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SE-03-17 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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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名称:质量健康安全环保体系

内控编码: QHSE-03-17 QHSE编码:QHSE-G03-B17

版 本:2012-1

发布范围:普 发

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办法

公司名称: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批 准 人:总经理

批准依据:《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管理办法》

(IS-01-07)

发布文号:海油工程(青岛)内控办〔2012〕**号 发布日期:2012年**月**日 生效日期:201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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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海洋石油工程(青岛)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公司”)应急工作的指挥与管理,并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迅速反应,妥善处置,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应急的组织、指挥与协调。 3 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4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意见》,国发〔2004〕2 号,2004,国务院;

3.5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010,国务院;

3.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2010,环境保护部;

3.7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2011,国资委;

3.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国家安监总局;

3.9 《关于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84号,2009,国家安监总局;

3.10 《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2009, 国家安监总局;

3.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OHSAS18001:2007,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组织;

3.12 《危机管理预案》,2010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3.13 《关于发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海油总安〔2007〕245号 ,2007,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3.1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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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4 职责分工

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青岛公司生产应急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应急过程中与各级政府部门及海油系统内各相应单位的联络、沟通及上报工作。 5 应急管理要求 5.1 工作原则

5.1.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青岛公司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是应急管理的根本出发点。重要次序排位为:人、环境、财产、工作进度;

5.1.2 平战结合、有序运转:平时和应急状态下各项工作的有效转换,应对突发事件时,仍能保持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面对突发事件各级应急机构均能科学、快速、简捷和有效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或恶化,将损失尽可能降低到最小程度;

5.1.3 分级响应、统一协调:分级响应是指建立起针对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三级突发事件的应对级别。强调“第一反应”,以现场应急及现场指挥为主,从初级响应到扩大应急的过程中实行分级响应。扩大应急级别的主要依据是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对现场事态的控制能力。统一协调是指一旦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系统,则所有的应急活动必须在应急指挥系统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行动,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统一号令,步调一致。

5.1.4 信息及时、坦诚公众:及时坦诚的面向公众和媒体,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提供阶段性信息,主动联系政府、依靠社会,通过社会资源共同应对危机。 5.2 应急分类

5.2.1 自然灾害事件,自然灾害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台风、地震、海潮、海啸、雷电、雪灾、冰灾、泥石流、水灾、地表塌陷,以及其他对生产区、家属区、办公场所基础设施及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自然灾害性事件。

5.2.2 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火灾与爆炸、中毒事故、人员落水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建筑物坍塌事故、机械设备/设施事故及其他导致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等。

5.2.3 公共卫生事故,公共卫生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和职业性中毒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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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社会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战争、恐怖暴力事件,刑事案件,重大群体事件,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活动,人数少但影响大、危害程度大的活动,公众集聚场所发生的事故灾难,以及其它重大社会因素干扰正常业务活动的事件等。

5.2.5 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泄漏、溢油事故、放射性物质辐射事故等。 5.3 应急组织体系

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如图1所示: 资源协调行动组 专家组

图1:青岛公司应急组织机构

5.4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5.4.1 青岛公司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由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办公室、应急值班室、资源协调行动组、公共关系法律组、后勤支持保障组、财务和保险组等职能部室

基层各单位应急组织 基层各单位应急小组 公共关系及法律组 后勤支持保障组 财务与保险组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社会信息 应急办公室 应急值班室 报告信息 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