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供电局-新建住宅配电工程管理办法体系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郑州供电局-新建住宅配电工程管理办法体系更新完毕开始阅读5e9500db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12ddc36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设计、设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业务受理

第六条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前期业务由客户服务 中心受理。

第一条 受理新建住宅小区用电申请时,客户服务中心应主动

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用电咨询服务,接受并

查验客户用电申请资料。正式用电或增容用电申请报

装时客服中心核实基建报装时首次缴纳费用情况。核

对准确后再行受理。受理后将土地及市政规划手续转

配套办(组)存档。

第二条 正式用电或增容用电申请报装时客服中心审核资料

后转配套办(组)核实客户市政规划手续是否发生变

3

更。如有变更,配套办(组)负责协调供电方案及委

托合同的修订,客服中心配合。 三、供电方案及建设委托合同

第三条 新建住宅小区用电项目受理后,客服中心应根据建设

项目的负荷性质、用电容量、供电方式、工程特点和

地区供电条件,与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协商确定供电方 案。

第四条 客服中心应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和电监会相关业扩报

装管理规定和相关程序,按照规定时限办理相关手 续。

第五条 当外部电源无法满足客户用电需求时,不得向开发

单位收取建设费用。

第六条 客服中心组织审批供电方案。参会部门包括:用电

副总工、营销部、配套办(组)、发展策划部、调度

中心、运行单位。以会签形式审批。 第七条 供电方案会签完毕后,由配套办(组)起草《新建

住宅配电工程项目建设协议书》,转至客服中心,客

服中心负责答复开发单位。

第八条 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由客服中心负责供电方案的

签转;配套办(组)负责《新建住宅配电工程项目建

设协议书》的签转、存档。

第九条 配套办(组)根据市政规划面积确定缴费金额出具

缴费清单要求缴纳总费用的60%至财政专户,配套办

(组)负责留存进账单备查。如开发单位在基建申请

时已经缴纳,此时应核实市政规划手续是否发生变

更,缴费金额是否符合规定。 四、工程设计

第十条 配套办(组)审核设计部门资质。委托有资质的招

标代理机构进行设计单位招标。

4

第十一条 配套办(组)与中标的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委托

协议书,并协调财务资产部按合同要求支付款项。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应与客户主动沟通现场建设情况,基建

用电设计时应考虑正式用电的土建部分。 第十三条 客服中心组织运行单位、发展策划部进行联合审

图。图纸审核合格后,配套办(组)将图纸转至客户

进行红线内土建部分建设;转至客服中心进行相关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