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更新完毕开始阅读5d879146b307e87101f696ac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落实土地调控政策,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的情况报部。

进一步加强划拨土地供应管理,建立健全划拨用地公示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划拨用地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划拨用地条件并纳入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的,除有保密要求的用地外,其他划拨土地要及时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和相关媒体,将申请人、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申请用地面积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日。公示无异议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拟定供地方案,供地方案经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用地者发放划拨用地决定书,将划拨用地决定书确定的项目名称、土地使用权人、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空间范围、土地使用条件、开竣工时间等结果予以公示。

切实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积极研究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购买空闲住宅的,政府给予奖励或补助的政策。除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用地可以使用农民集体土地外,不得批准其他项目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批准三类用地使用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五、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抓紧做好《通知》实施的相关工作。部相关司局要按照贯彻

5

落实《通知》的分工要求,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按照约束要硬、激励要实、责任要明、监管要严的原则,抓紧研究相关配套措施。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依据本地土地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严格的土地使用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2008年6月底前,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全部开通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保证数据准确、全面、安全。对未能全部开通运行系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将予以通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的要求,及时发布、上传信息,开展市场分析等相关工作,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管理和调控。各地要认真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巩固百日行动成果,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加强信息沟通,主动向有关部门提供企业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信息。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经验总结推广,搞好典型示范。进一步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贯彻落实好《通知》提出的各项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请于2008年6月底前将贯彻落实《通知》的情况报部。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