)以他人为导向的告状。以他人为导向的告状指的是幼儿向教师告状是基于他人某种“ 不当” 行为, 他们告状的目的并非为了让教师惩罚对方或制止对方的行为, 只是想对他人的某种“ 不当”行为进行一番描述。

(三)以规则为导向的告状。以规则为导向的告状指的是幼儿向教师告状,是为了维护班级常规。[4]

吴媛媛也把小学生打小报告的类型作了如下分类: 1.双方争执型: 2..破坏公共财产型:

3.任何人或集体利益,但其个人行为触犯了规章制度 4.他人损害到“我”的利益[6]

毛晓瑜的《小学生告状行为的研究》文中将小学生打小报告的类型分为: 1.试探型

这类告状主要是学生用以试探老师对某一行为作出的反应, 判断这一行为的正确与否, 从而决定自己的选择。 2.求助型

这是小学生遇到纠纷, 无法解决时, 向教师求得公正裁决或请求保护而产生的告状行为, 它在小学生的告状行为中占有很大比例。告状的学生目的是想让老师知道自己被别的小朋友欺负了, 求得老师的关爱和帮助, 并不希望老师批评或惩罚谁。 3.求罚型

以批评或一种惩罚的方式教训侵犯她的对象。 4.表现型

这是儿童较常见的一种心态。小学生自我评价能力比较差, 对教师的评价非常重视, 总是希望从老师那里得到肯定。为了让老师关注自己的表现, 尤其是对于不按老师要求去做的违规行为, 大多数小朋友发现后都要积极向老师告状。

5.检举型

这是儿童为坚持正义或维护纪律检举他人的违纪行为而产生的告状行为。小学生已经具有初步的道德观念, 知道一些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具体表现及后果, 日常生活中能分清一般行为的是非、好坏。[7]

从以上研究者的分析来看,小学生打小报告类型大致可以分为:自我表现型、矛盾冲突型、妒忌报复型、维护规则型和求助型,可见分析的十分全面。

三、原因及对策

(1) 表现心理

学生“打小报告”现象在小学低段是很普遍的,研究者们分析了原因。其中小学生的表现心理是驱使他们小报告的很重要的一部分原因。也相应的给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

李琳认为在自我表现心理支配下的“小报告” 行为在学习后进、自卑感严重的学生中很常见。由于能力较差, 这些学生平时不为老师所注意。为了能得到老师的表扬、同学的关注, 他们便经常挑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同学们的小错误去告诉老师, 试图用此方法来引起老师注意。[8]

李琳认为对这类行为, 老师可以不理会,笑一笑, 点点头, 用这些动作表示你已经关注他们了。老师要善待这种告状行为, 看到孩子们内心的真实需要, 让他们感到老师的关注和爱。[9]

王佳楠认为对这类行为或许老师可以适时地成为一个倾听者,你也许并不需要做什么,因为他只是希望把他的发现告诉你,以此吸引老师和同学的注意。[10]

郑立认为对于这些自我表现心理而故意讨好老师的孩子,既要利用他们的讨好心理,引导他们逐步改变不良习惯, 又要坚持原则, 对他们的不良言行进行严肃的批评。对寻求关爱的同学要给以充分理解, 并小心翼翼地保护他们敏感的心灵,让他们感到你的温暖和你对他们真正的重视。[11]

董国强认为具有这种心理的这类学生虽然不是班委会的成员,但是班级中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积极主动向老师报告。[13] 教师应更加注重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要培养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学生自己分析和理解问题的能力,让学生自己分清孰是孰非,并且及时帮助“小报告”的学生分析所报告的情况,给予适当的指点,达到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目的。同时要注意保护

学生的积极性,在集体面前,适当给予其自我表现的机会,使学生体会到自我存在的价值。[14]

(2)学生为维护正义、规则而打小报告的原因及对策:

研究者们在研究低年级学生打小报告这个现象时分析得出“学生维护正义、规则”也是导致他们打小报告的原因之一。对此,研究者们也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

韩冰指出:对于刚人学的孩子已经有初步道德观念, 知道一些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具体表现及后果, 能分清一般行为的是非、好坏。这时, 当他们遇到不良行为, 大脑中已形成的是非观念就会做出判断。因此,学生具有正义感而促使其‘告状’。对这种勇于指出并制止不良行为的学生应及时予以表扬, 向全体学生指出打人是错误的, 引导和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念, 以规范行为,促使学生做到言行一致, 逐渐具备良好的道德感。[15]

郑立认为:在一个班集体中往往会有一类学生往往比较关心班集体的共同行动和班集体的荣誉,关注自己身边发生的各种事件和现象,并且有着较高的道德敏感性。一旦发现问题后,他们往往担心、焦虑却又不知怎么办才好,直截了当地去批评、谴责那些不良行为和现象,又怕别人不理解甚至遭报复,于是只好私下里对老师说。所以他们出于正义感和道德感也会向老师打小报告。对于这类同学的正义感、道德感,老师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并且通过这样的鼓励, 引导学生逐步形成真正的公民意识,时刻关注校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道德现象,学会作道德判断并且实施道德行为。同时,老师要注意保护这些同学和他们的积极性,必要时一定要他们保密,做到守口如瓶。[16]

章 乐认为:由于低年级学生责任感很强,他们视班级荣誉高于一切,如果有谁不小心做了损害班级荣誉的事,他们会揪住不放[17] 。当然,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小学生这种正义感和责任感与成人的正义感和责任感不是完全相同的,其中缺少了理性的成分,它们只是人性中“善”的本能表现,但是这种原始的正义感和责任感也正是形成富有理性的正义感和责任感的前提。[18] 首先,从情感角度看,学生从事了“正义的告状”之后,教师给予孩子一定的肯定,这会使孩子得到心理上的满足,从情绪上强化学生的“正义行为”,以后他们会更加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