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四-4)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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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管理、教师等专业多开设。结合市场发展的需要,高校可以尝试因材施教,使开设的课程、选择的科目更有弹性,方便女大学生设计自己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例如增加必要的“成功学”“职业生涯规划”“礼仪修养”等选修课程,有利于开拓她们的视野和思路,有利于提高她们的修养,培养她们的自信和气质,提高就业竞争力。 (2)此外,在招生宣传中重视对就业去向的介绍,供考生和家长选择专业时参考,并对女考生的专业选择及时加以引导,以尽量减少毕业时面临

(3)建立女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有效机制。就业指导工作的目的就是促进毕业生充分合理地就业,为此高校应开展系统的就业指导课程。就业指导教育是一项科学的、系统的工程,就业指导课程应贯穿整个大学教育阶段,根据不同年级设定不同内容和工作重点,分阶段、循序渐进地进行,防止流于形式。同时学校应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进行择业技巧教育,使她们掌握就业技巧、礼仪,提高求职能力;掌握推销自己的方法,能够恰当地自我推荐,提高择业能力。就业指导过程中还要渗透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竞争合作意识、团队精神、责任精神、敬业精神、诚信意识等职业生活必备的品质。通过开展职业能力、职业倾向、职业适应性测试,帮助女大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兴趣、能力、性格等心理特征,对自己做出客观评价和正确定位,使女大学生在择业过程中扬长避短、发挥优势。 (4)加强对女大学生的创业指导、创业培训《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要重视培养学生开拓

进取、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是世界现代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总趋势。女大学生是当今女性中最有创业条件和潜能的群体,自主创业在解决了自己就业问题的同时也为别人创造了就业机会和岗位。女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是一条利己利人的光明之路。 首先,高校应在学科教育中渗透创业教育,教师可以从各门课程的实际出发,有意识地引导和指导学生多留心、早准备,有效地把握相关创业知识,并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和锻炼培养她们的创业意识和创业心理品质。 其次,大力宣传创业的意义和价值,努力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舆论氛围。高校可以利用课堂、报告会、橱窗、广播、校报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现实中创业者的先进事迹;经常性地举办一些创业讲座,邀请一些女性成功人士谈创业体会和经验,激发她们的创业热情;进行多种形式的创业设计大赛,渲染创业氛围,普及创业知识,引导她们主动创业。总之要通过宣传以达到激发创业欲望,勇于进取、乐于创业的目的。 再次,可以配合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等有关部门,引导和指导她们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并设立创业资金,对她们的活动予以资助。

7.国家加大政策保障,提高社会关注度 (1)城市生育保险

设立“城市生育保险”基金,针对女大学生就业存在的性别歧视问题,要让社会分担企业的成本,如建立支持女性就业的基金(如生育基金)等。也就是企业从每年的工资总额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

由政府部门进行社会统筹,作为生育保险补贴给企业,以降低企业承担的女员工生育时的经济负担,鼓励企业多录用女员工。

当前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太窄,许多女性无法被包括在里面;执行上缺乏应有的刚性;各地生育基金的统筹方案不规范,法律监督不力;人们在观念上不重视,企业参加生育保险不积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企业生育女职工的费用一般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超出部分还要由参保企业给女职工报销,实际上并没有减轻企业的负担等等。法律上仅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违法单位的处罚不重,侵犯女职工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2)弹性就业制度。

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保护女性就业权,如弹性就业政策针对刚性就业政策而言,这将有利于用人单位安排女大学生就业,并激励用人单位安排女大学生;根据弹性就业和激励政策,用人单位应当尽力接受女性的就业申请,这是社会责任;女大学生也应当改变择业理念,加强自己对各类岗位的适应性,从平凡岗位做起。

西方有些国家在解决就业歧视的问题上就已经采用了这样的办法。如德国为了解决才年雇员失业问题实行了弹性退休的制度。按规定老年人应该65岁退休,弹性退休政策就规定,从55岁开始老人就可以一周只工作4天,老板只付4天的工资,另外一天去领养老金。十年分五个阶段,到最后两年,企业只需支付老1/5的工资,直至65岁彻底离开企业,这样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就下降了,不觉得雇用

老雇员的成本太高了。 如果实行了弹性就业政策,女大学生可以选择部分工作时间的岗位,工资相应低于全日制岗位,其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应当有保障。让企业的劳动力成本适当,他就可以接受女大学生了。实行弹性就业,还需要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和弹性劳动法(承认弹性劳动关系)的支持。

8.用人单位转变观念,给予大学生平等就业机会

具体说来,就是要规范企事业单位的用工行为,保证男女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的公平竞争。用人单位的行为要受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范,应该使劳动力市场竞争建立在知识、能力的竞争上,杜绝人为因素、观念因素和性别因素对女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对于就业中存在的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应制订出惩处和补偿的条款细则,对性别歧视的案件及时有效处理。此外,要建立与完善相应的女性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单个企事业单位不会因为招收女大学生而增加雇佣成本。企事业单位不愿聘用女大学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女性特有的生育责任和家庭责任。政府一方面应当将生育保险费用和女工劳动保护费用实行社会统筹,另一方面则要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发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化家庭服务,使女性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其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放在工作上,从而提高其在就业上的竞争力。

五、结束语

作为女大学生,一要确立科学的职业观。打破传统的“就业终身职业”的错误观念,培养自己的独立创业能力,降低个人的职业偏

好,善于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努力发现个人的优势,明确定位自己未来从事的职业,而不是按照社会热点确立自己的职业。二要注意培养个人实力。要在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自己的心理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都得到全面发展,以增强就业中的适应力。三要增强自我就业、创业的能力。敢于在社会中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成为社会劳动队伍中激流勇进的一员。同时,要善于借助《劳动法》等法律手段,在劳动市场上保护和争取自己合法的劳动权利。四要提升个人心理素质。尤其要注意培养自信心,克服来自各种因素的干扰,尽量排除自卑畏怯、急功近利、依赖等不良情绪和心理,正确对待就业挫折,保持健康的就业心态和健康的人格。