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律中严格责任制的必要性 ok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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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结课论文

环境保护法律中严格责任制的必要性

摘 要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污染事件频发。我国的环境污染的情况也日益严重。面对近乎相同的侵权案件,我国处理与国外却有着巨大的差别。法经济学理论对于侵权法律理论的全新视角,以及对其制度的多元化,具体化的分析与揭示对于环境侵权救济理论和制度借鉴意义。侵权成本与侵权收益的理论对于环境侵权有着特别的影响。建立环境保护法律中严格的责任制可以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环境侵权的发生,并且让受害人得到有效的救济。本文从法律经济学原理、国外严格责任制度和我国现今立法进程来进行探讨环境保护法律中严格责任制的必要性。

关键词:环境侵权 严格责任 侵权成本 侵权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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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结课论文

1、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污染事件频发。从2011年5月13日,国家海洋局发布的《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可知,仅1998-2008年的十年间,中国沿海发生船舶溢油事故718起,溢油总量达11,749吨。如今,中国海上在生产的油气平台达195个,海洋溢油事故风险日益升高。1不仅如此,2011年绿色和平组织对中国的水污染进行的调查结果表示,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水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已有多达70%的河流、湖泊和水库都受到了各种污染物的影响。2

2011年6月4日,中海油渤海湾出现漏油。由于溢油,有840平方公里的一类水质一夜之间变为劣四类水质,本次溢油在该油田及其周边海域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而渤海是半封闭的内海,海水交换持续时间长,自净能力较弱,此次溢油事故海域为中国必须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重点海域,客观上造成了渤海湾的环境容量损失;污染事故渔业资源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天然渔业资源损失,这种损害不仅会导致当时的渔业资源突然下降,而且污染物对以后的渔业资源的损害也是不可逆转的,其后果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几年后渔业资源量的补充和物种的恢复。国家海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进行20万元的罚款。在2010年的美国墨西哥湾也出现了类似的漏油事件。在此事件中,美国政府依据《清洁水法》将对英国石油公司作出40多亿美元到最多200亿美元的罚款。

如此相类似的案件,结果却如此大差距。这样的结果不禁让我们考虑到环境侵权与侵权成本和侵权收益的联系。在英语世界里,如果一部法律没有相应配套的罚则,或没有什么实效性,就会被称之为“没有牙齿的”(Non-teeth)法。3所以,法律责任设定的研究,是所有立法者都应深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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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2011年5月3日

《全球服装品牌的中国水污染调查》绿色和平组织网 http://www.greenpeace.org/china 2011年7月13日 张兰、李叶欣:《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中法律责任制度的构建——以环境影响评价法为视角》 《江西理工大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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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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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学视野中环境侵权行为低侵权成本和高侵权收益

2.1侵权成本与侵权收益

成本是人们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达到一定的目的,就必须耗费一定的资源(人力、物力和财力),其所费资源的货币表现及其对象化称之为成本。4而侵权成本则是一部分是生产侵权产品的成本,另一部分是附加成本,包括赔偿专利权利人的经济损失、被处罚款、公开道歉的费用及自身形象因被判侵权而受到损害带来的经济损失。在环境侵权中,体现的更多的是附加成本。

收益是财富的增加。5而侵权收益则可以看作因为侵权而获得的财富增加。环境侵权中的侵权收益则可以看作以牺牲环境的代价而换取来的收益。

在中海油渤海湾出现的漏油事故中,罚款的20万则可以看作是侵权成本。而于此同时,按照今年3月公布的,国内三大石油企业中石油、中海油以及中石化2010业绩, 其显示三大油企去年运营收入以及净利润个个亮丽照人。从净利润看,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历年的座次排位未变,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399亿元、707.13亿元 和544.1亿元。其中,中石油

6净利润依然雄霸老大地位,而中海油净利润增长最快,比上年增长84.5%,达到历史高位。这

样一来,20万元,仅为中海油去年净利润的1/272050。

综上,本案中的侵权的成本远远低于侵权的收益,甚至可以看作侵权成本为零,这样近乎无投入的收益。在经济学理论看来,成本效益问题存在于人类所有的理性活动中。在实施侵权行为前,侵权人也要计算行为的成本和收益。在低风险和高收益的利益刺激下,侵犯行为的实施并非是一时冲动,而是冷静地利益权衡下理性选择的结果。公司的本质是盈利。面对如此低的投入而收获巨大的利益,在“功利”的驱动下则为之。

2.1功利主义的影响

面对侵权成本和侵权收益这样的“功利主义”,最著名的是 “福特平托汽车案”。 20世纪70年代,著名汽车企业福特推出了一款新车型,定名“平托”(pinto),由于其时尚的外观及合理的价格,福特平托迅速成为一款流行大众车型。福特公司实际早已发现平托车的设计失误。于是福特估算,由于平托车设计缺陷,可能导致180人死亡和180人烧伤,外加2100辆车烧毁。按照当时的命价标准,福特公司需要平均赔付每个死亡者20万美元,每个烧伤者6.7万美元,再加上烧毁的平托车,福特公司预计需要付出4950万美元。而福特又计算,如果将1250万辆平托车全部召回增加安全装置(每个仅需11美元),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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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Gregory Mankiw著 梁小民、 梁砾译 《经济学原理》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年04 N. Gregory Mankiw著 梁小民、 梁砾译 《经济学原理》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年0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研究报告》 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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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亿美元。两者比较,福特得出结论,增加安全装置的花费,超出维护汽车驾驶者生命安全的收益,因此放弃召回计划。7

马克思曾说过: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8

而中国如今的环境方面的立法正是给侵权人提供着如此低侵权成本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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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J.Sandel著、朱慧玲译:《公正:该如何做是好?》 中信出版社 2011年1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资本论》人民出版社 2004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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